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網絡安全法明確指出,“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便捷的電子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認證之間的互認”。當前,信息技術廣泛應用於社會各個領域,網絡空間與現實社會高度融合。
面對日益嚴峻的網絡安全問題,壹個能夠確認行為者的身份融合空間變得越來越重要,可信數字身份成為創新社會治理、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效率的有效手段。
移動互聯網時代,數字身份真正進入了人們的普通生活。與傳統的身份服務模式相比,數字身份有助於大大提高社會整體效率,最大限度地釋放經濟潛力和用戶價值。數字身份的發展階段大致經歷了:集中式身份、聯邦式身份和分布式數字身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 *網絡運營者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在辦理網絡接入、域名註冊服務、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向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信等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網絡空間治理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迫切需要加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特別是網絡身份可信管理能力建設。
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深入應用,以互聯網為主體的網絡空間成為人類社會生產生活的新空間,極大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繁榮進步,但也帶來了新的安全風險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