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能源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要看到,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多年積累的矛盾和問題進壹步凸顯。這集中在六個方面:
壹是資源約束明顯,供需矛盾突出。雖然我國能源資源總量較大,化石能源探明儲量約7500億噸標準煤,但人均擁有量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人均剩余可采儲量分別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58.6%、7.69%和7.05%。
煤炭。中國煤炭儲量豐富,但從中長期來看,要將儲量轉化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有效供給,面臨“三大不足”的壓力:壹是煤炭儲量不足。據測算,2010前擬開工的煤礦項目缺500多億噸精儲量,2011?2020年將短缺120多億噸。二是產能不足。按照我國目前的煤炭產能,考慮到部分礦井的老化和報廢,2020年前需要新增煤炭產能1億噸,接近美國目前的煤炭總產量,這意味著我國將建設約1萬座百萬噸級大型煤礦。三是運輸能力不足。中國的煤炭消費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但煤炭資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和西部。這種資源稟賦和需求的地理分布不平衡,決定了北煤南運、西煤東運的格局。按照6543.8+0億噸新增煤炭中70%需要運往國外計算,2020年前需要再建設70億噸的鐵路線和相應的港口。這些都是很難實現的。
石油。根據最新的《全國常規油氣資源評價報告》,我國石油可采資源量為21.2億噸,探明剩余可采儲量25億噸,平均探明率33%,處於勘探中期。目前,中國石油勘探的難度越來越大,新增儲量的質量越來越差。通過努力還是有可能實現穩產小增長的,但是不太可能大幅增長。如我國大慶油田穩產高產持續了27年,從2002年開始產量開始遞減,年均遞減654.38+0.5萬噸。從分布來看,東部主要含油氣盆地已進入勘探開發中後期。待發現的石油資源主要集中在松遼、塔裏木、準噶爾、鄂爾多斯盆地和渤海。西部和我國海域主要含油氣盆地資源豐富,探明程度低,處於勘探開發初期。據估計,即使考慮到節能、經濟結構調整和開發替代能源等因素,2020年石油缺口仍將達到2.5億噸。
天然氣。總體來看,我國天然氣勘探開發潛力很大,正處於勘探初期,儲量和產量將快速增長。塔裏木盆地庫車地區、鄂爾多斯盆地及其周邊古生代、四川盆地東部、川西北和川西前陸盆地、柴達木盆地澀北和臺南地區、東海、鶯歌海和瓊東南是今後勘探開發的重點地區。然而,天然氣產量的快速增長難以滿足更快的需求增長。預計到2020年需要新增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3.4萬億立方米,這意味著天然氣探明可采儲量需要再翻壹番。
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雖然開發利用潛力巨大,但也面臨諸多制約。比如,過剩的水電資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和中部地區,受自然條件和移民因素的影響,開發難度越來越大。由於投資密集、建設周期長,核電新增產能短期內難以快速提升。
與資源約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長。從近幾年能源供需的情況來看,能源消費總量在增加,快速增長的能源供應仍然跟不上更快增長的能源需求。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回升,“十五”期間平均為1.05,為改革開放以來的最高值。目前,中國的人均消費水平仍然很低,正處於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發展時期。國際經驗表明,這壹階段是“倒U”型能源消費的上升階段。隨著經濟規模的進壹步擴大,能源供需矛盾將長期存在,尤其是油氣供需矛盾。
第二,能源技術仍然落後,能源效率明顯低下。雖然中國的能源技術取得了很大進步,但與發展的要求和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大型煤礦綜采設備和煤炭液化技術核心設備需要進口,瓦斯抽采利用技術落後,礦井生產系統裝備水平低。重大石油勘探和加工設備、UHV傳輸設備和先進核電設備不能獨立設計和制造。氫能、燃料電池、分布式能源等技術研發不夠,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替代能源等技術開發相對落後,節能降耗、汙染控制等技術應用不廣泛。
技術的落後制約了效率的提高。從整體能源效率來看,按現行匯率計算,我國單位GDP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2倍左右,比美國、歐盟、日本、印度分別高2.4倍、4.6倍、8倍和0.3倍。特別是近年來,高耗能產業發展迅速,經濟增長方式粗放,能源消耗不斷增加,能源產出效率遠低於國際先進水平。2004年,中國GDP為65438美元+0.9萬億,約占世界GDP的4.4%。為此,它消耗了20億噸煤,占世界總消耗量的35%以上。它消耗3億噸原油,占世界總消耗量的7.8%。與上述相比,即使考慮匯率因素,中國能源效率低下也是不爭的事實。從主要耗能行業和耗能設備看,水泥綜合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高23.6%,大中型鋼鐵企業噸鋼可比能耗15.1%,火力發電煤耗20.5%,機動車百公裏油耗比歐洲高25%,比日本高20%,比日本高10% 而且每100噸卡車的油耗比從能源發展的角度來看更先進,資源的浪費是驚人的。 比如煤礦綜合回收率國際上壹般是45%?60%,中國平均只有30%,有些小煤礦只有10%?15%。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煤礦產量從1978的9500多萬噸增加到2005年的8.5億噸。在此期間,累計生產煤炭約12億噸,消耗資源儲量約800億噸。按照正常的開采方式,800億噸的資源儲量可以產出400億噸左右的煤炭,也就是說同樣的資源量,少產出近300億噸的煤炭,相當於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煤炭的總產量。我國煤矸石綜合利用率僅為40%,全國煤矸石堆積總量約38億噸,占地面積約110000畝,且每年仍以2億噸左右的速度遞增。它每年還產生近1億噸粉煤灰,多年來累計存量超過30億噸。目前,綜合利用僅限於生產水泥、墻體材料、鋪路、築壩等。,還有大量物質沒有被開發利用。
