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級社(CCS)分類通則和分類符號
船級社是評估船舶技術狀況的國際通用格式。入級檢驗應由船級社進行。中國船級社(CCS)是國家船舶技術檢驗機構,是中國唯壹從事船舶入級檢驗的專業機構,是IACS 10正式會員之壹,總部設在北京。中國船級社(CCS)的主要業務包括:承擔國內外船舶、海洋設施、集裝箱及相關工業產品的入級檢驗、公證和認證檢驗,開展中國政府和外國政府主管機關授權的法定檢驗等特定檢驗業務,以及相關主管機關批準的其他業務。
1.分類的壹般規則
經申請,如果船舶的船體(包括設備)和船舶機械(包括電氣設備)符合CCS《鋼質海船入級與建造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或同等要求,CCS將授予相應的等級並記錄在CCS船舶記錄中。如果在CCS中已經入級的船舶能夠按照CCS的各種檢查來維持其入級並且仍然滿足入級要求,則有經驗的船舶輪機員將在證書上簽字,並且將繼續維持其相應的入級。如果船體等級證書和輪機等級證書中的壹個證書無效,另壹個證書也應同時無效。客船以外的船舶入級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包括滾裝船在內的客船入級證書有效期不超過4年。臨時分級證書的有效期不得超過5個月。
2.等級符號和附加符號
凡經CCS批準入級的船舶,將根據不同情況,對其船體(包括設備)和輪機(包括電氣設備)授予不同的船級符號和附加標誌。
1)類符號
①★表示船體(包括設備)、輪機(包括電氣設備)和專用設備是在CCS檢驗下建造的,符合規範要求,並保持良好有效的技術狀態,適合海上航行。
②★表示船體(包括設備)、輪機(包括電氣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在CCS檢驗下建造,但經CCS檢驗後認為符合CCS的入級要求,適合海上航行。
③CSA5/5表示船體(包括設備)完全滿足規範要求,專項檢查間隔為5年。
根據船舶的技術狀況和維修情況,當CCS認為仍有可能給該船a級,但需要縮短其特檢間隔時,即上述船體分數5/5分別替換為4/5或3/5,分子表示特檢間隔分別為4年或3年。
④CSM表示汽輪機(包括電氣設備)完全滿足規範要求。
⑤★CSM是指船舶的推進機械和重要輔機未在CCS檢驗下建造、安裝和試驗,但經過CCS檢驗和試驗後被認為是可接受的。
2)附加標誌
CCS批準入級的所有船舶將根據其具體情況在入級符號後標上壹個或多個附加標記。
除普通幹貨船外,船體(包括設備)必須標有附加標誌的英文全稱,如客船為“客船”、“油船,F.P. >: 60℃),強化檢驗為ESP,船體周期性檢驗為CHS(連續船體檢驗),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為SMS(安全管理體系)。
水輪機的附加標誌,如“AUT-0”,表示可由駕駛室控制站遠程操作的推進機構,機器處的集中控制站定期無人值守。符號“MCC”表示可由機器處的集中控制站控制和操作的推進機構。註“BRC”表示可由駕駛室控制站遠程操作的推進機構,機器處有人值班。“IGS”符號表示符合規格的惰性氣體系統適用於運輸散裝油或散裝化學品的船舶。符號“SCM”表示裝有螺旋槳軸狀態監控的船舶。註“CMS”表示發動機接受定期檢查的船舶。
例1: ★ CSA5/5油輪,F.P.≤60℃,冰級B3,ESP指CCS檢驗下建造的油輪,裝載閃點低於60℃的貨油,冰況輕度的冰區加強,特檢間隔5年,需加強檢驗。
例2: ★ CSMAUT-0,IGS是指其汽輪機(包括電氣設備)不在CCS檢驗下制造,但在我們檢驗下安裝、檢驗和試驗的推進機械和重要輔機(包括電氣設備)能在周期性無人機艙內運行,並裝有情緒氣體系統。
維持本班的各種檢查。
對於已入CCS的船舶,必須按照CCS規定進行以下檢驗:年度檢驗、中間檢驗、塢內檢驗、特殊檢驗、螺旋槳軸和尾管軸檢驗、鍋爐和熱油加熱器檢驗、周期檢驗、損壞和修理檢驗、改裝或更換檢驗。
1.年度調查
所有船舶都應接受年度檢驗。年度檢驗應在竣工、調試或特殊檢驗日期之前或之後的3個月內進行。
2.中間調查
所有船舶都應接受中間檢查。中間檢驗應當在竣工、投入使用或者專項檢驗後的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年度檢驗中進行,替代1年度檢驗,在年度檢驗到期日前或者之後的三個月內進行。
