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集體腐敗不是建立在個人行為的基礎上,而是遵循“壹切利益共享”的原則,即建立壹個“同體的集體利益* * *體”,所有參與者有福* * *同,有難同當,所以“皆輸皆榮”。其表現形式有集體行賄、集體截留、集體走私、集體騙稅、集體行賄、集體瀆職、集體倒賣、集體詐騙、集體浪費等。總之,壹切形式的經濟犯罪或違法行為都可以以集體的名義進行。這些“集體投資”犯罪或違紀的人,以為可以擠在壹起“相互勾結”與外界共擔風險,導致法律無法根治大眾。這種情況甚至導致了所謂的“法人犯罪”。
2.官方家具店類型
私人官鋪是指由黨政幹部直接經營或通過家人、親戚間接經營的私人酒店、歌舞廳等行業。從全國範圍來看,有很多政府經營的私人商店。他們有壹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通過社會資本和權力、“後門”關系等非經濟手段在市場上進行不公平競爭,從而牟取暴利。以權謀財,是這種官私店鋪牟利的先天條件。
3.執法類型
據新華社2003年6月5438+10月,河北富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毅夥同河北省平泉縣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余俊義、平泉縣小寺溝法院法官李勝銀,制造了壹系列虛假行為,試圖掩蓋700余萬元國有資產被據為己有的駭人聽聞的事實。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是執法犯法的罪犯中職務最高的。在1994-1997期間,利用擔任公安部部長助理、副部長的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幹擾下級公安機關查處走私違法活動。
4.制度漏洞
就是要鉆制度的各種空子,鉆審批、定額、車皮、汽車投機雙軌制造成的差價,利用自己的權力資源,在政策的制定、審批、執行過程中,挖政策的墻角,挖管理的漏洞。從中國大陸近年來發現的眾多腐敗案件來看,相當壹部分是由於管理漏洞造成的。比如首鋼第二線材廠壹個叫應海明的人,從事物資發放、加工、驗收、回購,不受任何限制,在1971-1994任生產部調度時,利用工作之便貪汙。
5.隱藏灰色類型
在公有制企業中,由於企業自主權的擴大,權力集中在廠長、經理身上,分配模糊,“紅包”、“回扣”盛行。此外,由於企業轉型,重獎經營者,經營者(尤其是企業包工頭、承包商)與生產者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加上其他隱形收入,有的高達十倍、幾十倍、上百倍,個別公司總經理年薪高達65438+。種種跡象表明,領導幹部收受紅包問題不僅沒有得到根本遏制,而且還在暗中蔓延,數額越來越大。很多貪官因為收受紅包禮金,開始滑向犯罪的深淵。
6.賣官鬻爵
當今中國腐敗的壹個重要趨勢是,想權錢交易,首先要買通領導幹部的妻子、子女、家人、親戚、秘書。
據2003年新華社報道,黑龍江省買官賣官腐敗問題嚴重。據大慶中院刑事判決書顯示,黑龍江省林業工業局副局長牛不僅受賄,還為升遷行賄654.38+0萬元,獲刑654.38+02。黑龍江省綏化區委書記馬德因向260多名縣處級以上官員賣官鬻爵,斂財2000多萬元而被捕。
7.行業壟斷型
壹些與金融、股票、保險、外貿、海關、房地產、流通部門和受國家特殊政策保護的行業有關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權力和金錢進行交易,這使他們比任何其他行業都更容易獲得私利。
8.Power-color交易類型
很多官員加速腐敗的壹個重要原因,就是英雄難過美人關,在婚外有了女人的照顧,也就是所謂金屋藏嬌,而要做到這壹點,必須要有財力。所以權色交易和權錢交易混在壹起了。原江西省長倪、、原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原北京市副市長王、等都屬於這壹類型。
9.吃喝玩樂
據中新社2000年3月13日報道,遼寧東方證券公司綜合營業部原經理黃振江,於1995年6月攜帶非法所得逃往哈爾濱,兩年內與壹名女子共花費250余萬元。其間,他還雇了壹個小姐,每周7萬元,平均每天1萬元;他還在哈爾濱的河堤旁埋了200萬現金,被別人挖走了,卻不敢報案。海口市鎮東信用社會計吳幹富8個月內貪汙公款720萬元。有壹次他貪汙坐了壹輛裝有58萬現金的車,錢被搶了,人被打了,但他不敢報案。他是舞廳的常客,漂亮的姑娘變得像燈籠壹樣。給女性送禮金額5萬,賭博金額654.38+萬20萬。他還用200萬壹次性買了4輛豪車,組成車隊和哥們去兜風。
10.父權類型
中央有關部門指出,壹些基層黨組織以宗族勢力為主。河南博愛縣徐良鎮趙後村原村黨支部書記王運忠,把村裏當成自己的天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成了公司的大老板,霸占了村裏的四個院落,把集體產業據為己有,甚至購買武器彈藥,糾集地痞流氓,肆意折磨剝削村民。天津寶坻縣有壹個典型的鄉鎮企業大邱莊。從前有壹個叫於的人,他是中國最著名的農民企業家。他像這個村子的父輩壹樣,把整個企業變成了不僅僅是壹個獨立的王國,更是壹個“家的世界”,讓自己的子女和親人掌控所有部門。他還任意設立私人法庭,折磨村民或雇員。
