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字形的主要變化
漢字字形的第壹個明顯變化是書寫風格從原來的種類趨於規範。有古文字常識的人都知道,在甲骨文、金文等各種載體(如石刻、竹簡、傑夫、篆書、陶器、春貨等)中,)在商周乃至戰國時期,同壹個字的形狀往往不同,甚至完全不同。不同的字體都是如此,即使是同壹種字體,如甲骨文或金文。秦始皇統壹天下後,出於中央集權統治的需要,李斯等人對秦國曾經流行的篆書進行了收集整理,並作為標準字體在全國出版發行,使文字的不同寫法能夠壹致。在文字學領域,人們通常把《小篆》之前的文字稱為古文字,把《李殊》之後的文字稱為今文。按照這個階段,可以說在古文字階段的末期,漢字的字體已經實現了第壹次徹底而深遠的標準化過程。當然,規範漢字字形最大的好處是建立了壹字壹形的基本框架,從根本上改變了原來壹字不規範、難以識別和使用的局面,從而使信息的傳遞更加清晰有效。還需要指出的是,當時鑒於文字字體不規範,有時容易造成意思理解上的歧義。因此,這種標準化也為規範語言中文字和詞的字體關系發揮了重要作用。它試圖實現壹次壹個單詞,這使得使用字符來傳達信息更加準確。這不僅意味著漢字在書寫體系上已經成熟,也說明漢字在社會使用上已經成熟,漢字的社會功能得到了更好的發揮。當然,在漫長的用字過程中,總會因為各種原因出現違反規範的情況,所以需要不止壹次地以各種形式進行規範。而小篆之後的所有子字體規範,基本都是在壹字壹形壹字的原則下進行的;這個被後人奉為標準的原則,是在李斯等人用小篆規範字形的時代確立的,如上所述。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秦建立後的同音書才是漢字發展史上最重要的自覺規範。
漢字字形的第二個明顯變化是字形的簡化。在漢字發展史上,雖然在字體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特定字形的簡化壹直在持續進行,但大規模的字形簡化往往伴隨著字體的變化,並以字體標準化的方式得到了普及。也就是說,秦代的文字和楷書是壹樣的,它們所依據的篆書是把原來復雜的字形簡化後形成的。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敘》說:“秦始皇初,丞相李斯與之戲,不與秦文合作。司寫《倉頡》,中車府命趙高寫《歷》,太師命胡寫《博雪》,都是以史為大印,或頗存,所謂小印也。”許慎把篆書的產生歸結於李斯等人的人為規定,這已被歷代出土的秦代文字材料證明是錯誤的。顯然是由春秋時期秦國使用的篆書演變而來。但《小篆》對原本復雜的字形進行了“或相當保存的改動”,這是不爭的事實,可以用大量的例子來證明。
在漢字發展史上,“繁”和“簡”永遠是相對的。某個時代或某個字形的“簡單”,相對於另壹個時代或另壹個字形,可能會變成“復雜”。人們在使用的時候,為了追求簡潔,往往會把那些復雜的文字簡化,形成所謂的簡化。所以自古以來就有繁體字和簡體字。然而,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大量的簡化字雖然在普通民眾中廣泛使用和傳播,但卻壹直被統治階級視為沒有吸引力的殿堂,因此沒有獲得合法地位。隨著清王朝的覆滅和西方近代思想的影響,許多有知識的知識分子從普及教育和方便使用的角度出發,極力主張對簡化字進行整理和規範,使之合法化,但最終因舊政府中保守勢力的反對而失敗。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非常重視漢字的簡化工作。1954,11年6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文改委”)正式成立,負責漢字簡化工作,並於1955,1年6月提出了《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修改,這份草案在10月28日1956國務院全體會議上獲得通過,成為正式方案,由《人民日報》於10月28日1956刊登。包括485個簡化字(後調整為483個),分四批實施。在此基礎上,文改委編輯出版了《簡化字匯總》1964,將2238個簡化字納入簡化字方案,作為簡化字使用標準。1986 10,匯總表重新出版時,做了個別調整,總字數變成了2235個,這是迄今為止國家批準的全部簡化字,也因此正式形成了壹個相對於以往全部繁體字的“簡化字”。
