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角度看,目前學術界對公共政策失靈的系統研究很少。很多論著直接把政府失敗等同於公共政策失敗,這是不恰當的。因為在政策主體多元化、網絡化的今天,公共政策的失敗是否完全是政府造成的?政府應該負全責嗎?此外,公共政策不是政府的唯壹工具。比如在中國,很多政府行為實際上並沒有明確的政策依據,而是按照壹種“潛規則”運作,由此產生的政府失靈顯然不能等同於政策失靈。另外,中國很多公共政策實際上是執政黨制定的,所以公共政策的失敗更不能用政府失敗來解釋。那麽,在當前的中國,公共政策失敗的情況是怎樣的呢?
除了逐壹揭開上述疑點,本文還基於另壹個更宏大的考量。臺灣學者林、等近年撰文指出,“政策失敗為政策分析提供了另壹個研究領域”。【1】對此,筆者深以為然。因為傳統的政策分析大多是從前面開始,比如如何設計從政策規劃到執行反饋的壹系列環節才能讓壹項政策成功。這種研究側重於從應然的角度對公共政策進行規範分析,而忽略了從實然的角度進行實證研究。換句話說,在經驗世界裏,公共政策沒有那麽容易成功,失敗是普遍現象。因此,有必要把政策失敗作為壹個特殊的對象,研究政策失敗的前兆、表現、類型、原因和後果,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克服政策失敗,等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公共政策的失敗是政策分析的壹個新領域。
二,政策失敗研究的簡要回顧
如前所述,學術界往往將公共政策的失敗等同於政府的失敗,壹般兩者沒有明確的區分。從眾多關於政府失敗的研究中,我們大致可以分離出公共政策失敗的原因:1)公共政策制定實際上是各種特殊利益之間的壹個契約過程,很難找到公共利益作為決策的目標;2)即使現實社會中存在壹定的公共利益感,但現有的公共決策機制由於自身固有的缺陷,難以實現這種利益;3)決策信息不完全導致大部分公共政策是在信息不充分的基礎上制定的,容易導致決策失誤;4)選民的“短視效應”,政客會迎合選民的短期需求,制定壹些長期弊大於利的政策;5)“理性無知”,選民出於搭便車心理希望他人選擇,導致通過選票上臺的政客制定的政策只能代表壹部分人的利益;6)政策執行中的障礙,政策執行的理想化、執行機構、目標群體、政策環境四個要素中的任何壹個要素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政策失敗。[2]
Yehezkel Dror從“政策無能”的角度分析了公共政策的失敗。[3]他提出政策無能是由於具體的政策制定和政策執行,導致具體的政策失敗。政策無能包括兩種情況:壹是不能滿足政策制定和政策執行的要求;第二,政策質量低。德霍爾認為,公共政策經常陷入選擇的沼澤,要麽不能產生決策,要麽產生似是而非的決策,要麽產生不能完全執行的決策,這些都是大量的政策失敗。
第三,公共政策失敗與政府失敗的區別
本文主張將公共政策失靈作為壹個相對獨立的研究領域。第壹個問題是:公共政策的失敗是否等於政府的失敗?如果不是,兩者有什麽區別?