3.對接測量
所有船舶應接受塢內檢查或船上檢查。除非另有規定,入塢檢查應在5年內至少進行兩次,間隔時間為2.5年,最長間隔時間不超過3年,但其中壹次應在專項檢查時進行,以檢查水線以下船體或設備的具體狀況。從事國際航行的客船(包括滾裝客船)入塢檢查每年進行壹次。
4.特別檢驗
船體和輪機(包括電氣設備)的特殊檢驗通常每五年進行1次,以保持其等級證書的有效性。檢驗後,船體部分的特殊檢驗間隔可根據船舶的具體情況確定為5年、4年或3年。專項檢查可以在有效期限前開始,但不得超過12個月。如果在特殊檢查到期日特殊檢查尚未完成。經驗豐富的船長在登船檢查並經船級社批準後,可獲得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以完成特殊檢查。
5.螺旋軸和管軸測量。
這種檢查的間隔通常是5年。
6.熱油裝置的鍋爐檢驗。
鍋爐檢驗的間隔時間通常為2.5年,最長間隔時間不應超過3年。如船東申請,鍋爐檢驗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所有鍋爐和熱油加熱器的外部檢查,包括安全裝置檢查,每年進行1次。
7.連續機械測量——CMS)
除油輪、散貨船和滾裝船外,機器(包括電氣設備)的特殊檢驗和船體檢驗可由船東申請並經CCS同意的定期檢驗代替。周期性檢驗的周期與特殊檢驗的周期相同。本次檢查將在規定的時間內依次檢查所有特殊檢查項目。在周期檢驗中,特殊檢驗項目應盡可能每年平均分配,每個項目的檢驗周期最長不超過周期檢驗周期。定期檢驗的船舶應照常進行年度檢驗和中間檢驗。
8.損壞調查(修理調查)
如果船體、設備、機械(包括電氣設備)和其他部件因涉及該級的各種損壞而不能滿足本規範的要求,應及時通知船級社進行檢查,檢查範圍應為驗船師認為查明損壞程度和原因所必需的範圍。
當對涉及該級別的船體、設備和機械(包括電氣設備)進行任何修理時,修理應在驗船師的監督下按照適用的規範進行。如果修理現場沒有驗船師,應及時與船級社聯系。
9.變更調查。
對涉及該船級的船體、設備和機械(包括電氣設備)的結構尺寸或裝置進行任何修改或更換時,修改或更換的圖紙和資料應提交船級社批準,修改或更換的檢驗按新船檢驗程序辦理。
船舶的改裝使船舶具有新的等級特征或附加標誌,如增加載客定額、改變船型、擴大航區等,應頒發新的等級證書。
停課和取消課程
1.停課
1)凡經CCS批準入級的船舶,在下列情況下將自動中止其入級:
(1)船舶未在CCS入級規範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等級的專項檢驗,且未經CCS批準延期,除非船舶已申請檢驗或修理;
(2)船舶未能在CCS入級規範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等級的年度檢驗或中間檢驗;
(3)類條件或遺留項目在規定日期內未消除,且未經CCS同意未延期;
(四)未經船級社同意,進行影響等級的修理、改建或者改裝。
2)已獲CCS批準入級的船舶,在下列情況下,CCS經確認後可暫停其入級:
(1)船舶的船體和發動機設備,包括電氣設備,不符合維持該級的要求;
(2)船舶的船體、發動機設備和電氣設備遭受到影響等級的損壞,未能及時申請檢驗。
3)由於船東或CCS無法控制的原因(限於以下情況,如船舶損壞、由於港口當局限制人員進入或移動導致我機構意外無法登船、由於異常和持續的惡劣天氣、罷工、暴亂和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意外延誤或無法在港口卸船),CCS可允許船舶直接駛往可完成上述檢驗的港口。
2.取消課程
1)凡CCS已批準入級的船舶,如有下列情況,CCS可取消其入級:
(1)根據船東要求;
(二)停課六個月,船東未申請恢復驗船。對於非營運船舶,可以在不取消的情況下約定更長的停航等級;
(三)船舶超出該船級附加標誌規定的限制和其他經批準的附加條件運行;
(4)船舶的船體和船舶設備,包括電氣設備,遭受嚴重損壞或發生其他情況,如沈沒、拆船等,已確認不能再運行;
(五)未按時繳納檢驗費的。
2)未進行與維持附加標誌相關的檢驗項目的,暫停或取消僅限於相應的附加標誌。
3)當CCS認可的船舶被船旗國政府取消註冊時,其船級將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