三是能源結構仍不合理,環境承載壓力較大。中國富煤、缺油、缺氣的能源結構難以改變。與世界能源消費結構相比,中國壹次能源消費呈現出截然不同的結構特征:煤炭消費比重與世界石油天然氣消費比重基本持平,占60%?70%;石油天然氣消費比重和世界煤炭消費比重壹樣,只占20%?30%。雖然中國的能源結構會不斷優化,煤炭比重會降低,但煤炭的主導地位在壹定時期內很難改變。到2020年,煤炭在中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仍可能超過55%。
與石油和天然氣相比,煤炭對環境的影響更大。煤礦地面塌陷、煤田自燃、矸石山自燃造成的植被破壞、地下水位下降、水汙染等現象較為嚴重。此外,我國煤炭清潔利用水平較低,原煤洗選率僅為30%左右,比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低60%,汙染較為嚴重。在全國排放的煙塵和二氧化硫中,燃煤分別占70%和90%。我國目前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導致區域環境酸化,酸雨面積已超過國土面積的40%。此外,煤炭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會加劇溫室效應。
第四,國際環境復雜多變,利用海外油氣資源難度加大。我國油氣資源相對不足,國內產能增長有限,需要更多利用海外資源,但面臨的國際環境非常復雜。相關數據顯示,全球剩余可采煤炭儲量9845億噸,石油1427萬噸,天然氣156萬億立方米。即使目前的消費水平不變,化石能源的總儲量也只能維持人類消費約100年。在全球能源產出中,國際貿易量不足50%。目前發展環境和條件較好的油氣資源大部分被西方發達國家開發和控制,國際自由貿易的比重更低,中國的能源進口需求不可能無限滿足。中國石油進口運輸方式多為長距離、大運量,每年約80%的進口石油經過馬六甲海峽。現有遠洋船隊嚴重缺乏超大型油輪,約95%的進口石油由海外公司運輸。同時,能源資源是戰略資源。中國作為壹個大國,過度依賴進口,這不僅涉及供求格局和價格變化,還涉及如何打破現有壟斷格局、運輸線安全等極其復雜的國際經濟、政治、外交和軍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或者出現不可控的動蕩,就會危及中國的國家安全。
五是石油儲備體系不健全,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石油儲備在能源供應安全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上世紀70年代第壹次石油危機後,國際能源署要求包括7個西方國家在內的成員國承擔相當於90天石油凈進口的石油儲備義務。歐盟還要求其成員國承擔石油儲備的義務。這些國家相繼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石油儲備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石油儲備剛剛起步,目前項目建設進展順利,但還有大量工作要做。石油儲備達到儲備目標還需要幾年時間,形成國家石油儲備體系和應急機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能源特別是煤炭的安全生產形勢更加嚴峻。近年來,旺盛的市場需求帶動了煤炭產量的快速增加,但近1/3的產量缺乏安全保障條件,煤礦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全國發生壹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別重大事故11,今年煤炭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油氣生產和管網仍然存在潛在的事故風險。近年來,隨著電力建設的快速發展,設備制造安裝、工程建設等方面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可能帶來壹些安全問題。美國、加拿大、莫斯科的大停電,給電力建設和安全運行敲響了警鐘。
第六,能源體制改革尚未到位,法律法規有待完善。煤炭企業機制轉換滯後,社會負擔重,企業競爭力不強,企業跨區域經營的制度環境沒有完全形成,煤炭流通體系不健全,鐵路運輸體制改革、煤炭交易市場建設等配套改革滯後。在建立符合世貿組織要求的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氣市場體系,完善政府宏觀調控和監管體系方面,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中確定的改革措施也需要進壹步落實。
與此同時,中國的能源法律法規還不能適應能源發展和改革的需要,突出表現在:體現中國能源戰略、維護能源安全和銜接能源政策的基本法律還不完備;能源安全和石油儲備至今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電力法》、《煤炭法》等壹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已不適應發展需要,需要進壹步協調、修改或廢止。
總之,我們不僅要看到我國能源資源仍有巨大潛力,而且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資源利用的不斷深化和非常規能源補充作用的進壹步增強,我們也有能力、有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能源支撐問題。但也要進壹步增強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清醒地認識到我國人均能源比較低,保障程度不高;最近供需矛盾很大,未來資源瓶頸比較突出;迫切需要千方百計緩解能源瓶頸約束,事關全局。從順利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保障中華民族長遠發展和子孫後代福祉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能源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解決我國能源發展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