本文假設在壹個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中,“公共政策失靈≠政府失靈”(如果這個不等式成立,那麽在壹個不成熟的市場經濟或非市場經濟體制中就更成立)。這裏用圖1簡單說明壹下。
圖1市場失靈、公共政策失靈和政府失靈之間關系的規範模型。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上圖是對實際情況的簡化。現實生活比圖中的情況要復雜得多,其復雜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現實中市場效率與市場失靈、政府效率與政府失靈的界限並不那麽清晰,所以在圖中用虛線表示;2)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共政策的失敗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所以在圖中用兩個相連的方框來表示;3)現實中,除了市場和政府之外,還有大量不同於或介於兩者之間的資源配置力量。
圖1清楚地表明,在規範層面上,政府行為應該被嚴格限制在市場失靈的領域。即使我們把公共政策視為政府糾正市場失靈的壹種方式,也只能是主要方式,而不是唯壹方式,因為政府還會采取很多其他非政策調節措施。這樣,公共政策的有效和失敗就可以大致對應政府的有效和失敗。但這裏需要強調的是:首先,公共政策的成功並不完全等於政府的成功,因為前者不是後者的必然衍生物,而是政府和市場(甚至是失靈的市場)綜合作用的結果,所以圖中用政府和市場兩個箭頭指向公共政策的失靈和有效;第二,公共政策的失敗不能等同於政府的失敗,因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是從政府與市場的供求關系中尋找壹個相對滿意的平衡點,[4]也就是說,公共政策的失敗是由於政府與市場之間缺乏協調。對此,我們也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更詳細的解釋。
1,從公共政策的主體來看。
戴(T.R.Dye)認為,公共政策是政府選擇作為或不作為的壹種行為。[5]這個定義顯然過於寬泛,可能忽略了政府決策與政府行為的不壹致性。[6]換句話說,政府選擇是壹回事,具體執行可能是另壹回事。難怪沃爾夫指出,政策專家往往假設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成本和收益不會發生變化,因此他們更關心政府能否成功制定壹項政策,但政策執行可能與最初的政策假設完全不同,這已成為許多政府失敗研究中的“缺失章節”。綜上所述,公共政策失靈中的行政失靈並不包含在現有的政府失靈研究中,因此兩者不能劃等號。
事實上,即使是主體,現代公共政策也不是政府制定的。林德布洛姆指出,在市場導向體系下,公共事務掌握在兩個領導集團手中:政府和工業部門。此外,為了使制度有效,政府領導人必須始終服從商業領導人,而商業界的掌權者作為政府決策過程的參與者發揮著特權作用。他舉例說,例如,壹位工業部門的發言人預測,如果沒有稅收減免,新的投資將會停止。表面上看,這只是讓政府官員了解了事實,但實際上這將直接促進稅收政策的調整。[7]國內有學者指出,政策主體包括政府、組織和個人,公共政策的核心主體是黨和政府。[8]那麽,除了核心主體之外,公共政策中顯然還有其他主體。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那些非核心學科的影響力也在逐漸增大。至此,我們可以肯定,政府並不是公共政策的唯壹主體,“公共政策≠政府政策”和公共政策的失敗並不完全是政府造成的,因此不能簡單地用政府失敗來代替。
2.從公共政策的對象來看。
公共政策的對象包括政策問題和目標群體。政策問題其實是市場失靈帶來的需求,政府的作用是感知和整合這些需求;作為政策的目標群體,它對公共政策的有效性起著更直接的作用。換句話說,壹項政策能否達到預期目標,並不完全由政策主體決定。“目標群體對政策的遵守和接受程度是影響政策有效實施的關鍵因素之壹。”[9]可見,公共政策的失敗與目標群體的合作程度密切相關。因此,公共政策的失敗不能完全用政府失敗來解釋。
3.從公共政策的內容來看。
沃爾夫指出,非市場缺陷理論與政策分析的細化和延伸密切相關,它可以對市場和非市場進行更有效的成本收益比較。[10]這給了我們壹個非常重要的啟示:公共政策是壹種非市場行為,而不是純粹的政府行為,它至少包括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等第三部門的政策行為。此外,公共政策不僅會約束市場行為,也會約束政府本身。確切地說,它是作為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的相同手段出現的。那麽,顯然不能把公共政策的失敗和政府的失敗劃等號。
4.從政府的角度來看
如前所述,公共政策不是政府幹預市場的唯壹方式。事實上,政府的某些行為可能只是壹個不約束社會行為者的“決定”,或者只是壹種習慣性的或非正式的“做法”,不壹定構成具體的政策。[11]也就是說,政府在糾正市場失靈時,不壹定要訴諸明確的政策。相反,在很多情況下,政府恰恰是通過壹些非政策手段如隱蔽行動來實施控制的,而這種情況下的失敗顯然不能歸咎於公共政策的失敗。
