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小吃已經註冊了商標。為帶領小吃業主突出特色,打響品牌,沙縣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1998註冊了“沙縣小吃”服務商標,2002年被三明市認定為馳名商標,2005年被福建省認定為馳名商標。
想要加盟沙縣小吃,需要先向沙縣小吃總部提交申請,總部同意後才能簽訂加盟合同,成為沙縣小吃的加盟店。簽訂合同後,經營者還需要到總部參加小吃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單獨經營壹家沙縣小吃店。
沙縣小吃加盟條件:
1.加盟商需要先準備壹個60m左右的房間。我們的商店。
2.加盟沙縣小吃之前,需要準備654.38+0.5萬元左右。
3.認同總部的發展理念和業務規範,願意配合公司壹切有利的決策。
4.加盟商要認可品牌理念和經營理念,把經營意識和總部統壹起來,共同發展。
5.強烈的進取精神和企業管理的基本理念。
6.有獨立門戶的營業場所。
7.願意遵守公司章程和沙縣小吃的特許經營理念。
8.有壹定的投資資金和投資實力,能夠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
沙縣小吃加盟流程:
1.根據網站信息了解沙縣小吃,對沙縣小吃加盟有基本了解,確定開店意向。
2.填寫加盟申請表,提交相應的加盟材料,由總行綜合評定。
3.總部收到申請表後,會在7個工作日內對加盟商的具體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通知申請人在設備上簽字。
4.合同文本由該公司提供。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會明確公司與加盟商之間的合作方式、權利和義務。
5.根據品牌的性質,總部會幫助加盟商尋找合適的門店,符合總部對選址的要求。
6.加盟商發布店鋪平面圖,總部負責店鋪的設計裝修,統壹店鋪風格,推廣品牌。
7.在總公司的指導下,根據總公司的設計方案進行選材和裝修。
8.公司為加盟商提供開店、管理軟硬件運營、市場分析及市場渠道開發指導、店員培訓等方面的統壹培訓。
9.店鋪的開業典禮,以及開業宣傳計劃和促銷措施的實施。
侵犯商標權的行為如下:
(1)假冒註冊商標
假冒註冊商標是指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行為。
(二)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並非所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只銷售明知或者應知是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自己不知道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夠證明自己銷售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並說明該商品的供貨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其註冊商標,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五)對他人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上述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A.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記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引人誤解的;
B.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儲存、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C.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顯著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容易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
D.將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者其主要部分作為商標在不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
E.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