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李逸和《禮記》並稱為三禮。
《儀禮》壹般認為是孔子編纂的,是西周春秋時期的禮儀活動匯編,是孔子從周、魯國即將失傳的禮儀中整理出來的。
今天有17條:敬士之禮、驚士之禮、會士之禮、飲酒之禮、射鄉之禮、為宴之禮、為新娘之禮、公食為醫之禮、朝覲之禮、哀士之禮、出殯之禮、餵養特殊動物之禮、輕食之禮、廚師之禮。
但後世禮典的制定多以《儀禮》為準。而婚喪儀式的各種禮儀也為後世所繼承,只是細節略有變化。
孔子的禮,給我們的啟示,本質上是法制在道德上的體現,或者說是道德的法制,介於道德和法制之間。
普通人很難做好;壹般水平以上的人僅靠法律制度來要求他似乎太低了,於是出現了禮儀來提高壹部分人的素質,同時防止有能力有操守的人“每況愈下”,從而改善社會的整體風氣。
比如李周,對飲酒的要求很嚴格,但是三絕,在古代,酒精含量很低,很難喝醉,這就大大減少了酒後的不道德行為。
孔子對禮儀的研究也是壹個很好的解釋。修身養性~持家有序~治國平天下,學習禮儀應該是修身養性的壹部分,也就是做人的底線——對於孔子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