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底,20世紀初,相對落後的德國渴望趕上發達的西歐列強。德國歷史學派首先通過為自己民族的發展尋求壹條特殊的歷史道路來挑戰自由放任的經濟思想。弗裏德裏希·李斯特代表認為,這無異於讓壹個孩子通過自由貿易與發達的英國競爭。為了發展國民經濟,德國必須加強國家對經濟的幹預。因此,在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開始了廣泛的經濟控制,並制定了《卡特爾管制法》,以鼓勵、促進和支持卡特爾。戰後突破了“所有權不可侵犯”、“意思自治”、“契約自由”等民法基本原則,頒布了大量國家權力幹預經濟生活的法令,如1919的煤炭經濟法。
二、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理論分析
“市場經濟是壹臺復雜而精密的機器,它通過價格和市場體系協調個人和企業的各種經濟活動。它也是壹臺傳遞信息的機器,可以匯集成千上萬種不同的知識和活動。在沒有集中智慧或計算的情況下,它解決了壹個涉及數億未知變量或相關關系的生產和分配問題,即使是當今最快的超級計算機也無能為力。(10)然而,經過近兩個世紀的實踐和思考,我們逐漸認識到,市場並不總是最有效率的,“市場失靈”是客觀存在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壟斷和不完全競爭。人類社會的生產性經濟活動經歷了壹個從小到大,從分散到集中的過程。社會化大生產是人類進步的必然結果,是社會進步的壹種表現,但當社會化大生產發展到壹定階段,就可能出現不完全競爭或壟斷。壟斷分為自然壟斷和經濟壟斷。自然壟斷的簡單表現就是,單個企業可以比具有規模經濟的行業中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更有效率地向市場提供等量的產品。(11)與競爭對手相比,自然壟斷者享有更大的成本優勢,面對沒有價格彈性的需求,通過壟斷定價獲取巨額壟斷利潤。更合理的方式是由社會利益的代表——國家通過直接投資和運營,以政府定價的形式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經濟壟斷是自由競爭的市場,是對競爭的自我否定,表現為壹個企業或幾個大企業達成聯營,壟斷或操縱壹種或幾種商品的生產和銷售。導致價格偏離價值,價值規律嚴重扭曲,導致消費者福利損失,甚至社會總福利損失的靜態利益損失和市場主體提高技術水平、加強科學管理的動力的動態利益損失,通常由國家制定的反壟斷法和不正當競爭法來克服。其中,美國的《謝爾曼法案》(1890)和《克萊頓法案》(1914)以及《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2004)最為典型。然而,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芝加哥學派的經濟學家對反壟斷立法進行了反思,他們認為大多數壟斷權力來自政府幹預。哈佛大學教授熊彼特研究了高度集中市場中壹些大企業(如英特爾、微軟、波音)的創新和生產率增長現象,提出了熊彼特的壟斷理論,即高科技壟斷企業雖然獲得了壟斷利潤,但在捍衛技術優勢的壓力下,其壟斷利潤極其有限,必須大量投入研發,因此這些大企業形成了技術變革的源泉,反壟斷法的適用實際上是殺雞取卵。(12)
(2)外部性,又稱溢出效應,即企業或個人在市場之外將成本或收益強加於他人。有些外部性是正的(外部經濟),有些是負的(外部不經濟)。環境汙染是典型的外部負效應,其社會成本無法用市場價格反映,市場機制無法調解。國家可以通過制定環境保護法、自然資源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礦產資源法等來管理和控制空氣、水、噪音汙染、過度開采礦產資源、獵殺瀕危動植物等外部負面影響,但實踐也證明,只適用國家法律規定不壹定是最有效率的,所以稅收補貼等經濟手段。1990年,根據清潔空氣修正案,美國政府發放了壹定數量的可交易排放許可證,取得了比傳統的命令-管制型更顯著的效果。到20世紀90年代末,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到1990的50%(13)。此外,芝加哥大學羅納德·科斯的研究結果表明,在生產權中,
(3)公共產品。公共* * *產品是正外部性的極端,指的就是這類產品。當壹個人分享時,不會導致成本增加,即邊際成本為零(非競爭性);並且排除任何人分享是有代價的(非排他性)。(14)市場機制運行的基本要求是收入能夠抵消成本或者成本能夠追溯到單個消費者。但是,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使得需求和供求不可能由市場決定。壹般來說,國家代表社會整體利益,承擔供給方的責任,然後以稅收的形式收回收入。但現實生活中,公共產品的供給往往不盡如人意,那麽有沒有更有效率的供給方呢?新制度經濟學派做了有益的探討,羅納德·科斯從燈塔問題入手。“燈塔是經濟學上的壹個裏程碑。當提到這個富有詩意的例子時,經濟學家知道它指的是收費的困難,這使得燈塔成為壹種非政府服務。”(15)然而,科斯在1974年出版的《經濟學燈塔》中指出,1820年英國的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建造的,因此完全可以設計和發明壹整套裝置和系統,使消費者以更低的交易成本達成* * *支付協議,將* * *產品交由“私有化”。(16)詹姆斯。公共選擇學派代表人物布埃查南設計了“俱樂部產品”模型,將公共產品的消費者從無限限制在壹定範圍內,產品在俱樂部成員間非競爭性、非排他性使用,但在組織外具有排他性。會員達成支付協議,在俱樂部內部支付產品,可以采取“以足抵足”。上述開創性的研究啟示我們,在公共產品領域,政府並不是唯壹的甚至是有效的供給者,現實社會中存在多樣化的選擇。
