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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麽是真正的佛教。

第壹章佛教的宗教態度在所有的宗教創始人中,佛(如果我們也可以稱他為世俗世界中所謂的宗教創始人)是唯壹壹個不自命為非人的導師。他只是壹個單純的人,並不是其他宗教的領袖,或者假裝是神,或者假裝是神的各種化身,或者假裝被聖靈感動。佛不僅是人類的壹員,也從未聲稱自己是被任何神靈或外力誘導的。他把自己的覺悟、成就、造詣都歸功於人的努力和天賦。人,也只有人才能成佛。只要他肯發願,肯努力,每個人都有成佛的潛力。我們可以稱佛陀為傑出的人。因為他的“人性”是如此的完美,在後世的大眾宗教眼中,他幾乎被視為超人。佛教認為,人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人是自己的主人,沒有比他更高的生物或力量來決定自己的命運。“人們應該改變自己。還有誰能讓他們皈依?”(註1)佛祖曾經這樣說過。他告誡他的門徒要皈依自己,永遠不要向任何人尋求皈依或幫助。(註2)他教導、鼓勵、督促每個人發展自己,爭取自我解放;因為人的努力和天賦足以給自己松綁。佛說:“妳要做工作,因為如來(註三)只能教妳走的路。”(註4)我們稱佛為“救世主”,意思是說他只是發現並指明解脫之道——涅槃的人。這條路還是需要自己去實踐。在這種自我負責的原則下,佛陀的門徒是自由的。在《大涅槃經》中,佛陀說他從來不想約束僧伽(和諧僧團)(註5),也不想僧伽依賴他。他說在他的教義中,沒有秘法。他握緊的拳頭裏沒有藏著什麽。換句話說,他從來沒有任何“袖子裏的秘密”。佛陀允許弟子自由思考,這在宗教史上是聞所未聞的。這種自由是必要的,因為按照佛陀的說法,人的解放完全取決於個體的真理意識,而不是因為他遵從了上帝的意誌,行為正確,所以得到了上帝的恩典或其他外力的獎賞。佛陀曾經訪問過卡薩羅國壹個叫吉舍茲的小鎮。那個城鎮居民的種族姓氏是加莫羅。他們聽說佛陀要來,就去拜訪他,並對他說:“親愛的主啊,壹些婆羅門和僧侶來到了寺院。他們只解釋和宣揚自己的教義,卻輕視、批判和排斥其他教義。然後是其他梵天和尚,他們也解釋和宣揚自己的教義,但是鄙視、批判和拒絕其他的教義。但對我們來說,壹直都是懷疑和迷茫的。我們不知道在這些可敬的外人當中,誰在說真話,誰在說謊。”所以,佛陀給了他們這樣壹個教導的戒律,這在宗教史上是絕無僅有的:“是的,伽摩羅斯!妳的懷疑和困惑是有道理的;因為對於壹件可疑的事情,妳應該懷疑。加莫洛斯。妳們要謹慎,不要受謠言、傳說、道聽途說的影響,不要依賴宗教經典,不要只靠推理或猜測,不要看事物的表象,不要沈溺於猜測,不要因為看起來有可能就相信某件事,也不要想:‘他是我們的導師。’加莫洛斯。只有當妳確信某樣東西是壞的、錯誤的和邪惡的,妳才能擺脫它們.....當妳確信某樣東西是好的和美麗的,那麽妳就可以相信並被追隨。”(註7)佛陀教導的不止這些。他告訴他的僧侶,弟子甚至應該檢查如來(佛)本身。這樣,他才能充分相信他所追隨的大師的真正價值。(註8)根據佛陀的教導,懷疑是五蓋之壹(註9),它可以遮住人們的心,阻止他們如實地看到真相,阻礙壹切進步。懷疑不是罪,因為佛教裏沒有所謂的盲信。其實佛教裏根本沒有罪這個概念在其他宗教裏。所有惡法的根源是無知和邪見。不可否認,只要有懷疑、困惑和意誌薄弱,就不可能有進步。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懷疑必須存在,才會被清楚地理解。但要想進步,肯定要擺脫疑惑;而要解惑,就必須明確。讓人不懷疑又不得不相信是不合理的。光說“我相信”不代表妳有知識有見識。