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只有貴族婦女纏足,普通婦女不纏足。而且當時對纏足的要求只是直,對後世來說也沒那麽差。
據說古代女子纏足是因為南唐皇後李煜喜歡看女子在“金蓮”上跳舞。因為金蓮太小,* * *用白綢子把腳包起來彎著腳站在上面。跳舞的時候,婀娜多姿,溫婉可人。最初是舞蹈服裝,後來逐漸從後宮流傳到上層社會。以後,丹民間婦女紛紛效仿,逐漸成為普遍的壹種。
美麗對女人來說很重要。是獲得更好生活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至於能不能走,誰在乎?
為什麽纏足在中國流行?大致有兩個原因,壹是統治者的意誌對全世界人民的影響,二是知識分子的欣賞和贊美。纏足有其起源,與統治者有關。據說纏足起源於南唐皇後李煜唱“春花秋月何時了?”他的嬪妃們用布把他們的腳裹成月牙形,在壹朵用金子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最美麗的,所以他們開始在後宮纏足,後來蔓延到人民。只要皇帝喜歡的東西,就會受到百姓的歡迎。唐朝皇帝喜歡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自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代達到頂峰,乾隆皇帝喜愛書法,促進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腳女人,她們都變得很受歡迎。關於纏足的起源,有幾種說法,有的說源於南朝貴妃潘玉女,有的說源於晚唐,有的說源於楊迪等。,但他們都無壹例外地與統治者發生了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除了統治者的意誌,那就是文人對社會習俗的影響。在古代,女人非常註重頭飾,然後就落在了腳下。成語“評頭論足”“評頭論足”都有討論女性外貌體態的意思。頭足成為文化人眼中女性美的重要標準。知識分子對小腳的贊美之詞很多,比如“金蓮”、“三寸金蓮”、“香鉤”。蘇東坡的《菩薩蠻》吟誦“很難說精致,但壹定要從手掌看”,甚至制定了小腳美的七大標準:細、小、尖、彎等等。
但是我覺得真的很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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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清朝為什麽規定要裹腳?據四川所知,纏足始於五代的南唐,也就是說是繼承的。然後到了清朝,統治者可能也會受到影響,纏足會很漂亮,但是壹般都是達官貴人的妻子纏足,普通平民不會下地幹活。
不應該有什麽檢查,因為達官貴人的妻子不纏足,怎麽結婚?所以這些事情都是自願的。
問題三:為什麽清代女性要纏足?清朝滿族人不纏足,只有漢人纏足。
問題4:中國古代女性為什麽要纏足?纏足現象始於五代。南唐皇後李煜,以布帛裹腳,使其狀如“月牙兒”,穿素色短襪,舞於金制蓮花之上。李漁看了之後很喜歡,說這是壹種淩雲的境界。這種時尚最早興起於宮廷門簾,後進入民間。它在宋神宗北部的熙寧時期廣為流傳,把纏足視為女性的美德,把不纏足視為恥辱。馬皇後,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後,因有壹雙天生的大腳而被人恥笑。
以前女孩壹般五六歲就開始纏足。方法是將除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折斷,用長布條彎向腳底,形成竹筍形狀的“三寸金蓮”。其慘烈之痛,可想而知,這壹般都是迫於長輩的壓力。母親或祖母無視孩子的眼淚和呼喊,以履行自己的責任,確保孩子未來的婚姻。
這種人為的失能行為之所以能夠廣泛流行,是因為它以壹種人為的方式塑造了壹種獨特的“女性美”。五代以前就有贊美女子小腳之美的詩詞,五代以後纏繞的小腳甚至被稱為“金蓮”、“香鉤”、“步步蓮”等等。學者們甚至總結出焦姣的“四美”(形、質、姿、神)和“三美”(肥、柔、美)。到清朝。纏足很流行,沒有不纏足的漢族婦女。
事實上,這種審美心理包含著強烈的性意識。清代學者李煜甚至在《隨想錄》中公開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滿足男人的* * *。因為小腳丫“香的讓人心碎。”玩起來足以讓人“千古賣魂”,他還總結了48種小腳的玩法。如:聞、吸、舔、咬、抓、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腳是女性除* * * *之外的第三個“性器官”。經典《金瓶梅》中有“壹只襪子彎了,金蓮三寸,是築坑時破土的鐵鍬鋤頭”的說法。就連穿在小腳上的繡花鞋也被賦予了性的內涵。在清朝,壹個來自中國的留學生被日本海關官員要求解釋為什麽他帶了壹些小繡花鞋。這位學生羞澀地表示,希望能在課余時間看到愛人的“腳”。