信息不對稱,或信息不對稱。在古典經濟學中,市場主體具有全面的知識和理性,供求平衡下形成的價格能夠反映所有的市場信息。其實不然。市場主體是有界理性的,市場價格的滯後和偏離也使得信息稀缺,特別是交易雙方的信息分布不對稱,導致主體的投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以及商品市場的“劣幣驅逐良幣”。因此,國家公權力有必要伸向市場,強行打破壹方的信息優勢,讓市場交易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完成。比如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法、廣告法是針對壹般商品市場的;對於資本市場證券法的強制披露,但在某些領域,比如醫療過程中醫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國家幹預是無效的。因此,有學者設計了職業產權結構,即通過嚴格的市場準入,醫生集體成為社會獨立組織,這樣外部的輿論壓力和內部的職業道德將有效約束醫生的行為。轉移現代經濟學基本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的實際作用介紹了現代經濟學最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作者試圖用盡可能簡單的語言,結合實際論述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雖然這些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看似簡單,但實際上,要真正理解並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學習和研究中,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只要掌握了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妳將終生受益。因為它會讓妳思維變得聰明、睿智、深刻、科學;有助於妳學習和研究那些“春雪”的純經濟學理論;也有助於指導妳在生活和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問題。首先,從學習現代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壹旦掌握了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就不會被那些抽象的模型和高等數學所迷惑,就不會迷茫。壹個經濟理論不管用多深的數學,多少公式,多復雜的經濟模型,基本上都是采用上面介紹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來研究的。只要牢牢把握住這些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把它們作為壹條核心線索印在腦子裏,就不會迷失方向和重點,基本知道它在講什麽。妳可以暫時拋開那些技術性的,無法理解的具體細節,先要理論框架和具體結論,再去理解那些具體細節。也就是說,首先要把握文章的主線和大意,了解它想做什麽,得到什麽結論,然後再去把握具體的細節。另外,壹旦掌握了這些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就會對現代經濟學有壹個正確的看法,不太可能被誤導,也不會影響妳對現代經濟學的學習。人們經常批評現代經濟學及其研究方法。事實上,他們的大部分評論都不是基於分析問題的科學方法,有的甚至完全依靠自己的主觀臆斷。在沒有清楚了解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的情況下,這些言論可能會誤導妳,使妳失去學習現代經濟學的正確方向,甚至使妳對學習現代經濟學采取壹種被忽視甚至矛盾的態度。其次,從學習現代經濟學的方面來說,壹旦了解和掌握了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將有助於現代經濟學的學習。很多想做經濟研究的人,雖然對現代經濟學很了解,看了很多經濟學方面的論文,但還是覺得自己做研究很難,不知道怎麽做,或者做不了別人認可的有意義的研究。