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政府失靈還包括除市場幹預以外的其他活動的失靈,因為公共政策不是政府的唯壹活動。如果把政府的職能分為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公共* * *政策充其量是政府履行外部職能的主要手段,而大量政府內部管理中的那些失靈顯然不能歸為公共* * *政策失靈。
5.從市場的角度來看
圖1已經表明,公共政策的失靈包含在市場失靈的大範圍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1)公共政策的失靈從根本上說是市場失靈造成的;2)從政策形成的角度看,各類市場主體在政策形成過程中發揮了不同的作用;3)從政策執行來看,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會發生變化,其中除了政府的原因,市場本身也是誘因之壹;4)公共政策的需求來自市場,公共政策的供給主要來自政府,政策失靈來自供求失衡。從市場的角度來看,公共政策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是市場本身造成的,不能完全歸咎於政府。
6.從政府監管的角度來說。
斯蒂格勒的“管制的俘獲理論”指出,公共政策的制定往往受到壹些利益集團的影響。實際上,可能從中獲益的是被監管對象本身或其他利益集團,即政府監管者通常被被監管企業“俘虜”。【12】壟斷理論在某種意義上表明,政府政策已經成為企業追求壟斷利潤的手段,而不是為所謂的公共利益服務。此外,美國學者Dominick T.Armentano指出,政府管制、準入控制、財政補貼和反壟斷都是政府幹預主義者的手段,這些手段被私人公司用來鼓勵政府為了私人利益而危害社會。[13]這進壹步說明,公共* * *政策受到市場主體(如私人公司)的影響,甚至鼓勵政府制定。所以,公共政策的失敗當然也有市場本身的原因。換句話說,市場也應該為公共政策的失敗承擔相應的責任。
7.從治理理論的角度來看。
治理理論認為,傳統的以政府為中心的理論研究視角限制了人們的討論範圍和思考能力,應該從政府、市場、企業、公民、社會等多個維度和層面去觀察和思考問題。治理理論的要素,如“多主體、多中心”、“回應性”、“開放性”和“透明性”,可能有助於突破市場與政府之間的困境。當然,治理也可能失敗,所以應該是“善治”。善治的本質特征是政府與公民合作管理公共生活,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新型關系。沒有公民的積極參與和配合,最多會有“善治”,但不會有“善治”。不難看出,治理理論的壹些要義與公共政策失敗的研究旨趣不謀而合。簡單來說,公共* * *政策失敗中的“公共* * *”二字,絕不是政府能完全代表的。
綜合以上七個方面,我們大致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公共政策失靈和政府失靈確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壹談。但是,無論如何,政府是公共政策的核心主體之壹,因此必須承認,公共政策的失敗與政府行為有著最直接、最密切的關系。因此,本文並不是要否認政府在公共政策各個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指出其他力量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視的。
四、界定公共政策失靈的絕對難度和研究的相對獨立性。
上述兩位臺灣省學者將政策失靈定義為:“任何政策在職能部門投入壹定資源後,在壹定時期內未能實現預定的政策目標,均可視為政策失靈”。[14]但是,我們知道,壹項政策公開宣布的目標,有時與實際想要達到的效果並無關系,甚至實際的結果也會與預設的目標剛好相反。這無疑給界定公眾的政策失敗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因為這樣壹來,就沒有壹個硬性的標準來判斷什麽是政策失敗。換句話說,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對於同壹個政策是否失敗,可能會給出不同的結論。更難的是,從理論上講,壹項政策實施的結果總是有得有失。毫無疑問,受益群體會認為政策已經成功,受損群體會認為是政策失敗。因此,我們認為給公共政策的失敗下定義是“絕對困難的”。為此,我們不得不暫時放棄給出壹個精確的定義,而是“退而求其次”,先給出壹個描述性的定義,待進壹步研究,對這個概念有更透徹的理解後再下定義也不遲。那麽,所謂公共政策失敗,就是指壹項公共政策的過程或結果偏離了政策制定者的實際預期目標,並對政策的目標群體造成了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關於這個初步定義有兩點需要說明:1)“實際預期”是指決策者在決策時的真實想法,而不壹定是其宣稱的目標。至於如何知道這個實際預期,需要結合政策背景和制度環境進行合理的推測;2)“意料之外”是因為如果預期到了負面影響,並采取了壹定的預防或應對措施,就不能視為政策失靈,而只能視為政策正常的負外部性。
