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碑文的格式及寫法是:
碑文格式壹般由時間、正文、落款和字數限定四部分組成。
1、時間
即建墓時間,寫在墓碑右側,不寫在最上面,總是在全碑三分之二的地方開始寫,字體應該寫得很小。
2、正文
墓主的名字要寫兩個人, 現代墓碑上排列著夫婦,男性住在右邊,女性住在左邊。 “慈父某公某德配某氏某壽域(或之墓)”12個字排成兩行,“壽域”字必須是其他字的兩倍大,並且位於左右兩列的中間。 正文主體的字數不能雙重,要單數。
3、落款
特別是出資建造該墓穴的人,即使出資人是墓室的主人,也應寫上自己孩子或孫子輩的名字。 常見的情況是,“孝男、某、某、某、某、孫子、某、某、敬立”兒子只有女兒時,寫“孝女、某、某、某、孫、某、敬立、敬立”
4、字數限定
《碑文》的總字數包括時間應加倍正文落款。 即,16個字、21個字、31個字、36個字、41個字……不能增加壹個字。 另外,不能少壹個字。 必須用“生老病死”或“金木水土火”各五個字來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