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判斷的基礎。不同的人對某種文化或文化現象是精華、糟粕還是灰色中性的判斷標準可能不同。作者建議的依據包括:1。這種文化是否有利於當事人的生存和發展?第二,這種文化是否給當事人帶來生存樂趣?第三,這種文化是否導致當事人心智的退化或升華?第四,這種文化是否傷害了他人的生存和樂趣?
3.文化效應的多樣性。文化不僅具有用戶追求的功能,而且對用戶和他人產生廣泛的影響。這些影響有好有壞;換句話說,它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壞的。這裏的問題是,某種文化的識別能力、欣賞能力、應對心態,都可能導致不同的效果。同時,當事人生活狀態的變化也可能導致對同壹種文化的不同判斷。如果人們普遍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修養,就能對不同的文化形式更加包容,也可能更多地吸收某種文化中有益的方面。
4.文化形態其實與生活條件和方式密切相關。中國北方缺水地區的人和中國南方富水地區的人,他們在衛生習俗上的文化表達可以說主要是由於客觀條件,而不是人的差異。這裏需要強調的是,信息載體在文化形式中發揮著強大的作用。中國的方形漢字不僅促成了中國大壹統國家的高級形成(與歐洲相比),也促成了中國文化中詩歌、對聯、字謎等獨特的文化形式。
5.任何傳統文化都是民族和國家的生存印記或印記。從這個角度來說,任何傳統文化都有其歷史價值,我們今天可以評判,但不應該全盤否定,也不應該淺嘗輒止。而是應該把它的記憶封存起來,或者選擇對今天有益的成分去繼承和發展。比如作者曾說京劇是“亡國之音”。原因是清朝的達官貴人沈醉其中,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失去了研究、學習和借鑒西方新興科學技術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興趣和機會,從而在西方列強的侵略中慘敗。顯然,這是從文化藝術的社會功能的角度,而不是從全面的歷史角度來判斷的。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京劇其實已經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壹份豐厚遺產。
6、弱勢群體或特殊群體的文化,以及少數人和個人的文化。對於這些人的文化行為,評判的標準應該有別於大眾文化和主流文化。比如某些人或某些人的怪異、古怪、特立獨行的行為,可能是由特殊的生理、病理、心理因素誘發的,也可能是壹種高級的社會行為。
7.慎用“封建迷信”的標簽。“迷信”是指當事人相信不存在的東西,古今中外普遍存在,並非封建社會獨有。另外,今天很多人所說的“封建迷信”也不全是負面的社會功能和影響。比如我國祭祀竈神的民俗,就蘊含著“懲惡揚善”的良性社會功能。再比如,道教的“除五毒”也包含科普的內涵,承擔著向大眾普及常見有毒動物(蟾蜍、蛇、蠍子、蜘蛛、蜈蚣)知識的功能。
8.精華與糟粕的判斷是當代的,現實的。古人所講的文化精華,在今天未必那麽精華,甚至成為糟粕。對於不同國家和民族的文化,往往存在著現實的政治因素、民族感情因素和經濟利益因素。在這種情況下,“純學術”的文化判斷可能是愚蠢的或書呆子氣的。
根據以上思考,筆者認為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很多精髓,包括無盡的向往,對生存樂趣的詮釋,對社會的責任,對自然的親和,對友誼的追求,對家庭的依戀,對道德的堅守,與民族的融合,靈魂的升華,對未知世界的解決,對信息和文化手段的應用,對智慧和知識的尊重,等等。
同時,從今天來看,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有很多糟粕或過時的成分。在我看來,比較突出的糟粕是奴隸文化。奴隸文化的本質,也就是人身依附,就是以人格的發展和張揚為代價,茍且偷生。奴隸制文化不僅存在於國家管理體系中,也存在於社會群體、學校和家庭中。在上級面前,下級常常失去尊嚴;在老師面前,學生常常失去主見;在父母面前,孩子往往沒有發言權。
奴隸文化的社會成本主要是專制的社會管理模式和民族創新精神的萎縮甚至消亡。這是因為奴隸文化的另壹種說法其實是權力文化,權力文化是壹種無視法制、不尊重人權的文化,也是壹種不公平的文化。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大多數成員的智力受到壓制,同時整個民族的持久活力也受到壓制。
事實上,抽象地或純學術地討論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和糟粕,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和價值。對於今天的中國人來說,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去評判哪些傳統文化是精華,哪些是糟粕,而是去探究哪些傳統文化是過時的,或者是不合時宜的。對於過時的傳統文化,批判不重要,重要的是封存(留下)或者改造。改造傳統文化,包括心理改造和實踐改造;所謂心理轉型,就是降低對文化的信仰程度及其價值認同;所謂實際改造,就是改造其過時的元素,加入新的文化元素。比如舞龍,原本是壹種忠實的求雨儀式,演變成了今天的壹種娛樂。再比如,多生孩子多幸福的文化觀念,如今已經被優生優育的文化觀念所取代。要想以德治國,首先要改造和揚棄過時的傳統文化。
同時,對於壹個國家、壹個民族來說,不僅要繼承優秀的傳統文化,還要不斷創造新文化。中國人創造的新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延續,因為中國人的血液和心靈中有中國傳統文化的營養和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