學生做壹道數學題,在某個階段,不知道怎麽算。此時,他有疑惑,也有恐懼。只要這個疑惑不消除,他就無法進步。如果他想進壹步計算,就必須打消疑慮。解惑的方法有很多,光說“我相信”或者“我不懷疑”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強迫自己去相信和接受自己不了解的東西,這是政治,不是宗教,也不是智慧。為了釋疑解惑,佛極其渴望。就在臨死前的幾分鐘,他幾次讓弟子們向他提問,如果他們對他的教導還有疑問,不要後悔後來沒有澄清這些問題。但是他的門徒沒有壹個出聲。他當時說的話極其感人。他說:“如果妳因為尊重老師而拒絕提問,即使有壹個人也會告訴他的朋友。”這意味著他可以告訴他的朋友他懷疑什麽,後者將代替他向佛陀提問。)(註10)佛陀不僅允許弟子自由思考,而且寬宏大量,尤其讓研究佛教歷史的人感到驚訝。有壹次,在那爛陀城,佛陀遇到了壹位著名而富有的居士,名叫優婆利。他是耆那教領袖尼甘若提茲(摩訶毗羅)家中的弟子。摩訶毗羅親自派他去拜見佛陀,與佛陀爭論壹些有關因緣論的問題,希望能打敗佛陀,因為佛陀對這些問題的看法與尼甘若提茲不同。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討論的結果是,優婆李認為佛陀的觀點是對的,而他的老師的觀點是錯的。因此,他請求佛陀在家收他為弟子(優婆塞)。但是佛陀告訴他不要倉促決定,而是要仔細考慮。因為“像妳這樣有聲望的人,仔細思考很重要。”當優婆利再次表達自己的願望時,佛陀要求他繼續像以前壹樣,尊敬地支持他以前的宗教老師。(註12)公元前三世紀,印度偉大的佛教皇帝阿育王遵循佛陀寬容和理解的模式,在他廣闊的領土上恭敬地為所有宗教提供服務。他寫在巖石上的許多信件中有壹封至今仍然存在,皇帝在信中宣布:“妳不僅應該尊重自己的宗教,而且應該貶低他人的宗教。我們應該尊重其他宗教。這樣做,我們不僅可以幫助自己宗教的成長,也可以履行我們對其他宗教的義務。反過來做;他不僅為自己的宗教挖了壹個墳墓,還傷害了其他宗教。任何壹個尊重自我教導而不是批判他人的人,當然是忠於自我教導,認為‘我會自尊’,但恰恰相反,他已經更嚴重地傷害了自己的宗教。所以,和諧是好的。每個人都應該傾聽,心甘情願地聽其他宗教的教導。”(註13)在這裏,我們要補充壹句,就是這種同情和理解的精神,不僅要應用於宗教,在今天也要應用於其他方面。這種寬容和理解的精神從壹開始就是佛教文化和文明最珍視的理想之壹。所以在佛教2500多年的歷史長河中,沒有壹個佛教迫害其他宗教的例子。佛教從來沒有因為宣揚佛法或者勸人信佛而流過壹滴血。它和平地傳播到整個亞洲大陸,今天它有超過5億的追隨者。任何形式的暴力,不管是什麽借口,都絕對違背佛陀的教導。有壹個問題經常被提起:佛教到底是不是宗教?還是哲學?不管妳叫它什麽,都沒關系。佛教還是佛教,不管妳貼上什麽標簽。標簽無關緊要。我們把佛陀的教導稱為“佛教”,並沒有特別的重要性。人們給它起的名字並不重要。名字有什麽關系?我們被稱為玫瑰,

不管叫什麽名字,聞起來還是壹樣的。同樣,真理不需要標簽。它既不是佛教,也不是基督教,不是印度教,也不是穆斯林教。這不是任何人的專利。宗教的標簽只是獨立理解真理的障礙。它們會在人們的頭腦中產生有害的偏見。這不僅適用於與理性和心智相關的事物。即使在人與人的關系中,也是如此。比如我們遇到壹個人,不把他當人看,而是先給他貼上壹個標簽,比如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或者猶太人,然後再把我們所有與這些名字相關的偏見都貼在他身上。事實上,這個人可能不包含任何我們加給他的屬性。人類喜歡有鮮明的標簽,甚至會給人類共有的各種性格和情緒貼上標簽。