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社會排斥辦公室(Office of Social Exclusion)指出:“社會排斥,作為壹個簡潔的術語,是指壹些人或地區遭受失業、缺乏技能、低收入、住房困難、高犯罪環境、健康喪失和家庭破裂等綜合性問題的現象”(Social Exclusion Unit,2001)。
中國社會政策研究專家唐駿說:“社會排斥是遊戲規則造成的。社會政策研究的目標是修改遊戲規則,使之盡可能惠及每壹個社會成員,從而變得更加合理和公平。所有的遊戲規則都是雙刃劍。當它使壹些人成為贏家時,另壹些人就會成為輸家(唐軍,,2002)。”
中華女子學院的史桐等人認為,社會排斥是指某些個人、家庭或社區缺乏參與被社會普遍認可的社會活動的機會,而被邊緣化或孤立的系統性過程。這壹過程具有多維特征,表現為被排斥者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心理等方面的長期匱乏(史彤,2002)。
清華大學李斌博士撰文指出,社會排斥理論主要研究社會弱勢群體如何在勞動力市場和社會保障體系中被主流社會排斥,成為日益孤獨無助的群體,以及這種排斥如何通過社會的“重建”而積累和傳遞。社會文化、社會結構、國家政策、現有意識形態等因素造成社會排斥,而社會流動率反映了社會排斥的程度(李斌,2002)。
雖然國內外學者對社會排斥的含義眾說紛紜,但如果要對社會排斥做壹點歸因分析,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觀點:
1.在自我責任上,弱勢群體遭受的社會排斥是他們自己的責任,是他們自己的行為和態度造成的,甚至是他們不參與社會造成的自我排斥。持自由主義立場的學者(如“特殊類型”)往往把社會排斥的根源歸咎於下層階級本身,窮人之所以窮,是因為他們自身的無能或懶惰。這種觀點起源於西方早期的社會福利思想。
2.社會結構生成論社會排斥是由社會結構的不平等造成的。弱勢群體面臨的困境不是他們自身不努力、自暴自棄的結果,而是社會結構有意無意地將他們排除在正常社會生活之外的結果。這種觀點很常見,如“壟斷”範式和中國學者史彤、李斌的定義。
3.社會政策創造理論社會排斥往往發生在社會政策的不同層面。當社會政策系統性地拒絕向某些社會群體提供資源時,就會導致社會排斥(如唐駿對社會排斥的定義)。
社會排斥的類型概括如下:
1.分析社會排斥的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兩類:結構性社會排斥和功能性社會排斥。功能性社會排斥是指被排斥的個人、群體或組織由於缺乏功能而處於被排斥的狀態。
結構性社會排斥是由不合理的社會結構引起的壹些社會排斥。社會結構包括由制度決定的社會等級,以及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自發形成的壹種結構和分層。
2.從人類生活的不同領域來看,可以分為經濟社會排斥、政治社會排斥和文化社會排斥三個方面。經濟層面的社會排斥是指人們在獲得工作和生活手段的過程中遇到的不公平待遇,而經濟層面的社會排斥最直接的後果之壹就是貧困。
政治層面的社會排斥是指人們在參與政治時權利的缺失或被剝奪。這種排斥在前現代階段普遍存在。它通過明確的法律制度規定不同的人享有不同的政治權利。
社會排斥在文化層面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民族中心主義或文化中心主義,以自己或本民族的文化為標準或中心來衡量其他民族或其他民族。不壹定存在於不同文化的族群之間,同壹民族中不同文化觀念的族群也會排斥與自己不同的族群。
3.客觀社會排斥和主觀社會排斥。按照某些標準,有些人處於被剝奪和被排斥的狀態,但由於某些因素,他們並不感到被排斥。主觀社會排斥是指部分社會成員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認定自己被排斥。
4.顯性社會排斥和隱性社會排斥。顯性社會排斥是指通過制度、政策、法律和習俗的明確規定,將壹部分人排除在享受正常社會權利之外。隱性排斥是在壹些看似平等的遊戲規則下,但在遊戲執行過程中,由於文化、偏見、習慣或裁判的原因,實際上是不公平的。
5.消極社會排斥和積極社會排斥。被動接受社會排斥的人並不是出於自己的主觀意願,而是因為外界原因或自身先天因素而處於邊緣化狀態。而壹些主動脫離社會的人,往往是被壹種亞文化所引導,因為不認同主流社會而主動逃離。
社會排斥造成的負面後果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表現:1。它導致貧窮,2。不利於社會融合,3。它造成了巨大的社會焦慮和被排斥者的心理壓力。它違背了社會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