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職責和義務是調查道路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所以當大貨車超載時,交警部門會對其進行攔截調查。總的來說,對於這些大貨車來說,每輛貨車壹旦發生撞車事故,都不會是小事,都有可能對我們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生命財產造成壹定的損失。所以理論上,大貨車的交警看到他們就應該把他們拉到壹邊,看他們是否超速。
所以判斷貨車是否超速,還是有專門的儀器,有經驗的交警大概就能看出來是不是超速。其實從表面可以看出壹些端倪。
但正所謂道高壹尺,魔高壹丈。交警的工作時間基本都在白天,但是到了晚上,雖然交警會派相應的人員進行執勤抽查,但還是會發現很多漏網之魚。本次事故中,無錫國道312有兩輛超重貨車。就是這樣的情況,他們躲過了交警的檢查,在夜間運輸超重貨物,最終威脅到了國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所以,雖然交警查處大貨車的手段還是比較先進的,但還是會有很多漏網之魚。因為如果沒有意識到自己超載的嚴重性,總想逃避交警的查處。在這種情況下,再先進的手段,對他來說也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