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練習我們的傳統技巧之前,我們都是從馬步開始,以穩定下盤。這是因為古代戰爭多。這個時候無論是將軍還是士兵都會穿上厚重的盔甲,這樣會大大減緩身體移動的速度,根本不會有這種躲避動作。這時候我們就不得不硬抗著傷不倒下,因為在戰場上倒下是很危險的,可能會遭受戰馬的二次傷害或者敵人的刀補。所以傳統武術是為殺人而準備的,所以當時的武術也叫殺人技能。
現在,散打和搏擊被歸為觀賞性更好的運動。拳擊比賽是由美國發起的。這是壹對壹的綜合格鬥。裁判有明確的要求,基本都是點對點。他們只需要訓練體能,提高速度,能夠在比賽中KO對手。
所以現在散打和搏擊比較實用。在這個法制社會,傳統武術的很多招式都是被禁止的。當傳統武術失去了殺人技巧,只剩下強身健體的招式。所以現在很多年輕人會選擇現代格鬥來迎合潮流。
武術不是弱,而是以前的武術不適合現在,只能被時代淘汰,成為歷史博物館裏的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