11.紅黑勾結型
據有關部門調查,在許多省區,流氓犯罪集團甚至有組織嚴密的黑社會勢力,大大滲透了經濟活動,如控制資源、控制交通、壟斷市場、哄擡物價、收取保護費、做黑白生意等。他們與政府官員、宗族勢力、各種不法分子甚至海外黑社會勾結,造成嚴重的社會混亂。
12.家庭成員是邪惡的
據中國新聞社2000年3月13日報道,江西鷹潭市副市長魏世忠壹向清廉。為了拒絕送禮,他甚至在節假日帶著全家躲在親戚家,因為這樣做在不傷送禮人面子的情況下無法收禮。但他的妻子侯水娥後來辭職了。她沖著丈夫吼道:“妳怕什麽?其他人都這樣做。不做是傻子。我會處理壹些事情,與妳無關。”在侯某的多次指使下,夫妻二人都收受了賄賂。結果,魏世忠被判15年,他的妻子被判4年。青海省人大副主任韓福才繼續娶比他小22歲的妻子馬玉龍。韓對馬百依百順。壹篇報道這樣描述這對夫婦受賄的情況:“對於外國的錢,她敢收;如果他不方便接受,她就接受。”結果,韓福才被判8年有期徒刑,馬玉龍也被判3年緩刑5年。
13.新星退化型
許多本來前途無量的年輕幹部,甚至年輕的高級幹部,跌入了經濟犯罪的深淵。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是全省最年輕的領導幹部。他因受賄罪和貪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河北石油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魏蒼平,年僅39歲,因貪汙受賄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烈士之子、對越自衛反擊戰英雄、解放軍某師範大學原副司令員張國英,因參與無錫鄧斌43億非法集資案犯罪。
65438+
壹些原本看似德才兼備的中年幹部,最後還是在金錢的誘惑下倒下了。鐘,原南京市副市長,畢業於西南財經大學。他努力工作,並有壹個非常自豪的表現。人民日報曾經報道過他。但最終沒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因受賄而成為罪犯。原河南省交通廳長曾錦程是清代著名人物曾國藩的後代。1968畢業於湖南大學土木工程系。25歲時,他設計了萬虎大橋,這是中國第二大石拱橋。他從壹名養路工、技術員,壹步步升到高位。他曾經是交通領域的風雲人物,最後卻成了貪汙受賄的人物。
15.後期不保證。
很多官員,甚至是高官,做了很多好事,甚至做出了驚人的政績,但是在即將退休的時候,卻產生了最後撈壹筆的邪念。中國的《民主與法制》雜誌對這壹現象做了專門的分析,稱之為黃昏悲劇,或稱之為“59現象”。這些人總覺得自己為黨工作了壹輩子,卻沒有得到任何好處,所以在即將失去權力的時候,有壹種“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感覺!
16.未知類型的屬性
各類腐敗的第壹個直接表現就是財產不清,因為事情沒有曝光,所以不能給人定罪。壹旦檢查出來,就會變成其他特定類型。
17.暴力腐敗型
2000年3月中旬,震驚兩廣的廣西隆安縣副縣長李紹武涉嫌與該縣鄉鎮企業局局長黃中原策劃用36萬元聘請5名殺手,被廣西自治區檢察院南寧分院依法在南寧中院提起公訴。本案的受害人楊聰是隆安縣環保局局長,也是李紹武和黃中原的朋友。停薪留職後,他找李紹武和黃中原貸款創辦了壹家公司。李紹武、與楊合夥“賺錢”,使楊的公司輕而易舉地從縣鄉企業基金會借款540萬元。後來,由於利益分配不均,揚言要把李、黃告上法庭,敗壞他們的名聲,使他們不能做官。因為縣政府即將選舉,李少武和黃中原害怕當官,所以他們密謀找壹個殺手殺死楊聰。於是,李、黃以36萬元從社會上雇了5名殺手。1998年8月25日晚,他們把楊聰帶到壹個偏僻的地方,用殺豬刀和匕首殺死了他。李少武和黃中原將非法所得據為己有。
18.公款賄賂型
用公款行賄,有的是為了單位的利益,更多的是為了“公眾”的慷慨,為以後拓寬道路、升官發財打下基礎。如鄭州鐵路局原局長潘克明多次命令下屬“見”鐵道部原副部長羅、交通局原局長徐軍等人,小到水果、香油、飲料等“時令產品”,大到冰櫃、金戒指、現金、錄像機等貴重物品,向其頂頭上司“進貢”。潘這樣做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與上面搞好關系”。鄧斌,江蘇無錫新興實業公司,前後非法集資32億元,轟動世界。其間,她用公款向上司和關鍵人物行賄,花巨資供壹些幹部及其家屬出國旅遊。她用這種現代時尚的“感情投資”方式收買了權貴的心,為她揮霍集資者的血汗錢鋪平了道路。
19.內外勾結
壹些無法無天的外國人、港臺人士或海外華人,利用中國經濟和法律體系的不完善,買通壹些有權力資源的人,於是內外勾結,造成國有資產大量外流。據人民日報6月5438+10月65438+2003年7月,國營鄭州儀器廠因虛報註冊資本與壹家私營公司合並,兩年內3000多萬元國有資產被吃光,200多名職工被迫下崗。私營公司無法經營後,與儀器廠簽訂了分離協議,並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