其實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有壹定的數學基礎和邏輯分析能力,開始經濟學研究也不是那麽難。從某種意義上說,做研究就是基本分析框架的五個組成部分的邏輯填空寫作。這些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可能有助於提高妳的研究和創新能力。比如,妳想研究壹個經濟問題或現象,或者想給出壹個新的理論,使其具有很強的解釋經濟行為和經濟現象的能力,能夠指導現實的經濟問題,那麽妳就要合理準確地描述和刻畫經濟環境和經濟人的行為,利用已有的分析工具或者自己開發新的分析工具,建立壹個盡可能簡單的模型,然後進行推演和論證。再次,了解現代經濟學及其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也有助於妳思考問題,更好地處理日常事務,學會更好地待人接物,使妳在工作中更加深刻、有見識、有能力。筆者經常聽到這樣壹種關於現代經濟學的討論:經濟學似乎是形而上學的東西。數學那麽多,學起來那麽難,離現實十萬八千裏。以後學習有什麽用?其實在日常生活中,經濟分析的基本框架完全可以應用。比如,妳到了壹個新的地方,準備做壹件事,或者需要和人打交道,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當地的情況、周邊的環境、國情(對應於框架中的“定義經濟環境”);然後,還要了解當地的民風民情,盡可能地了解人們的行為方式,他的品行,性格等。(對應“設定行為假設”);根據這些信息,決定為人處事的規則和為人處事的方式(即對應“給予制度安排”);然後,在可行和備選方案中,通過權衡取舍,選擇最優方案(即選擇均衡結果);最後,對妳所做的決定,所做的事情,所采取的方式進行總結和反思,看看是否是達到最佳效果的最有效方式,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調動了大家的積極性,是否使人們做出了激勵反應,達到了妳想要的目標,也就是所謂的激勵相容等。(即對應“評價比較”)。而且,當環境和形勢發生變化,工作對象發生變化時,遊戲規則當然也要相應變化才能做好工作。我想大家都會同意,只要我們遵循這五個方面,根據形勢的變化,隨時調整遊戲規則,就壹定能把事情做得更好。筆者認為,這可能是解決和處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事務的最佳方式之壹。而且經濟理論的很多成果也有助於妳思考和解決問題。總之,要理解和正確運用現代經濟學,需要了解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本文討論了規範經濟理論的壹個分析框架的五個基本組成部分:(1)定義經濟環境;(2)設定行為假設,(3)給出制度安排;(4)選擇均衡結果;(5)評價和比較。基本的研究方法包括提供研究平臺,建立參照系,給出測量尺度,提供分析工具。這種規範性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使現代經濟學在過去60年中發展迅速、應用廣泛、影響巨大,成為壹個規模龐大、分支眾多、體系嚴謹的社會科學領域。即使是專門研究經濟學的學者,也只能了解有限的幾個分支中的壹小部分。不花點時間,很難真正理解其中壹些經濟理論的精髓。事實上,作者發現,對壹個主題越深入,越沒有感覺,寫的時候越謹慎,越難寫,越難講。現在很多人喜歡信口開河,不管懂不懂,提出壹些看似標新立異,聳人聽聞,甚至沒完沒了的觀點,以此來顯示自己的“知識面廣,博學多才”。當然,也許他們為了吸引眼球,為了出名,誇大自己的成果,這似乎是當前中國經濟界的壹種時尚。不幸的是,這些人即使有專長,在不了解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的情況下,也經常說壹些出格的話,更不用說嚴重誤導很多學生了。在經濟問題的討論中,要區分價值判斷分析和實證分析,區分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理解經濟理論的作用,壹般性和相對性,以及數學在經濟學中的作用。學習經濟學不僅要了解其基本原理,還要學習其提出問題、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掌握現代經濟學的基本方法和分析框架,也有利於經濟學的學習和研究,甚至有助於人們更好地處理日常事務。(5)市場最嚴重的缺陷是收入和消費分配不均。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可能會在收入和消費之間產生社會無法接受的差距。亞當·斯密聲稱,在壹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每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無形地推動著社會整體利益的擴張,但如果社會利益還包括財富的公平分配,那麽僅僅有壹只看不見的手是不夠的。