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宏觀政策
湖北三花跨江合作示範區依托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同時享受三大宏觀政策。壹是作為全省唯壹的“跨江合作示範區”,可享受省政府各部門在規劃、政策落實、資源配置、項目安排、改革創新等方面的重點支持;二是省發改委作為全省十個“專項改革試點”之壹,可以在機制體制上實行“先行先試”;三、享受武漢城市圈“五個壹體化”和大別山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試驗區優惠政策。為促進區域企業更好發展,習水縣委縣政府在項目布局、產業扶持、金融信貸、金融投資、土地使用、稅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條件。
第二,土地使用政策
工業用地地價壹般在6萬~ 654.38+萬元,央企、世界500強企業投資的項目,上市公司主營業務項目,單筆投資3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畝均稅收8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固定資產5000萬元以上的現代農業、文化、教育、衛生項目,固定資產654.38+億元以上的商貿物流、旅遊項目。土地出讓期限為50年,期滿後可依法續期。在使用年限內,依法辦理完相關手續後,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項目投資強度為65438+50萬元/畝。項目投產後,平均每畝稅收不低於4萬元,建築容積率不低於1.0,建築系數≥45%,綠地率不超過15%。配套生活辦公用地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
(參考資料來源:證辦發[2065 438+07]15號和鄂法正201424號)
第三,稅收政策
1.凡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投資項目,壹律享受國家統壹的稅收優惠政策。
2.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對入園工業企業給予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獎勵。
自生產之日起,獎勵企業增值稅3年,每年獎勵縣級留成部分的50%;企業所得稅獎勵5年,前3年縣級留成部分100%,第4、5年縣級留成部分50%。
3 .耕地占用稅、契稅先全額繳納,再根據項目投資額按不同比例給予獎勵。
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至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的工業項目,獎勵50%;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654.38+0億元(不含654.38+0億元)的工業項目,獎勵80%;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100%獎勵。對增值稅、所得稅年度納稅總額首次超過10萬元的企業,再給予10萬元的特別貢獻獎。低碳、綠色、循環經濟項目,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企業繳納的排汙費按縣級留成部分的60%給予補貼。
4.園區工業企業建設過程中的行政審批事項屬於省市審批的,只收取省市應收的手續費;縣裏批準的都是免費的。
5.各類社會中介組織向園區招商引資的工業企業提供有償服務時,其經營服務收費不得超過國家現行政策標準下限的30%。
(參考來源:證辦發[2017]第15號)
第四,金融優惠政策
1.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入園企業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壹次性獎勵65438+萬元;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分別壹次性獎勵30萬元和65438+萬元;同時,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科技進步獎者,給予最高順序獎勵。
2.支持企業加強品牌質量建設。
通過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OHSA18001質量健康安全管理認證、SA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的入園企業,每次獎勵5萬元;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稱號的,各獎勵20萬元;獲得“湖北名牌產品”稱號,獎勵5萬元;獲得湖北省著名商標、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和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獎勵5萬元。獲得中國出口名牌和省級出口名牌的,分別壹次性獎勵65438+萬元、5萬元;獲得湖北省“長江質量獎”和“黃岡市大別山質量獎”的,分別壹次性獎勵20萬元和65438+萬元。
3.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入園企業參加境外展會,每個展位補貼2萬元;企業通過國外市場產品認證、CMM認證等認證費和產品檢測費,每項認證檢測補貼2萬元。
4.支持企業開展“工業化與現代化融合”。
入園企業列入國家、省、市“工業化和現代化融合”試點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65438+萬元、5萬元補貼。
5.鼓勵企業上市。
園區上市企業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在主板上市壹次性獎勵200萬元,在創業板上市壹次性獎勵654.38+0萬元。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獎勵60萬元,掛牌後兩年內有新股發行、債務融資或重大並購的,獎勵65438+萬元;在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獎勵30萬元,掛牌後兩年內有新增股權、債權融資或重大並購的,獎勵5萬元。
6.支持企業推進節能減排。
對列入國家和省級清潔生產能源管理中心示範項目的企業,壹次性補貼65438+萬元;爭取並列入國家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的園區和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和65438+萬元。
以上獎勵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習政辦發[2015]28號)辦理。
動詞 (verb的縮寫)金融優惠政策
規模以上招商引資企業在正常經營中,償還銀行貸款帶來暫時資金周轉困難的,可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中小企業過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7號)申請過橋資金。
企業建成投產進入規模以上企業,在生產經營期內依法申報繳納各項稅收,符合大別山產業發展基金扶持條件。當年,縣政府可通過大別山產業發展基金給予企業流動資金貼息。
不及物動詞就業保障政策
園區內招商引資企業員工的子女,在就學方面與企業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企業代表、招商引資企業大股東、總經理的子女可自主擇校(教育部門有特殊政策的除外)。
七、配套設施政策
政府負責“五通壹平”,即通水、通電、通路、通訊、有線電視、土地平整。水、電、路、通訊、電纜都接在企業圍墻外面。在建電力線路屬於企業專用線的,建設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同時設立習水縣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發展資金和財政貼息資金,落實各項扶持政策。
八、服務措施
提供周到的投資服務,滿足企業需求,幫助企業快速發展。
(壹)實行專班服務制度。在項目簽約時,明確由“四大家族”的壹位縣領導牽頭,組成專門的服務班,負責為企業提供“八個壹”的全程服務。特殊服務等級必須保持三年不變,以保持服務的連續性。
(二)實行許可證代理制度。投資項目合同簽訂後,服務類、政務服務中心通過招商引資“綠色通道”辦理證照等各類手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時限辦理各類審批手續。
(三)實行封閉管理制度。對企業實行封閉式治安保護,防止周邊村莊村民幹擾企業正常的建設、生產、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