在壹個描述性的定義之後,我們可以區分公共政策的失敗和政府的失敗,我們可以看到將公共政策的失敗作為壹個獨立的研究領域的好處。這是因為,從技術角度看,“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必然會帶來研究者的價值偏好——比如有的學者偏向自由市場,有的學者主張政府管制——無論哪種偏好都不利於理論研究的科學性;公共政策的失敗是壹種中心化的表達,只表明某項政策失敗的客觀事實,在技術層面上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也可以避免壹些價值偏好甚至意識形態上不必要的爭論。此外,國外壹些學者明確將公共政策學派分為兩種研究取向,壹種側重於政府高層的政策制定,另壹種側重於政策制定後的所謂執行取向。[15]那麽,公共政策的失敗應該是這兩種研究取向的融合,因為不僅在政策制定上存在失敗,在執行和反饋上也存在失敗。因此,對它的整體研究實際上是對公共政策學科的深化和拓展,也有助於克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
五、基於當前中國的現實來研究公共政策的失靈。
公共政策是壹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與現實緊密結合。對公共政策失敗的研究也不例外,也要結合國情進行。從社會系統的復雜性來看,與西方相比,中國現階段面臨著更為復雜的政策問題,表現為中國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和實施方案“難以決定、難以細化、難以理解、難以實施”的復雜性,即管理的“遠程性”。【16】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了解中國的國情,以便在研究公共政策失靈的時候更加切合實際。
1,市場整合與市場失靈
目前,中國政府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這實際上說明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帶有濃厚的人為色彩。當然,市場經濟在中國的建立和發展並不是壹個純粹的強制過程,而是壹個自發發展和政府推動的過程。有學者指出,中國市場體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壹個政府自我革命的過程,而既是改革對象又是改革推動者的政府的行為往往是自相矛盾的。[17]同時,目前中國市場發展不完善,市場整合不充分。因此,中國的“市場失靈”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市場失靈,而是市場機制不完善導致的失靈。對於這種失靈,政府首先要承擔起培育市場發展的責任,在市場成長起來之前,代替市場完成壹些整合功能,比如用行政手段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快速增長。這樣,中國目前的政府幹預就有了壹些“正當性”,同時市場也不足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來抵制政府幹預。因此,在研究公共政策失靈時,我們需要認識到這壹點,否則就會出現西方理論無法解釋中國現狀的尷尬局面。
2.政府整合與政府失靈。
同樣,在政府整合方面,由於中國的市場機制尚未成熟,很多本應由市場自己解決的事情,中國的市場無法完成。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過度整合似乎是必要的。因此,中國的“政府失靈”也不同於壹般意義上的政府失靈。不是政府自身特點導致的自然失靈,而是政府過度整合導致的人為失靈。此外,中國的政府實際上包括政治政府(公共財政的主體)和經濟政府(國有資本的主體),它們應該分別在市場失靈和市場效率的範圍內運行。但是,這種雙重身份很容易導致活動的錯位。此外,政治政府和執政黨之間也缺乏明確的界限。現實中,很多公共政策往往是由執政黨制定和組織的。顯然,在研究公共政策失靈時,我們應該更多地關註這些獨特的國情。
3.社會融合和社會失敗
市場、政府和社會(社會學意義上的狹義社會)是壹個國家資源配置的三大基本力量。其中,社會自身的力量更為基礎,政府整合應該是市場整合和社會整合基礎上的再整合。在中國,類似於市場機制,公民社會尚未成熟,社會無法發揮應有的基本整合功能。對此,我國有學者明確提出了社會失靈的概念,即社會自組織的主體或功能缺失,導致市場與政府之間無法有效、順暢地溝通與合作,進而導致市場失靈或政府失靈。[18]顯然,社會失靈也是我們在分析中國公共政策失靈時需要特別關註的問題。
市場失靈主要指公共產品、外部效應等問題。當這些問題出現時,市場無法自發調節。
目前很多學者認為,市場失靈應該通過政府行為來解決,這應該說是現在比較好的方法。
這個很重要的經濟問題,大部分教材都有提及,大家不妨參考壹下。。。
1樓的朋友發了壹堆帖子,我還是不知道他想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