首先,收入分配反映了個人對生產要素的持有量,即財富和智力的初始稟賦,以及種族、性別、努力程度、健康和運氣等壹系列其他因素;其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追逐的是貨幣選票,也就是有效需求——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不是效用最大的需求。收入和消費的差異來自於內部市場,所以不能靠市場自我調節來消除。可以依靠國家強制力對社會收入進行再分配,比如國家征收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通過向高收入者征收高於低收入者的稅收來減少收入失衡。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體系,提供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為老、弱、病、殘等需要社會幫助的弱勢群體。但也有學者懷疑國家再分配的效率和對市場主體影響力的減弱,本質上是壹個無法回避的公平與效率的平衡與選擇問題。
市場失靈是國家幹預經濟領域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因為與市場失靈壹樣,也存在政府失靈,它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國家行為有時並不反映公共利益。傳統上,市場和公共利益是根本對立的,只有政府才是壹心為公的。然而,當公共選擇學派學者布坎南將經濟人、效用最大化、供求分析等經濟學的邏輯假設和分析方法運用到國家決策的研究中時,他發現國家並不總是值得信任的:首先,由於個人目標的多樣性和選舉人投票制度規則的缺陷,很難實現利益最大化的選擇,普通公民承擔不起理解政府的成本,於是對政治權力的冷漠就成為壹種。其次,政府官員是自私的經濟人,他們在政治領域像在經濟市場壹樣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17),在壹定程度上,政府官員的利益內化為政府利益;最後,有影響力的特殊經濟利益集團可能俘獲相關政府成員,使國家成為個體集團利益的代表,而不是社會整體利益的實踐者。在社會主義國家,政府代表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現有的制度不能排除少數官員的私利追求,甚至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膨脹。
(2)國家行為無效率。在市場組織中,每壹種經濟行為都必須是成本收益核算的最佳結果,但國家對“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有特殊的標準和要求。由於產品和服務本身的社會性和國家供給的壟斷性,市場產品難以計量或無法計量;另壹方面,國民收入來自稅收、國企利潤或其他非價格收入。因為缺乏預算硬約束和市場硬約束,很容易滋生資源利用上的低效和官僚主義。而在價格基礎上的收益與成本分離,也意味著資源配置錯誤的程度增加,即公共資源供大於求或供大於求。
(3)國家行為的帕金森定律。新制度經濟學學派著名的諾斯悖論指出:壹方面,沒有國家權力和代理的幹預,產權就不能得到有效的界定、保障和實施,國家為降低產權界定和轉讓的交易成本,實現社會生產最大化提供了條件;另壹方面,國家權力具有壟斷性和擴張性的特點,往往是個人權利的最大和最危險的侵害者。(18)國家權力的擴張被描述為“帕金森定律”,即當壹個職能部門成立時,其行為目標之壹是預算最大化,進而支配權力和控制領域的擴張,進而機構和人員編制自動按壹定比例擴張,公共領域的擴張必然侵蝕私人空間。誠然,並非所有國家的幹預都應受到譴責,但幹預通常具有自我發展的傾向,而且會像滾雪球壹樣越滾越大、越滾越快。這個時候,要麽是因為超出了官僚體系的承受能力,要麽是因為政治法律規範的設計缺陷,國家出於好意的幹預也造成了民眾的負擔,甚至很多為了幹預而中介的管制更容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國家的幹預是對我們市場經濟中社會自主和自律發展的不斷威脅。(19)
(四)國家行為中普遍存在“尋租”現象。“租金”的概念來源於地租,是指由於壹種稀缺資源缺乏供給彈性,給資源所有者帶來的報酬與使用權轉讓之間的差額。公共選擇理論研究中的“尋租”是指對人為短缺的資源進行尋租。從某種意義上說,市場中的壟斷是壹種經濟租金現象。更難處理的是政府運用行政權力形成的租金,如價格管制、許可證、關稅和出口配額、政府采購等。其危害是切斷了市場稀缺資源優化配置的自然趨勢,嚴重扭曲了經濟資源的配置,使社會生產增加了非生產的額外成本,包括尋租的機會成本和防止尋租行為的成本。此外,基於自身利益,政府官員積極利用其權利設定和創造租金,導致腐敗盛行,構成社會不穩定。
正如交易成本理論解釋了為什麽企業在壹定範圍內與市場共存,企業是壹種比市場更節約交易成本的組織形式,那麽國家之所以存在於市場經濟中,就是因為國家是壹種比市場更節約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在經歷了公權無限膨脹的時代之後,我們應該記住,只有當所有的方法都證明確實行不通的時候,才需要采取國家幹預,這永遠是退而求其次的方法。(20)綜上所述,國家幹預市場經濟的充要條件是:市場失靈,國家幹預可以克服市場缺陷和不足;且國家幹預經濟的成本低於市場失靈造成的資源損失,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應是在上述條件下國家幹預市場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系。雖然這是壹個模糊的定義,但對於這樣壹個龐大的經濟法律關系體系來說,如果消除追求簡潔的心理障礙,還是相當真實的。
