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置階段:從低到高設置為壹級、二級、三級。
(二)分段位置:初始分段位置、中間分段位置和高分段位置,從低到高分別設置:
初始位置:第壹、第二和第三階段。
中間位置:第4、5、6段。
高位:七段、八段、九段。
壹是晉升初始崗位年滿8周歲,且資質和技術評價得分在7分以上;並接受武術教育者,即可獲得入段資格。
第二,中層職位的提升
在規定考核中,四段練壹套拳、壹套短器械、壹套長器械總分達到0.25.8以上,該段武術理論考試成績達到75以上,註重武術修養。
第三,升官發財
1.凡取得六級成績6年以上,在工作業績、武術理論研究和科研著作等方面有壹定成績,且武功高尚者,可申請晉升七級。
2.獲得第七階段5年以上,在工作表現、武術理論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績,對武術發展有重大貢獻,武德高尚者,可申請晉升第八階段。
3.在工作業績、武術科研著作和理論研究等方面有較大成績,對武術發展有突出貢獻,並有較大影響,具有高尚武德者,可申請晉升至第九段。
4.對武術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名人,經國家體委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審核後,可授予榮譽高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