因此,我們經常談論各種“商標”慈善機構:例如,佛教慈善機構或基督教慈善機構,而忽略了其他“商標”慈善機構。但是慈善事業不能分教派;它既不是基督教,佛教,印度教,也不是穆斯林。母親對孩子的愛既不是佛教的,也不是基督教的;只是母愛。人的品質和情感,比如愛、善、悲、恕、忍、義、欲、恨、惡、傻、慢,不需要宗教標簽;它們不專屬於任何宗教。對於尋求真理的人來說,壹個思想的來源是微不足道的。研究壹種思想的起源和演變是壹個學術問題。其實如果妳只是想了解真相,妳甚至不需要知道這個教義是佛說的還是別人說的。重要的是認識和看清真相。《八裏張中經》140經中有壹段非常重要的記載,可以作為佐證。有壹次,佛陀在壹個陶工的小屋裏過了壹夜。在這個小屋裏,首先來了壹個年輕的和尚。他和佛不認識。佛祖仔細看了看這壹家人,心想:這個年輕人的儀態和風度很讓人欣慰。我不妨問他壹個問題。於是佛陀問他:“比丘!(註15)妳是以誰的名義出家的?妳的導師是誰?妳服從誰的教導?”“同修!”年輕人回答說:“有壹個釋迦牟尼的後代叫喬達摩,他離開釋迦牟尼出家了。他的名聲是深遠的,據說得過阿羅漢格羅夫納,是壹個覺得自己很完美的可敬的人。我以那個佛的名義出家了。他是我的師父,我服從他的教誨。”"佛陀、阿羅漢和覺完人尊者現在住在哪裏?"“在北領地。各位同修!有壹個城市叫蛇尾。尊者如來、阿羅漢、尊者行覺圓滿,現在住在那裏。”“妳見過他嗎?佛祖,妳見了他,會認得他嗎?”“我從未見過這位尊者。如果我看到他,我不會認識他。”佛陀意識到這個不知名的年輕人以他的名義出家了。沒有透露身份,他說:“和尚!讓我來教妳佛法。仔細聽著!我要說話!”“好的,同修們!”年輕人答應道。於是,佛陀給這個年輕人講了壹部極好的佛經來解釋真理。(這節課的要領後面會講。)(註16)直到故事講完後,那個叫迦薩的小和尚才恍然大悟,原來說話的是佛陀。於是他站起來,走到佛陀面前,跪拜在佛陀的腳下,向他道歉。由於他的無知,他稱佛陀為同修。(註17)然後他請求佛陀為他授業,允許他加入僧伽。佛祖問他有沒有準備衣服和碗。壹個和尚要有三件衣服和壹個碗,是用來要飯的。),加沙說不..佛說如來不能給無衣之人戒。加紮壹聽,就出去了,可惜被牛角打死了。(註18)後來,噩耗傳到了佛陀那裏。佛陀宣稱迦薩是聖人,他已經看清了真相,不能得到果實。在他重生的地方,他可以得到阿羅漢格羅夫納(註19),死後再也不會回到這個世界。(註20)這個故事清楚地表明,當迦薩聽了佛陀的陳述時,他知道佛陀說了什麽。他不知道陳述的人是誰,但他看到了真相。只要藥好,就能治好病。沒必要知道是誰開的方子,藥是哪裏來的。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基於“信仰”——確切地說,是盲目的信仰。但在佛教中,強調的是“見”,是知識和理解,而不是信仰。巴利文佛經中有壹個字saddha(梵文sraddha),壹般翻譯為“信仰”或“信念”。但是saddha不是簡單的“信仰”,而是由確定性而生的堅定的心。只是就佛教的流行和經典中的壹般用法而言,釋迦牟尼確實包含了壹些“信仰”的成分。那只是對佛教、佛法、和尚的虔誠。根據公元前4世紀偉大的佛教哲學家左霧的說法,信仰有三種形式:(1)完全而堅定地相信某物的存在,(2)來自美德的寧靜的喜悅,(3)實現某個目標的深切願望。(註21)無論怎麽解釋,大部分宗教所知道(相信)的,都和佛教關系不大。(註22)壹般的“信”來自於“見”的缺失;這包括了看見的所有意義。壹旦我們相遇,信仰的問題就消失了。如果我告訴妳,我緊握的手掌裏有壹顆寶石,這會引起該不該相信的問題,因為妳看不見它。但如果我攤開手掌給妳看這塊寶石,妳親眼看到之後,就不存在相信的問題了。所以,古代佛經中有壹句話:“得道之時,見寶於掌。”佛陀有壹個弟子叫莫世洛。