除此之外,纏足似乎還有另外壹個目的。因為腳小,走路不方便,讓女性裹腳可以防止“外遇”。就像古埃及的男人不給妻子穿鞋壹樣;中世紀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貞操帶。事實上,在貧窮落後的中國,除了少數家境富裕的女性,大部分小腳女人都要謀生,她們付出的艱辛遠比壹個小腳女人多得多。
纏足作為壹種習俗,也導致了其他習俗的形成,如古代山西大同的賽跑,婦女在農歷六月初六向人們展示她們的腳,並以贏得贊揚為榮。
纏足在歷史上也是被禁止的。清朝康熙皇帝明令禁止,太平天國也頒布了類似的法律。直到清末海禁大開,纏足的習俗才在外來文化和先進知識分子的不斷呼籲中非常緩慢地消亡。尤其是辛亥革命後,從城市到農村的纏足逐漸被廢除。今天我們還能看到壹些被稱為“解放腳”或者“半裹腳”的女性,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蓮”越來越少見了。
纏足的習俗。體現了中國古代特有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它的消失表明了女性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著中國從傳統走向了現代。
問題五:清廷女子纏足嗎?明清時期,纏足尤為盛行。漢族婦女大多穿蝴蝶結鞋,滿族婦女則不穿。清朝統治者對女性纏足極為反感,入關前,唐太宗和皇太極在崇德三年(1638)頒布法令,對其他國家有效著裝纏足,以重罪論處。孝莊皇太後下詔,凡帶纏足婦女入宮者,壹律斬首,這是對滿族婦女纏足最嚴厲的懲罰。順治十七年(1660)頒布聖旨,要求天下女子壹律停止纏足,但因習慣頑固不化,禁令最終被解除。然而,八旗婦女從未被禁止,道光在十八年(1838)重申了這壹禁令。
清朝入主中原後,雖然滿族女子從不纏足,但按照普遍的審美標準,大腳肯定不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滿族婦女發明了壹種高幫鞋,把腳藏在衣服裏,不容易露出來。
問題6:古代女性為什麽要纏足?纏足最早始於969-975年,南唐李煜當政時。李後主的壹位母親很聰明。她用絲綢把腳裹成月牙形,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種習俗流傳到民間,纏足之風也逐漸傳到了人們的家中。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纏足,也許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商朝。總之,纏足這種封建社會的惡俗由來已久,幾千年來傷害了中國無數女性。可以說,纏足是男權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壹。據記載,民間女子四五歲開始纏足,到了成年,如果足長不超過三寸,就成了備受推崇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重要方面。就算是長相身材好的女人,如果腳不夠小,也會被人嘲笑,嫁不出去。“好大腳怪”也成了最不好聽的壹句辱罵羞辱女性的話。其實小腳的“美”是建立在女性身心被摧殘的前提下的。纏足的方法是通過人工力量殘忍地造成女性足部跖骨脫位或骨折,然後折在腳底,再用纏足布壹層壹層地裹緊。纏足的女性行走艱難,痛苦巨大,更容易造成殘疾和死亡。民間說的“壹雙小腳壹壇子眼淚”就是千百年來女性這種苦難的集中反映。自然的雙腳壹旦糾纏成“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上肯定非常不方便,受到極大的限制。只有被困在家裏的時候,站著走路都要靠墻站著。不僅“男主外,女主內”是天經地義的,“男強女弱”已經成為事實。女人不滿,反抗,私奔更是難上加難,但又要忍氣吞聲。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違背健康,以摧殘女性身體為基礎的“美”,不僅是對美的極端扭曲和變態,更具有強化男權社會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的實際效果,正如《女兒經典》所言:“我怕他(她)輕出家門,被千層裹縛。”
纏足因為男人的沈迷而興起,男人的審美扭曲因為“三寸金蓮”而壹發不可收拾,直到女人被毀的腳成為喚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以來,許多妓院流行壹種“飲酒”遊戲。從頭到尾,* * *的小腳和小鞋都很突出,妓女的嫖客把酒杯放在* * * *的小鞋裏遞、倒、喝。直到20世紀初,仍有壹些男性喜歡參與這種“喝酒”遊戲,並為有機會用自己小鞋裏的酒杯喝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酸溜溜的文人,更是興致勃勃地把腳的討論當成“學問”,不惜工本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微為樂,生怕男人玩腳的審美構成和調情功能沒有解釋清楚。比如清代有個叫方旋的學者,自稱“香蓮博士”,寫了壹篇《香蓮品造》的文章,煞費苦心地把腳分為五型、九型、十八型,因而聲名大噪。
