以濟南為例,在《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調整完善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土地熟化主體為各區政府,市、區兩級按照3:7的比例分享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益。
土地催熟主體不是區政府而是市級投融資平臺的,市級和各投融資平臺分成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2_8,並在出讓方案中明確。
也就是說在區政府賣壹塊地,土地出讓金100萬。按照濟南市的規定,市、區兩級按照市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3:7的比例劃分,所以區級財政收入70萬元,市級財政收入30萬元。
擴展數據
計算方法:
1.有實際成交價格不低於該級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照不低於成交價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成交價格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照總地價的40%計算。
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對上述方法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有異議的,受讓人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成本價占地價的比例最高不得高於60%。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為基礎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折算為市場地價,然後按照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百度百科-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