他告訴另壹個和尚,“沙威陀同修!我不靠崇拜、信仰(信念)(註23)、貪婪、偏愛、耳食和傳說、表面原因、臆測。我知道並看到‘生命的停止’是涅槃。”(註24)佛曰:“比丘!我說的時候,是在和有識之士說話,而不是和什麽都不懂的人說話!”(註25)佛教信仰永遠是知,不是信。佛陀的教導被描述為ehipasika,即請“看見”妳自己,而不是相信。在佛經中,說到為真理作證的人,到處都用“獲得明眼”這個詞。又比如“他見過道,得道,知道,深入實際,釋疑解惑,堅定不移。”“用積極的智慧認識真理。”(註26)佛陀在談到自己的開悟時說:“眼生、知生、智生、巧生、光生。”(註27)在佛教中,智慧總是導致正確的觀點,而不是盲目的信仰導致信仰。在正統婆羅門教堅持相信和接受他們的傳統和權威是不容置疑的唯壹真理的時代,佛陀的態度越來越受到贊賞。壹次,壹群知名的婆羅門拜訪佛陀,與他進行了壹次長談。在這群人中,有壹個十六歲的年輕人,名叫嘎巴吐嘎。他的頭腦被公認為特別聰明。他問了佛陀壹個問題(註28):“親愛的喬達摩!婆羅門教的古經口耳相傳,直到今天也從未中斷。對此,婆羅門教有壹個絕對的結論:‘只有這是真理,其余都是假法。’尊敬的喬達摩,妳對此有什麽要說的嗎?"佛陀問,"婆羅門中有誰敢說他已經親自證實'只有這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嗎?那個年輕人很坦率。他說:“不!”“那麽,有沒有壹個婆羅門老師,或者壹個老師的老師,追溯到第七代,或者婆羅門經典的原作者,曾經聲稱他已經知道‘只有這是真理,其余都是假律’?”“不行!”“然後,就像壹群盲人,每個人都抓住了前面的人。第壹個看不見,中間那個看不見,最後壹個看不見。這樣,在我看來,婆羅門的處境就和壹群盲人差不多。”然後,佛陀給了這群婆羅門壹些極其重要的忠告。他說:“壹個保護法律的智者不應該做出這樣的結論:‘只有這個是真理,其余的都是假的’。”年輕的婆羅門請求佛陀解釋如何保護法律。佛說:“如果壹個人有信仰,他說‘這是我的信仰’,這可以說是法律的保護。但說了這些,他也不能進壹步得出壹個絕對的結論:‘只有這個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換句話說,任何人都可以相信他喜歡的或者說‘我相信這個’。到目前為止,他還是尊重真相的。但是因為他的信仰,他不能說只有他相信的才是真的,其他的都是假的。佛說:“執著於壹件事(或意見)而輕視其他事(意見)是卑鄙的,智者稱此為枷鎖。”(註29)有壹次,佛陀給弟子們講因果律。他的門徒說,他們已經看到了,明白了。於是佛陀說:“比丘們!即使妳看到土地是那麽幹凈清澈,但如果妳貪圖它,玩弄它,珍惜它,執著它,那妳就是不明白,妳所教導的壹切戒律,就像壹只木筏,是用來幫助過河的,而不是用來奪取它的。”(註31)在另壹部佛經中,佛陀解釋了這個著名的比喻。也就是說:“他的方法就像是渡河用的木筏,不是讓人拿著背上的。”他說,“比丘!有人旅遊的時候遇到了洪水。這裏的岸邊充滿了危險,而水的另壹邊是安全的。但是沒有船可以把那個人渡到安全的岸邊,也沒有橋可以過河。這人馬上自言自語道:‘這海很大,但這邊危機重重,那邊很安全。沒有船要過,也沒有橋。我忍不住收集植物的枝葉,做了壹個木筏。在這個木筏的幫助下,我可以安全到達彼岸,我只需要靠自己努力。"於是,這個人收集了植物的枝葉,做了壹個木筏。多虧了木筏的幫助,他靠自己的手腳安全地渡過了彼岸。他想,“這只木筏對我有很大的幫助。因為有了它的幫助,我不得不依靠自己的手腳安全渡過此岸。我還不如把這個木筏頂在頭上,或者背在背上丟了,隨我的便。" " "和尚們!妳怎麽想呢?這個人這樣處置木筏合適嗎?”“不,佛祖。”“那麽,如何處置這只木筏,是否合適呢?