民間諺語說得很形象:“裹壹雙腳,灑壹壇子淚”。纏足壹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7、8歲定型。纏足前,用熱水燙腳。趁著腳還熱,把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彎曲到腳底並貼緊,腳趾間塗上明礬。久而久之,妳的腳會弓起來,彎短了,這樣妳的腳會下垂,腳背會凸起,腳的長度會縮短。
雲南村的吳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足經歷:她的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穿”把它放在她的腳踝下,使她的腳踝隆起。然後,包起來,逼她走。慢慢的,腳踝被“槍擊”斷了。所以她壹個多月都不能下床走路。雖然她的腳踝骨折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媽壹直說,妳腳怎麽沒爛?她奶奶也說:太可怕了,該用了。於是,她媽媽在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腳底、腳踝、腳上,用裹腳布包好,穿上小鞋,讓她下地幹活。她的腳被劃破了,血從裹腳布裏滲出來,變成了黑色的,腥臭的。她經常痛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也減輕了很多。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腳的正常發育,造成軟組織...> & gt
問題7:清朝滿族女性纏足嗎?清代纏足,因為他們的祖先是北方遊牧民族,女性不纏足,他們認為給女性纏足是庸俗的,所以在順治二年(1645)就禁止了。康熙元年(1662),禁止婦女纏足,“違者罪其父母”。但是風俗習慣不是單靠行政命令就能取締的,女性纏足還相當猖獗,矛盾糾紛很多。康熙七年(1668),有大臣稱王茜的獨奏會免除其禁令,於是不僅百姓可以公開纏足,連旗手婦女也紛紛效仿。到了乾隆年間,曾多次頒布法令禁止婦女纏足,但* * *越來越“纏足狂”,後來卻控制不住了,婦女纏足之風更加猖狂。
問題8:清代女性需要纏足嗎?滿族人會停止纏足嗎?不
清朝的女人都想騎馬。
纏足不方便騎行。
問題9:清朝女人會纏足嗎?清軍入關後,下令廢除婦女纏足的殘余。滿族女性本身是不纏足的。北方人大多不裹腳,但南方壹些地方仍跟風裹腳。到了近代就逐漸廢棄了。
問題10:為什麽清朝滿族女性不纏足?喜歡看清宮劇的人壹定很熟悉後宮女子穿的高跟鞋。看到女人穿著高跟鞋還能輕快地跑來跑去,不禁贊嘆腳下的“功夫”。如此奇特的鞋型,使得清朝的宮廷服飾與其他朝代相比,有著完全不同的特點。那麽,這些鞋子叫什麽?有多高?古代女性的小腳被稱為“三寸金蓮”,這種極端的審美最早始於五代十國時期。據說南唐末年的統治者李煜整天沈溺於酒色。壹個妃子為了討李煜歡心,用帛裹腳,低頭做新月,完成了壹場在金蓮臺上跳舞的舞蹈。從那以後,為了維持這項絕技和李後主的寵愛,妃子經常用白絲綢把她的腳裹得緊緊的。久而久之,她把腳裹成了“紅菱形”和“月牙形”的樣式。此案壹出,人們紛紛效仿,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市場。到了宋代,金瓶梅與洛陽的牡丹、建州的香茶壹起被譽為世界奇觀。在元朝,如果女性不纏足,會被視為奇恥大辱。馬皇後,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皇後,因有壹雙大腳而被人恥笑。明清時期,纏足尤為盛行。漢族婦女大多穿蝴蝶結鞋,滿族婦女則不穿。清朝統治者對女性纏足極為反感,入關前,清太宗在崇德三年(1638)頒布了“有效服飾他國,纏足者,以重罪處理”的法令。孝莊皇太後下詔,“凡帶纏足婦女入宮者,壹律斬首”,這是對滿族婦女纏足最嚴厲的懲罰。順治十七年(1660)頒布聖旨,要求天下女子壹律停止纏足,但因習慣頑固不化,禁令最終被解除。然而,八旗婦女從未被禁止,道光在十八年(1838)重申了這壹禁令。清朝入主中原後,雖然滿族女子從不纏足,但按照普遍的審美標準,大腳肯定不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滿族婦女發明了壹種高幫鞋,把腳藏在連衣裙裏,不會輕易露出來。關於滿族婦女穿的高幫鞋的起源還有另外壹個故事。有壹種說法是滿族人自古就有“砍柴做鞋”的習俗。過去,滿族婦女經常在山裏采集野果和蘑菇,並在鞋底綁上木塊,以防蟲蛇叮咬。後來,他們把它們做得更精致,發展成了高幫鞋。還有壹種說法是,據說滿族的祖先為了越過壹個泥塘,奪回被敵人占領的城市,學了白鶴的樣子,在鞋子上綁了高高的樹枝,最後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復仇和發展的目的。為了記住那些悲慘的日子,紀念高蹺木鞋的功績,婦女們穿上這些鞋子,壹代壹代傳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