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壹個組織不能單純依靠上級的授權和權力命令,而必須獲得全體人員的壹致支持和配合。巴納德對組織權力的獨特理解是對組織理論的巨大貢獻。
巴納德的組織理論的要點是:
巴納德認為組織是人與人之間的合作系統,他將組織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有意識地協調的活動或力量的系統”。他對組織的定義強調組織中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強調組織本身的社會性和系統性。這加深了從社會學角度對組織的理解。
巴納德還指出,由於個人目標和社會目標的不壹致,我們必須重視“有效性”和“效率”的關系。有效性是指組織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率是指個人目標的滿足程度。沒有效率,壹個組織就不可能有效。如果個人目標達不到,組織效率低下,無法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