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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知性有關的知識?

分類: 教育/科學 >> 科學技術

解析:

所謂知性,是指對事物的認知,康德說知性只能認識現象,黑格爾認為知性是認識的低級階段。相對於理性而言,知性在認識深度上的確有些遜色,不過,它卻毋庸置疑地構成理性的基礎,離開這壹基礎,理性就成了無本之木。對於人這壹認識主體而言,知性的意義在於使人由不知到知,由無知到有知,簡而言之,就是由無到有,這應當是質的變化,甚至成為人所以為人的底限,只有讓知從空無中誕生,才談得上進壹步的由淺知到深知,由知其表到知其裏,由知其壹到知其二知其三乃至知之更多。打壹個數學上的比方,知性是由零到壹,而理性則是由壹到二。因此,多少與有無相較,恐怕後者才更其根本。這裏並非是為了擡高知性而貶低理性,而是在人們壹味地尊崇理性而歧視知性的背景下有意為知性做壹點辯護而已。

“知性”斠談

許蘇民

“知性”在哲學史上歷來被看作是獲取真知的關鍵環節。古希臘

哲人以知性來區分“真理”與“意見”;近代哲人斯賓諾莎以邏輯為

知性完善的途徑;康德把知性理解為介於感性與理性之間的壹個最重

要的認識階段;後來的邏輯實證主義者對於“真命題”的反復論究都

是講的知性。與此相似,中國古代有“墨辯”,有荀子的“解蔽”說,

有王充的“實知”、“知實”說;18世紀有戴震要求明辨“真理”與

“意見”的學說,20世紀40年代更有金嶽霖70余萬言的《知識論》。

中西哲學的區別僅在於,西方占主流的論題在中國則不占主流。

哲學研究,貴在理解哲學所代表的文化精神。無論中西,註重知

性之探究的哲人都具有“知性主體”的精神特征。這種精神首先是壹

種超越利害的純粹求知態度,求知的目的不是求得“官、祿、德”,

求知本身就是目的。其二,是壹種從實然而非從應然出發的態度,也

就是講真話的態度;在道德的意義上,說真話又是壹個社會最起碼的

良知。其三,是壹種尊重公理、尊重邏輯的態度,亦即講道理的態度;

講道理不能違背形式邏輯的規則,否則便有不講理之嫌。其四,是壹

種分析還原的精神,無論從具體到抽象,還是從抽象到具體,其內在

根據都是對構成自然和社會的最基本要素進行的知性的分析研究。其

五,是壹種自由和寬容的精神,因為真知不是那麽容易獲得的,所以

需要自由討論;因為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數人手裏,所以需要任何人都

有容忍不同見解的雅量。

哲學研究,更要探究文化精神的深層底蘊。在知性主體精神中深

藏著的是壹種“理性的幽暗意識”。這種意識來自對人的認知能力的

客觀審視,它充滿著對在認識中很容易犯錯誤的警戒,對已有的認識

的正確性的懷疑和對“終極真理”的認知是否可能的悲觀情緒。與

“壹旦豁然貫通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至”的樂觀主義相比,這是壹

種更為深沈的意識。這種意識在西方雖發源於希臘人關於“暗昧的認

識”與“真理性的認識”的區分,但它恰恰在近代科學和人文主義高

歌猛進的時代顯得特別強烈。因此,才有培根提出的“破除四種假像

說”,有“笛卡爾式的懷疑”,有斯賓諾莎提倡尊重公理和邏輯的

“知性的完善”,有洛克和穆勒提倡的自由探討和寬容,有康德把對

終極真理的認識推到審美的境界;有哲人們普遍要求的不僅對知識的

追求要超越利害,而且對知識的表述也要使用價值中立的語言和講求

嚴密的邏輯。正是這壹切,為近代科學、民主和新道德奠定了深層的

文化心理和認識論的基礎。

近幾十年來,我們的辯證唯物主義教科書在認識論中只講感性認

識和理性認識兩階段,把追求對事物之確切認知的知性簡單地看作是

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來加以排斥,而撇開知性去求關於世界總

體聯系的理性認識,這就使我們的唯物辯證法仍帶有濃厚的素樸色彩。

更有甚者,承認在壹定條件下“亦此亦彼”的辯證法有時竟變成了列

寧所批評的那種無論在任何條件下都可以被用來為任何壹種主張作論

證的詭辯法,變成了“無可無不可”的變戲法。總結這些經驗教訓,

不僅需要在認識論中彌補知性思維之不足,而且更需要確立知性主體

的文化精神。

誠然,要求所言皆真的知性精神往往不為某些大講“終極關懷”

的人文學者所喜愛。有所謂“可信”與“可愛”的矛盾:科學的真命

題是可信的,但不可愛;經虛涉曠的假命題雖不可信,但卻可愛。然

而,依照真善美之統壹的現代人文精神看問題,人文也實在是離不開

“真”的。人文的“真”,應涵攝認知之真實、道德之真誠和情感之

真摯,首先是認知之真實;而三者之統壹,正表現為對於真理和正義

的熱情,因而既可信又可愛。倘沒有真,是絕對談不上可愛的。

(作者系 湖北省社科院哲學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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