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電閃雷鳴,讓輿論迅速從過去對P2P的狂熱轉向壹邊倒的譴責和否定。最極端的評論甚至認為99%的P2P平臺都會在這壹波雷電中消亡。可以說P2P是行業誕生以來最艱難的時刻。
但從近期壹系列政策措施來看,監管並非“壹刀切”,而是趨於成熟合理。現在監管已經先行,公眾和市場如何正確看待P2P,以及P2P企業自身的合規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壹、P2P登陸中國的初衷
P2P是壹種基於互聯網平臺,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前沿技術發展起來的新型低成本借貸模式。P2P作為壹種舶來品,隨著2007年拍拍貸的成立正式進入中國,從2012到2015呈現爆發式增長。P2P支持了經濟中的薄弱環節,壹定程度上彌補了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短板,促進了普惠金融的發展,也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這是當時中國支持和鼓勵P2P行業發展的初衷。
由於我國征信體系不發達,小微企業的經營性貸款和中低收入者的消費貸款往往難以滿足傳統金融的要求。但P2P顯著降低了借貸雙方的信息收集成本,超越了傳統社會的熟人借貸模式,突破了傳統金融機構不利於小微貸款的局限,部分滿足了小微企業個人消費和貸款的需求,也拓寬了大眾理財的渠道。到今年6月底,P2P貸款余額接近1.32萬億元。
P2P行業推動普惠金融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
首先是滿足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據零壹財經統計,從2007年誕生到2065438+2008年7月,P2P網貸已經滿足了約2500萬借款人、約7.2萬億元(不含線下理財平臺)的資金需求。扣除凈投標、可識別的虛假投標和自籌資金投標,累計貸款金額為5萬億至6萬億元。同時,P2P網貸累計投資人超過4000萬(根據各平臺投資人累計,數據包含重復計算的投資人),獲得投資收益超過4000億元(不含待收利息、活動獎勵、返利收益)。
值得壹提的是,P2P行業為小微企業提供了大量的短期融資。企業從P2P平臺獲得的短期借款在過去幾年中呈指數級增長,從2012和2013的約63.8億元和456.0億元,到2014首次突破千億元,達到123.2億元。隨後在2015爆發到4000億元,2016翻倍到8000億元。
二是推動中國消費金融市場發展,促進內需。消費金融貸款在P2P貸款中的占比從2065,438+03年的65,438+0.03%增長到2065,438+06年的5.07%,規模從65,438+065,438+0億元大幅增長到99,654,38+0億元,增長了90倍。受現金貸監管影響,大量P2P平臺轉型進入消費信貸領域。預計2017年P2P平臺消費金融貸款規模約4000億元,是2016年的4倍多,滿足700多萬人的消費需求。
第二,P2P的優勢在於信息中介。
金融的本質是融資,金融機構在其中扮演中介橋梁的角色。這種中介功能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信息中介,壹類是信用中介。信息中介就是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金融的信息中介功能很好理解,大家都看得到,沒有太大爭議。然而,人們對金融的信用中介功能可能並沒有深刻的認識,很多人甚至並沒有完全意識到這壹點,而這恰恰是現代金融的核心。所謂信用中介,是指金融中介機構以自身的信用作為擔保,保證投資者的本息安全,並在融資過程中承擔控制貸款風險的責任。
事實上,P2P誕生之初,依靠的是技術賦能,扮演的是信息中介的角色。早在2065438+2006年6月,筆者就撰文指出,P2P應該主要扮演“信息中介”的角色,因為這恰恰是P2P網貸平臺的優勢所在。P2P利用大數據和網絡平臺,可以幫助資金供需雙方直接對接,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從而彌補傳統金融的不足。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繼承和創新的關系。
然而,在中國的金融市場,“剛性兌付”已經成為壹種普遍現象。P2P平臺為了吸引資金,往往要進行兌付,本質上成為信用中介。在信用中介功能上,P2P遠不如傳統金融。第壹,風險信息不完整。大數據只覆蓋線上數據,線下數據主要通過傳統手段獲取,而P2P面對的出借人壹般是小微企業或個人,針對這壹群體的征信體系遠未完善,經營狀況、信用風險等關鍵信息難以獲取。第二,風控措施不如傳統金融。目前P2P風控大多依靠房產抵押、風險排查等類似於傳統金融采取的手段,但風控程度遠不及傳統金融。有些平臺甚至外包風險調查。此外,P2P平臺的風險補償能力也非常不足。
傳統金融不僅從壹開始就具有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功能,而且其信用中介功能更為重要。因此,現代銀行發展了壹系列風險管理能力,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定價、風險控制和風險補償等具體措施,還要求借款人滿足壹定的抵押、擔保等貸款條件;貸後有貸後監控措施;在不良貸款的情況下,還有撥備、資本補償等風險補償手段。可以說,現代銀行的重心在於其信用中介職能的發揮,銀行經營的成就主要體現在信用中介上。
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混淆,使得P2P平臺成為金融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但隨著資管新規的實施,P2P行業可能迎來其回歸信息中介的發展契機。因為打破剛性兌付讓投資者逐漸習慣了沒有剛性匯兌的投資,也促進了投資者收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比“保底”更註重“撮合”,將凸顯信息中介功能的重要性,引導P2P回歸信息中介的本源。
第三,理性看待和冷靜應對P2P“霹靂潮”
據第三方網貸數據平臺網貸眼統計,自2018年以來,65438+的6月和7月連續發生兩次P2P平臺兌付危機,241和252平臺出現倒閉或其他兌付問題。如何正確看待這種現象?
