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的合法性又稱證據的合法性,具體是指法官、檢察官、偵察人員和當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保存、審查證據的行為,從而具有合法性。證據的合法性包括:1,主體合法,證據主體合法。證據主體是指構成證據內容的個人或單位,證據主體合法,意味著證據主體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主體的違法性也會導致證據的違法性。法律對證據主體的要求也是為了保證證據的真實性。因此,法律根據證據的特點,對某些證據的主體設定了相應的要求。比如不能正確表達意誌的人不能作為證人,做出鑒定結論的主體必須具備相關鑒定資質等等。2.法律證據的形式是合法的。證據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為證據,不僅要求內容真實,而且要求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單位向法院提交的證明文件,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擔保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用書面合同文本來證明。3.取證的方法是合法的。當事人收集的證據材料能否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取決於證據材料的獲取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律規定取證的方法必須合法,以保護他人的合法權利不因非法取證而受到侵犯。比如在利用視聽資料證明案件事實時,要求視聽資料的獲取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如他人的隱私權等。常見的容易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取證方式就是所謂的偷拍。再如,法院調查取證應當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不得由壹名法官或者書記員獨立調查,應當回避的法官不得進行證據調查。4.程序性法律證據材料必須經過壹定的訴訟程序,才能最終作為證據使用。未經法律規定的程序,證據仍然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這個程序就是證據的質證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規定,證據應當當庭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認可並記錄的證據,在庭審中經法官說明後,可以不經質證,直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綜上所述,證據的法律特征不是證據本身的特征,而是法律為滿足某種價值觀念的需要而賦予證據的外在特征。壹般認為,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據的形式和來源符合法律規定。證據的合法性關系到是否被法律采納。證據的合法性將作為案件審理的依據,證據的非法性將被排除。
法律客觀性:
1.證據的合法性是什麽意思?合法性是有效證據的基本特征之壹。關於證據的其他特征的論述,請參見刑事訴訟法壹節中的相關內容。民事證據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且不被法律禁止,否則不具有證據效力。對證據合法性的要求旨在保證證據的真實性,維護他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人們對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的雙重要求。二、證據的合法性包括什麽?1.證據的合法性-主體的合法性:證據主體的合法性。證據主體是指構成證據內容的個人或單位,證據主體合法,意味著證據主體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主體的違法性也會導致證據的違法性。法律對證據主體的要求也是為了保證證據的真實性。因此,法律根據證據的特點,對某些證據的主體設定了相應的要求。2.證據的合法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形式上的合法性。證據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為證據,不僅要求內容真實,而且要求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單位向法院提交的證明文件,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擔保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用書面合同文本來證明。3.證據的合法性-獲取的合法性:證據獲取的合法性。當事人收集的證據材料能否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取決於證據材料的獲取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律規定取證的方法必須合法,以保護他人的合法權利不因非法取證而受到侵犯。4.證據的合法性-程序的合法性:證據程序的合法性。證據材料最終都要經過壹定的訴訟程序。未經法律規定的程序,證據仍然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這個程序就是證據的質證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規定,證據應當當庭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認可並記錄的證據,在庭審中經法官說明後,可以不經質證,直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證據的合法性可以說是證據采納的關鍵。畢竟非法取得的證據侵犯了壹定的法益,所以法院通常不會采信。因此,當事人在收集證據時,必須確保證據是合法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