(二)字體的主要變化
上面我們提到,古文字學家通常把小篆之前的字稱為古文字,隸書之後的字稱為今文。古代漢字和現代漢字最根本的區別是從象形到非象形,這是劃分漢字兩大階段的分水嶺。
事實上,即使在古文字階段,漢字的象形程度也壹直在降低。文字發展的壹般規律是,實物圖片出現越早,意義越強,所以越象形。所以總體來說,甲骨文比後來的大部分字體更象形字,只有金文例外。這是因為甲骨文是用刀刻在堅硬的龜甲或牛羊的肩胛骨上,非常費時費力。有時候,為了提高效率,雕刻師不得不減少象形文字。金就不用有這樣的顧忌了。青銅器銘文多鑄在青銅器上。由於鑄造青銅器的模型質地較軟,書寫時方圓的形狀和筆畫粗細可以更隨意,所以很多字體比甲骨文更保守,即更象形。甲骨文、金文寫象形的輪廓、曲線,很不方便,特別是有粗細筆畫、硬塊根本不能算作筆畫的時候,寫起來更麻煩。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古人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把毛筆軌跡做得直線筆直。線性化主要是指用細而對稱的線條改造原有的粗筆,替換那些方形或圓形、不規則的硬塊;拉直主要是指把原本是之字形、象形的線條拉平,把不相連的線條連成壹筆。這些變化在篆書時代得到了印證,尤其是用篆書來“寫同文”。文字經過劃線拉直後,象形性自然大大降低,但書寫無疑方便了許多。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文字的劃線和直線化不僅帶來字體的變化,也使上述字體的簡化成為可能,使字體的標準化成為必要。這是因為,當早期漢字的原始象形輪廓,彎曲粗細有時不相連的筆畫,各種形狀的硬塊被線性化拉直,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簡單的書寫符號,字形的簡化也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另壹方面,當文字的符號化成為普遍趨勢時,字形的標準化就成為必然。因為在象形程度高的早期漢字中,只要基本字形還存在,就不會影響字形部件(也就是後來的字和部首)的形狀和數量。有時候位置怎麽樣,筆畫的增減等等都不重要。而當原本頗為象形字的形體和筆畫,因為線描、直線化而變成書寫符號時,象形功能就大打折扣了。如果不規範,筆畫數,甚至位置和方向的變化,都有可能把壹個字變成另壹個字。比如甲骨文中“從”和“比”的區別,只是壹個正方向和壹個負方向。可見,文字的劃線、平直與前面提到的文字的簡化、規範密切相關,從另壹個側面證明了漢字的字體變化往往是交織在壹起的,難以完全割裂開來。
漢字發展到小篆時代,雖然象形字和象形特征已經大大減少,但是還是有很多彎曲的筆畫,有些字形還是太復雜,也就是說還是有壹些象形字的意思,還是不方便書寫。因此,小篆作為壹種標準文字,雖然統壹了全國的文字,但在很長壹段時間內並沒有在社會上廣泛使用,很快就被書寫簡單的隸書所取代。漢字以其發展史上最重要的字體變化為標誌,進入了現代書寫時代。
坊間盛傳,隸書是秦統壹後政府為應付繁忙的政務而創制的,甚至以夏都人程渺的名義實施。以前學者研究秦國的金文,覺得隸書應該早在秦始皇之前就萌芽了。20世紀70年代秦簡的首次發現進壹步證實了這壹點(隊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78)。唐蘭先生在《中國文字學》中指出,《漢書》等人說“隸書之所以為官獄之繁,是其結果。其實是民間流行的劇本,官獄不得不采用”(165頁),非常正確。
在隸書、草書、行書相繼興起之後,又出現了楷書。楷書與隸書相比,壹般保留其字形結構,但橫平豎直,結構緊湊,書寫更簡單,端莊大方。所以楷書流行之後,就成了最常用的隸書,漢字的字體從那以後就沒有太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