現在我已經渡過了彼岸,如果這個人認為,‘這個木筏對我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它的幫助,我不得不依靠自己的手腳安全到達此岸。我還不如把木筏拖到沙灘上,或者停在某個地方讓它漂起來,然後不問青紅皂白繼續我的旅程。”如果妳這樣做了,這個人處置這個木筏是非常合適的。”“同理,修士們!我說的佛法和木筏壹樣,是用來幫助過河的,不是用來負重的。和尚們!妳知道我的教法就像木筏,所以妳要明白好的東西(佛法)都要拋棄,何況是壞的東西(違法)?”(註32)從這個比喻中,可以清楚地明白,佛陀的教導是用來衡量人,使人得到平安、祥和、快樂、寧靜的涅槃。佛陀的整個教義都是針對這個的。他所說的絕不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求知欲。他是壹個現實的導師。他只傳授能給人類帶來和平與幸福的知識。有壹次,佛陀住在謝邁亞(現在印度阿拉巴馬州哈巴特附近)的壹個太平間裏。他手裏拿著壹些樹葉,問弟子們:“和尚們!“妳認為呢?我手裏有多少片葉子?還是這裏的樹林裏樹葉多?”“同樣,我知道法律,只告訴妳壹點點。還有很多法律我沒說。為什麽我不為妳說話呢?因為它們毫無用處...他們無法帶領人們走向涅槃。所以我才沒說那些法律。”(註33)有些學者在揣測佛陀知道但沒有說出來的佛法是什麽。這是徒勞的。佛陀對討論不必要的形而上學問題不感興趣。這些純粹是幻想,只能制造莫須有的問題。他形容他們是“戲劇的原野”。在他的弟子中,似乎有少數人不能理解佛陀的態度。因為有壹個例子:壹個叫郝桐子的弟子,曾經向佛陀提出十個著名的玄學問題,要他回答。(註34)有壹天,男孩下午坐著的時候,突然起身去佛寺。敬禮後,他坐下來說:

“佛祖!我壹個人坐著,突然想到有些問題是佛從來不解釋的,或者是擱置的,或者是拒絕的。這些問題是:(1)宇宙是永恒的還是(2)不是永恒的?(3)是有限的還是(4)無限的?(5)身體和頭腦是同壹個東西,還是(6)身體是同壹個東西,頭腦是同壹個東西?(7)如來死後是否依然存在,還是(8)不復存在,還是(9)兩者都存在而(同時)不存在?還是(10)既不存在也不(同時)不存在?佛陀從未向我解釋過這些問題。我不喜歡這種(態度),也無法理解。我要去佛祖那裏壹探究竟。如果佛陀為我解釋,我會在他的座位下繼續練習梵文。如果他不給我解釋,我就離開和尚團去別處。如果佛陀知道宇宙是永恒的,請這樣解釋給我聽。如果佛知道宇宙是否永恒,請說清楚。如果佛不知道宇宙是不是永恒的,那麽不知道這些的人就應該只說‘我不知道,我不明白’。“佛祖對郝童子的回答,對千百萬把寶貴時間浪費在形而上問題上,不必要地擾亂心靈平靜的人,大有裨益。“郝小夥子,我有沒有對妳說過:‘來!好小子,下來我的座位學梵文,我來為妳解答這些問題。”?”“絕不,佛祖。”“那麽,小子,就說說妳自己吧。妳有沒有告訴過我:‘佛祖,我在佛座下修行梵文,佛祖會為我解答這些問題。?”“不,佛祖。”“就目前來說,郝小夥子,我沒有告訴妳‘來我座下練梵文,我來為妳講解這些問題’妳也沒有告訴我‘佛祖,我在佛座下練梵文,佛祖來為我解答這些問題’。那樣的話,妳這個笨蛋!誰拋棄了誰?(註35)“小子,如果有人說,‘除非他把這些問題解釋給我聽,否則我不想在佛座下修梵文’,這個人在得到如來的回答之前就已經死了。郝男孩,如果壹個人被毒箭所傷,他的親戚和朋友會帶他去看外科醫生。如果那個人曾經說過:在我知道是誰射我之前,我不想拔出這支箭;他是赫魯曉夫(戰士)、婆羅門(宗教教師)、吠陀(農民)還是壽陀(賤民)?他的名字和家族;他是高、矮還是中等身高?他的膚色是黑色、棕色還是金色;他來自那個城鎮。除非知道自己被什麽弓射中,知道弓弦是什麽樣的,否則我不想把這支箭拿出來;那種類型的箭頭;箭羽是壹種什麽羽毛?