P2P平臺目前確實存在很多問題,但不應該被“妖魔化”。除了行業本身存在的問題,也有P2P“雷”頻現的客觀原因。我們知道,風險往往在最薄弱的環節爆發。近期市場資金緊張,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P2P行業的“最後壹根稻草”。恐慌引發的擠兌,甚至借款企業惡意逃廢債務,加劇了風險的擴散和蔓延。據網貸之家統計,7月P2P行業交易額為144754億元,環比下降17.6%,同比下降42.9%。流出730.88億元,去年同期流入447.43億元。事實上,任何壹種金融業態都經不起大規模的擠兌和逃債。
面對P2P行業的信任危機,要嚴格區分問題平臺是屬於有真實但不規範業務的非法平臺,還是沒有真實業務或從事非法集資的非法平臺。壹方面,部分問題平臺仍有活期理財業務,繼續開展期限錯配、資金池操作,從事信用中介服務。這些都是違規業務,在資管新規出臺前處於灰色地帶,也是行業普遍現象,但已經不適應當前的金融監管環境。對於這種有真實業務平臺的違規操作,要加強引導,使其合理有序退出或轉型。另壹方面,壹些問題平臺涉及虛構借款標的、自負盈虧,屬於電信詐騙、非法集資,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對於虛假或涉嫌詐騙平臺的此類違法行為,要大力打擊,堅決關停並追回相關資產。
從目前已經出臺的壹系列政策措施中可以看出,監管層對P2P的態度已經更加明確,那就是對P2P行業實行“良性引導”,而不是“壹刀切地關閉”。8月4日,全國互聯網金融整治辦公室、P2P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提出了“允許合規機構繼續經營”、“條件成熟的機構可按規定申請備案”等九項明確要求。8月8日,全國互聯網金融整治辦公室發布《關於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務信息的通知》,要求各P2P平臺盡快報送老賴信息;02年8月12日,監管部門提出十項措施緩釋點對點借貸中的風險;13年8月,《網貸合規問題檢查表》第108條發布,意味著全國範圍內的P2P合規檢查正式拉開序幕。
近期防範化解風險的舉措也顯示了監管層對市場穩定的重視。8月16,中國銀保監會,中國召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開會,請求協助化解P2P地雷爆炸風險。8月2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啟動P2P點對點借貸會員機構自律檢查,防範風險的擴散和蔓延已成為當務之急。
同時,恢復市場信心非常重要。P2P平臺遲遲不能完成備案,壹定程度上影響了公眾對行業的信心。因此,壹方面,根據《網貸合規問題檢查表》第108條,可以加快對P2P平臺的檢查,允許合規平臺備案。另壹方面,通過在行業協會和平臺之間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業自律機制,支持合規運營的龍頭企業持續發展,在行業存量整合過程中對平臺進行合理整合、重組和淘汰。
在完善外部監管的同時,P2P平臺自身也要加強自律和內部監管。雷雨加速了P2P市場出清的進程。預測未來平臺數量會進壹步減少,行業集中度會進壹步提高,但P2P行業不會消亡。那些合規經營、主要依靠信息中介的P2P平臺,將在行業整合的過程中做實、做強、做大,有望成為行業的中流砥柱。P2P平臺也要向傳統金融機構學習,在利用好大數據等科技金融手段的同時,增強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保證充足的資本,實施有效的風險補償措施。
(作者是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