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環路以內道路6:00-23:00禁止貨車通行,五環路主幹道6:00-22:00禁止8噸以上貨車通行;
2.其他省區市貨車全天禁止在五環路以內道路行駛,但為北京運輸生產生活物資的其他省區市貨車,在辦理進京貨運通行證後,允許每日0時至6時在五環路以內道路行駛;
3、長安街新興橋至國茂橋晝夜禁止貨運車輛通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車門和車廂未關閉時行駛的;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懸掛或者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和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4)下陡坡時關閉發動機或空擋滑行;
(五)在道路上拋擲物品;
(六)摩托車手離開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的;
(七)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貨車限行的原因是什麽?
1,對城市道路基礎設施的影響。貨車運輸經常出現超載,超過城市道路的壓縮能力,容易導致路面損壞等問題;
2.城市環境汙染。卡車和車輛在運輸貨物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尾氣排放,嚴重汙染城市空氣質量和路面清潔。
3.貨車行駛安全隱患很大。貨車體積大,制動距離長,視線盲區多,容易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