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179 ~原104)
漢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景帝當時是醫生,教《公羊春秋》。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董仲舒在著名的《賜德對策》中提出了其哲學體系的基本要點,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漢武帝所采納。後於10年擔任江都王劉飛的國相;元朔四年(前125),任膠西王劉端的國臣,四年後辭官回家。此後在家寫書,每次朝廷大議,使者和廷尉都要詢問他們家的情況,至今仍受到武帝的尊重。董仲舒以《楊公春秋》為基礎,將宗教的天道觀與周代以來的陰陽五行學說相結合,吸收法家、道家、陰陽家的思想,建立了新的思想體系,成為漢代官方的統治哲學,系統地回答了當時社會提出的壹系列哲學、政治、社會和歷史問題。
“天”論在董仲舒的哲學體系中,“天”是最高的哲學概念,主要指眾神之天,是具有意誌和感知力的人格神,能主宰世界的命運。董仲舒賦予了天以道德屬性,使之具有了神秘性和倫理性。同時,董仲舒吸收了陰陽五行思想,建立了以陰陽五行為基礎的宇宙圖式。認為陰陽四時五行都是氣的分化產生的,天空中的雷、電、風、雨、露、霜、雪的變化都是陰陽相互作用的結果。董仲舒還把天體的運行描述為道德意識和目的的表現。認為天好陽壞陰,德不好刑。四季的變化體現了大自然的仁慈,那就是生兒育女。董仲舒給天體加上了道德屬性,自然現象變成了上帝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甚至日月星辰雨露風霜都成了天道情感和意識的化身。
天人感應論
董仲舒的天人感應理論有兩個要點:
神學災難論。認為“國必失道,日為先禍以警之,不知自省,而怪異以防之,不知改之,而害之甚至失”(《對策》)。認為天恩愛惜君主。
“天人合壹”、“天人合壹”。認為“天有陰陽,人有陰陽,天地之陰升,人之陰應升。”人之殷琦起,天地之殷琦也應起,其道也壹(《春秋繁露及類呼》)。以上兩點經常交替出現或壹起出現。人與自然聯系論牽強附會,帶有很強的神秘性,阻礙了人們對自然和社會的正確認識。他宣揚這壹理論,也包含了限制君權、維護封建地主階級長遠利益的目的。
人性理論
在天人感應的基礎上,董仲舒提出了他的人性論。他認為人是宇宙的縮影,是天空的復制品。認為人是宇宙的中心,天按自己的意誌造人,人的性情是天賦予的。他說:“天地賦有陰陽,身賦有貪。”他還指出,人與動物不同,具有先天的善,但這種善是潛在的,只能通過教育轉化為人文的善。董仲舒把性分為“三性”,認為“聖人之性”是善,“鬥性”是愚,所以兩者都不能命名。只有“人民的本性”才能被命名。他認為被統治者多數屬於“中國人的本性”,需要統治者加強道德教育。
倫理理論
董仲舒對先秦儒家倫理思想進行了理論總結和神學改造,形成了以“三綱五常”為核心,以天人感應論和陰陽五行學說為理論基礎的系統的理論倫理體系。他認為道德是“天意”和“天意”的表現。他說“陽貴陰賤,天道也在掌握之中”,“夫妻之義,父子之義,皆采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董仲舒從人與自然聯系的神學目的論出發,把人性作為“順天”的資格,明確指出人性包括性和情兩個方面。他認為性外在表現出來就是仁,能產生善;“愛”在外界表現為貪婪,可以產生惡。所以要以“性”制“情”,“損其欲以止其情以應付天”雖然人性體現天道,可以產生善的品質,但只是就其可能性而言,只有接受“聖人”的道德教育,才能為善。因此,我們必須用道德教育的“堤壩”來防止“惡與惡的結合”。
董仲舒繼承了先秦時期孔孟的義利觀,提出了“正道不為其利,不急修其理”的思想,強調義重於利。在誌向與功德的關系上,他強調誌向,主張“誌向要以自己的事情為基礎,惡之人不要坐等成功”。他認為不良動機(野心)可以不用等到事實就受到懲罰。
歷史觀和社會政治思想
董仲舒認為,歷史是按照紅黑白三個系統不斷循環的。壹個新國王受命,必須按照紅黑白三大制度糾正自己的錯誤,容易被人折服。這叫新王改革,但封建社會的根本原則不能變,即“人倫、道理、政治、教育、風俗、意義之綱不變。”“王者有改制之名,無改道之實。”這種“天不變,道不變”的形而上學思想,以後會成為封建社會的僵化教條,阻礙社會發展。董仲舒生活的時代,土地兼並日益嚴重,階級矛盾日益激烈。官僚、貴族、王公憑借封建特權大規模掠奪土地,各種違法違規現象十分嚴重。針對這些情況,董仲舒提出了“限民地”、廢除鹽鐵官營等措施,主張減少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保存民力,保證農時,使土地和勞動力有壹個相對穩定的結合,以緩和階級矛盾,促進社會生產的發展,鞏固統壹的封建國家。這些建議和主張在當時具有進步意義。董仲舒將儒學神化,為當時的封建制度提供了主要的理論依據。因此,他被尊為儒家的領袖,成為漢代乃至中國整個封建社會的重要理論家。董仲舒著作甚多,據漢代董仲舒傳,有“壹百二十三篇”,加上《春秋》“玉杯”等數十篇。現在有《春秋範路》和閆科軍《全中國人》兩冊文章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