箭簇是什麽材料做的?男孩,這個人必須死,不知道這些答案。好小子,如果有人說‘除非他回答我關於宇宙是否永恒的問題,否則我不願意在佛的寶座下修行梵文’,這個人在知道如來的回答之前就已經死了。"然後,佛陀向男孩解釋說,梵語與這種觀點無關。不管壹個人如何看待這個問題,世界上有生,有老,有壞,有死,有憂,有悲,有悲,有痛,有苦惱。”此生,我所說的可以熄滅,以此類推,為涅槃。”“因此,郝老弟,記住:我解釋的已經解釋過了。我沒有解釋的,也就是我不會再解釋了。我沒解釋什麽?宇宙是永恒的?是永恒的嗎?等十個問題是我不回答的。郝小子,我為什麽不回答這些問題?因為他們沒用。它們與練習梵文無關。它們不能使人討厭離開、執著、進入、死亡,而得到安寧、深觀、圓覺、涅槃。所以,我沒有替妳回答這些問題。”“那麽,我解釋說,這是什麽?我解釋了苦,苦的開始,苦的停止,以及消除苦的方法。(註36)小子,我為什麽要解釋這個?因為它們有用。它們從根本上與身心的修行有關,能使人產生離、執、消、靜、悟、圓、涅槃的厭倦感。所以我解釋這些定律。”(註37)現在,我們來學習佛陀所說的四聖諦,已經向男孩解釋過了。第二章第二章四聖諦在佛陀的教法中,四聖諦可視為心。這是他在羅庫雅翁(今印度沙納特)對他的老同修五苦行者(註1)第壹次說的話。這個說法的原文還在,只是簡單描述了四大真理。但在早期的佛經中,有無數的地方對四諦進行了反復的闡述、詳細的解釋和不同的解釋。如果用這種資料和註釋來研究四聖諦,就不難根據原典對佛教的本質作出相當完善和正確的解釋。四聖諦是:

(1)苦澀的真相。

(2)專註:痛苦的起源或痛苦的根源。

(3)消除真相:苦難停止。

(4)道真:止苦之道。但用在第壹崇高真理中,則代表了佛陀對生命宇宙的看法,包含了更深的哲學意義,大大擴展了其解釋的範圍。不可否認,第壹貴真的“苦”,顯然包含了通常意義上的“苦”,但也包含了更深層次的思想,如“缺陷”、“無常”、“空”、“不實”。因此,很難找到壹個包含第壹聖言“苦”的所有概念的詞。所以這個詞(英文)最好不要翻譯,以免輕易翻譯成“苦難”或“痛苦”,產生不恰當、錯誤的想法。佛說世間有苦難,不否認人生有樂趣。相反,他承認俗人和僧人都可以擁有各種物質和精神上的樂趣。在巴利經的收藏中,五大原書之壹的《附加支經》有壹個各種快樂的清單。比如:天倫之樂,五欲之樂,厭倦離別之樂,染身之樂,身心之樂,等等。(註3)但這壹切都包含在“苦難”中。即使是修行高級禪修所獲得的非常純粹的精神境界,其中沒有所謂“苦”的痕跡,也可以稱之為各種歡喜無染的禪修境界,純粹放棄、壹心供養無苦的禪修境界,這樣壹種非常高超的精神境界也包含在“苦”之中。佛祖在《中華經》(巴利文五大原文之壹)中,首先贊美了禪定的喜悅,然後說這些喜悅是無常、苦、變的。(註4)請註意,這裏明確標註了“苦”字。這個“苦”不是所謂的苦,而是“無常即苦”。佛是真實客觀的。他說,壹個人對生活的享受,有三件事必須明確:(1)享樂的對象和享樂的享受。(2)快感的後果、危險和其他失望。(3)無欲無喜。(註5)當妳看到壹個令人愉快、迷人、美麗的人時,妳喜歡他(她),被他(她)吸引。妳很高興壹次又壹次的看到那個人,從那個人身上得到喜悅和滿足。這就是享樂的享受,這是經驗事實。但這種享受不會長久,就像那個人和他(她)所有的吸引不會長久壹樣。情況變了,妳就看不到那個人了;沒有這種享受,妳就會變得抑郁,或者變得不可理喻,失去心理平衡。妳可能會做傻事。這是邪惡、不愉快和危險的壹面;這也是經驗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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