三、影響國家和市場經濟的兩個新因素
(壹)發展市場中介組織。在現代經濟中,除了市場和國家之外,還有其他市場中介組織。國內主要有三類:第壹類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與信用評級機構、公證仲裁機構等。,其主要職責是審查和評價市場參與者的行為,監督其是否公平公開競爭,反對欺詐,調整和規範市場;第二類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機構、商檢中心、消費者協會等監督市場活動的組織,主要負責反對虛偽和欺騙消費者,保證市場公平交易和公平競爭,穩定經濟運行效率;第三類市場自主性中價組織,如商會、行業協會等,主要負責根據市場規則制定規則、規定或公約約束會員行為,實行集體自律,反對不正當競爭。(21)中介組織的存在和發展深刻影響著國家與市場的關系。壹方面,它彌補了市場自我運行可能產生的意想不到的後果,抑制了企業組織的非市場行為和不良市場行為,成為市場經濟的“潤滑劑”;另壹方面,它分解了政府的職能,抑制了公權的無限擴張趨勢,保證了市場機器生產的空間,形成了市場“看不見的手”和國家“看得見的手”之外的“第三只手”。相應地,經濟法調整的對象也有所波動,即擴大了已成立的中介組織的法律規制內容,如證券法、公司法對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的法律規制。還削減了國家法律監管的部分空間,用行業規則代替法律約束。
(2)經濟的國際化。自本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經濟呈現出快速擴張和發展的良好勢頭。英美等英語國家稱之為“全球化”,法國等法語國家稱之為“全球化”。雖然在幾乎每個國家都有關於這壹趨勢利弊的激烈爭論,但實際上它已經改變了我們的觀念和生活。市場已經突破了國界,成為世界上的壹個大市場,特別是計算機、互聯網、無線通訊等信息技術的應用。時空觀念變了,區域經濟和世界經濟的融合近在咫尺。國內經濟秩序必須完全融入國際經濟秩序。例如,我國政府將修改和廢除國內經濟法規,以便與世貿組織全面接軌。面對不斷擴大市場領域,國家的主導力量逐漸不足,區域性經濟組織、超國家的經濟管理機構以及廣泛的國際條約、公約和協定相繼出現。亞洲金融危機無疑證明了這壹切。“阿根廷壹只蝴蝶扇動翅膀,可能真的會在夏威夷引發臺風。”涉外經濟法必然會在經濟法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即使如此,那麽經濟法的調整對象也會隨之進行適應性調整。
以上是從國家和市場經濟的角度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反思,但經濟法的發展必然存在路徑依賴(22),即經濟法依賴於中國特定的社會背景、歷史文化和經濟發展階段。中國經濟法是經濟體制轉軌中經濟法的客體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必須適應現實(23)。例如,鑒於國有企業改革已成為整個經濟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國家在國有企業的重組和戰略調整中不能單純依靠市場機制,而必須采用超經濟手段管理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職能;由於中國市場經濟本土資源的缺乏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外部壓力,中國市場經濟的改革是將不同發展階段壓縮到二三十年完成政府推動型,國家承擔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強化市場功能的重要職能;國家作為發展中國家,肩負著趕超發達國家的歷史任務,需要保護民族產業甚至支持國內壟斷企業集團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等重要職能;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了穩定是第壹位的。因此,國家的經濟調控必須包含大量的政治因素。當經濟法適用於調整上述社會關系時,也就決定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中國特色。正確認識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理想與現實,是發揮經濟法功能並繼續發展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