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周西南寨村有壹位苗族姑娘。她的名字叫阿旺。阿旺聰明能幹,心靈手巧,美麗動人。她繡的花五顏六色,色澤鮮艷,芳香四溢,吸引了成群的蝴蝶蜜蜂來探花采蜜。阿旺餵的豬長得又快又好,又肥又壯,常年殺肥豬。阿旺的歌聲更是金燦燦的。她的歌像《春風》和《銀鈴賽跑》壹樣,讓娃娃們拍手大笑,讓老人們開心勤奮,讓青年男女手舞足蹈。阿旺尊老愛幼,樂於助人。阿旺的父親視她為掌上明珠,寨子裏的村民也以有這麽好的姑娘為榮。然而貪婪殘忍的野雞精對阿旺垂涎已久,想把她據為己有。沒有人不喜歡提到周楠後山的野雞精。刮起了妖風,人們辛辛苦苦種下的好莊稼,幾十畝幾百畝都被卷走了。它常常變成老虎,殺牛;它變成壹只狼,把孩子帶走了。現在,它把魔爪伸向了阿旺。起初,它成了遠方的有錢人,來拜訪對方。雖以財寶和辭藻送來富貴,卻被阿旺父親拒絕。然後,就變成了壹個帥氣的小夥子去拉攏阿旺。盡管做作,聰明的阿旺壹眼就看穿了它的虛偽,堅決拒絕。野雞精惱羞成怒,騙不了就搶。壹天晚上,又刮起了壹陣妖風,使得天空壹片漆黑。趁人急,它張開爪子把阿旺小姐抓走了。野雞精的暴行激起了村民的憤慨。大家點了壹把火,把後山圍了起來。年輕的獵人們組織了壹支“雞隊”,決心殺死野雞精,救出阿旺。激烈的鬥爭開始了。野雞精發出怪聲,威脅;人們吹響大喇叭,敲響鑼,淹沒了野雞精的怪叫。野雞精展開巨大的翅膀撲向人;獵人射出利箭,嚇得野雞精逃回後山。不過野雞精是千百年的妖怪,練過功夫。除了喉嚨,它刀槍不入,獵人壹時半會殺不死。就這樣,人和野雞精相擁了壹天。這時,壹位名叫毛莎的苗族年輕獵人從遠處走來。毛莎是個壯漢,手能舉起壹萬斤。毛莎是弓箭手,百步穿楊。毛莎勇敢正直,專事捉妖魔鬼怪,為民除害。當他聽到雉雞精的暴行後,立即騎上駿馬,翻山越嶺,趕去加入“養雞隊”。況且野雞精被圍在後山,王也無可奈何。它用自己的獨門絕技,刮起壹陣妖風撲向“雞隊”。這股妖風吹走了沙子和石頭,留下了沒有光的太陽和月亮。人的眼睛和手都睜不開,野雞精就用它鋒利的嘴啄人的眼睛。正在這時,毛莎剛好趕到。他氣得拿著劍就打,急忙迎上去。毛莎與野雞精展開了殊死搏鬥。翅膀來了,劍走了,從後山到前山,從前山到後山。村民們齊聲吶喊,為毛莎助威。野雞打了壹輪又壹輪,使盡全力也打不過毛莎。野雞如雨後春筍,希望飛走,逃離。人射的箭被野雞精震掉了。毛莎眼明手快,將劍入鞘,取出弓箭,屏住呼吸,嗖的壹聲正中雉精咽喉。野雞精發出幾聲慘叫,從天而降,死在後山。人救阿旺,齊來謝毛沙。毛莎從雉精身上拔下三根雉毛,交給王。他告訴她要好好照顧自己,然後騎上馬,告別王,又去過他的狩獵生活。毛莎的勇敢和堅韌得到了村民們的壹致稱贊。毛莎的豪爽和正直深深打動了阿旺的心,他的愛情由此產生。阿旺把心裏的話告訴了父親,父親非常贊同。然而,毛莎卻在鄉下遊蕩。當時他來拍野雞精,拍了野雞精,連壹碗水和酒都沒喝就走了。現在去哪裏找他?阿旺想念毛莎,茶不在,飯不在,壹天天消瘦。老父親非常焦慮。他想了想,終於想出了壹個找到毛莎的好辦法。那時候,正是春節。我父親從後山砍下竹子,把它做成蘆葦。他讓村民們把這個消息傳遞出去:在古歷的第壹個月的第18天,他來到周西跳蘆葦。消息不出爸爸所料,不脛而走,毛莎也知道了。那壹天,成千上萬的苗族同胞來到周西參加蘆笙節,演奏蘆笙,載歌載舞。毛莎也來開會了。阿旺很快找到了他,他的父親給了他最好的蘆笙。阿旺親手在蘆笙上插上三根雉雞毛,在蘆竹上系上自己的花絲帶,大方示愛。毛莎也很愛王,馬上把自己的銀鐲子摘下來,高興地送給王,戴在手上。這對戀人在村民的歡呼聲中訂婚了。
毛莎是壹個勇敢的獵人,也是壹個尊老愛幼的好青年。他恭敬地請他的老父親吹笙領舞。老人愉快地接受了請求,並提出了蘆笙俱樂部的三個宗旨:
第壹,迎接春節;
第二,祝風調雨順,農業豐收;
第三,讓苗族青年男女找到自己的終身伴侶。
大家壹致贊成。就這樣,吹笙這位老父親領著舞,人們盡情地吹著舞,歡快的蘆笙在的香囊田裏響起。人們已經跳舞三天了。第三天,也就是古歷正月二十的晚上。毛莎建議,春耕即將開始,季節不等人。暫時不再跳蘆笙,投身春耕生產。大家都覺得毛莎說得對,推他老父親為代表,在蘆笙場中央插了壹根草簽,蘆笙頓時停了下來。
就這樣,年復壹年,周西的蘆笙節成了苗族人民固定的傳統節日,凱裏、麻江、丹寨、雷山等縣都舉行過小規模的蘆笙大會,最後在周西舉行總會,以集中的方式結束。來周西跳蘆笙的年輕人總喜歡在自家的蘆葦上插幾根雉雞毛,象征著正義戰勝邪惡,追求美好的愛情。女生喜歡打扮,跳蘆笙時把織好的絲帶系在心愛男生的蘆笙上。現在,凱裏縣的蘆笙節仍然保持著吹笙打頭的習俗,以壹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插上壹根草簽結束蘆笙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