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由式摔跤中,禁止用剪刀腳夾住對方的頭、頸或身體。
3.如果任何摔跤手進入保護區,比賽必須暫停,摔跤手回到毯子的中心圈繼續比賽。
4.摔跤運動員不得揪對手的頭發、耳朵和生殖器,不得捏對手的皮膚或咬對手,不得扭對手的手指和腳趾,不得用腳踢對手或用頭撞對手,不得用手肘或膝蓋碰對手眉毛以下和嘴巴以上的臉,不得用手肘或膝蓋撞對手的腰,不得拉對手的背心。
摔跤運動員不允許在比賽中與對手交談。
6.每場比賽都應該有壹名醫生值班,當球員遇到危險時,醫生有權中斷比賽。
7.如果選手有明顯違反公平競賽的犯規行為,如作弊或野蠻行為,將立即被取消比賽資格。
8.從毯子的中央摔跤區開始的任何站立姿勢的保持和反擊直到結束都是有效的。
9.如果摔跤運動員不試圖有效地抱住對手或不斷地用各種方法阻止對手摔跤,則被視為消極。壹次警告後,第二次犯規會給對手加分壹點。
10.第二次違規擁抱,如果妳把對手的胳膊扭了90度以上,用胳膊夾住對手的前臂或者用手捏住對手的頭或者脖子,妳就多給對手壹點。
11.摔跤運動員可以在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對正式決定提出異議。如果異議被接受,裁判委員會同意,將會進行重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