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施是指為直接生產部門和人民生活提供***同條件和公***服務的設施。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住宅區、別墅、公寓等居住建築項目
● 高檔酒店、商場、寫字樓,辦公樓等辦公商用建築項目
● 石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動力項目
●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道橋、隧道、港口等交通運輸項目
● 水庫、大壩、汙水處理、空氣凈化等環保水利項目
●電信、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
2021年3月5日,《中華人民***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提出,堅持把發展經濟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加快推進制造強國、質量強國建設,促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強化基礎設施支撐引領作用,構建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統籌推進傳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建設新型基礎設施。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