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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談對數字技術和經濟的理解和認識”是分別談它們和它們的關系,還是談數字經濟?

近年來,數字經濟發展迅速、輻射範圍廣、影響力空前,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格局、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2021,對於數字經濟來說,最大的主題就是變化。互聯網行業“壹夜暴富”的神話少了,數字經濟的“溢出效應”多了,數字和平臺經濟從業者的創新活力更強了。

大數據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數據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大數據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逐漸成為各級政府關註的焦點。2065438+2005年9月,國務院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計劃》,大數據正式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國家部委相繼出臺大數據相關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對發展大數據作出了重要部署。同時,為推動中國大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信部發布了“十四五”規劃,這也是中國大數據產業的第二個五年規劃。

2021年3月,“十五”計劃正式發布。“大數據”在規劃草案中出現了十四次,而“數據”出現了六十多次。與五年前十三五規劃中專門論述大數據發展的章節“實時國家大數據戰略”相比,十四五規劃中的大數據發展已經整合到所有章節中。這在壹定程度上說明,大數據不僅是壹個新興的科技產業,更是壹種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的新理念、新資源、新動力。

2021,11年末,工信部發布了《十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在響應國家“十五”計劃的基礎上,圍繞“價值引領、基礎先行、系統推進、融合創新、安全發展、開放合作”六大基本原則,面向“十五”期間,同時指出大數據產業將進入中國數字經濟關鍵期“集成創新、快速發展、深度應用、結構優化”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很多省市都出臺了相關的“數據規定”

2021以來,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區發展實際,頒布了相關數據法規(包括大數據法規、數據法規和數字經濟法規,統稱為“數據法規”),不斷推動數據的發展和應用。據統計,目前已有上海、深圳、福建、山東、廣東、安徽、浙江、吉林、山西、海南、天津、貴州***12個省市正式頒布了相關數據規定。

從條例的適用領域來看,福建、山東、安徽、吉林、山西、海南、天津、貴州都出臺了大數據條例,主要針對公共數據領域。公共數據主要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企業在履行職責和提供服務過程中積累的大量數據。有些城市將公共數據命名為政府數據,但數據類型相似。

深圳、上海出臺的數據規定,不僅涵蓋公共數據,還包括個人數據的相關規定,適用範圍更廣。其中,《上海市數據條例》具體規定了公共和個人數據的流通、公開和享有,以及相關單位和政府部門的權利和義務;《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涵蓋個人數據、公共數據、數據要素市場、數據安全等內容,是國內數據領域第壹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

浙江、廣東頒布了數字經濟條例。其中,《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首次將數字經濟領域的相關基本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聚焦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兩大支撐和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治理數字化三大要點。《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圍繞“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大核心,突出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做好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技術創新工作。

大數據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不斷完善

法制是數據要素市場化的重要保障。2021,中國的數據立法進步很快。備受關註的《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相繼出臺,與《網絡安全法》壹起構成數據合規領域的“三駕馬車”,標誌著數據合規法律框架初步建立。在此基礎上,今年以來重點行業和新興技術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密集出臺,地方立法取得豐碩成果,為國家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撐,為行業和技術發展提供了明確的合規指引,為人民群眾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權益保障。

其中,《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頒布,面向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和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為數據要素市場化發展、數據安全和個人權益保護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數據安全法

《數據安全法》於20265438年6月1日在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獲得通過。全文* * *共七章55條,從數據安全與發展、數據安全體系、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政府數據安全與開放等角度進行了詳細規範。

個人信息保護法

《個人信息保護法》於2021年8月20日經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這標誌著個人信息權益得到了更加系統的法治保障,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得到了更加明確的法律指導。自此,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和治理進入新階段。《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個人信息“處理”的法律概念,將其視為個人信息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披露和刪除的總稱。《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實施,關鍵是要按照其中規定的個人信息處理基本原則,規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交易所掀起新壹輪數據“淘金熱”

隨著“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提出,全國各地繼續以成立數據交易機構為主要抓手,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再次掀起建設熱潮。

2021 3月31日,北京市經信局會同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委新聞辦等部門,組織北京金控集團牽頭成立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數交所”),這是國內首家基於“數據可用不可見、使用可控可測”的新型交易範式的數據交易所。

2021 165438+10月25日,上海數據交易所揭牌儀式在上海舉行,首批部分交易成交。上海數據交易所的成立,圍繞確權難、定價難、互信難、準入難、監管難等關鍵問題,形成了壹系列創新安排。壹是在全國範圍內推出數商系統,構建“數商”新業態,涵蓋數據交易主體、數據合規咨詢、質量評估、資產評估、交割等領域,培育和規範新型主體,構建更加繁榮的流通交易生態。二是在國內率先推出數據交易配套制度,率先為數據交易全流程提供了壹系列制度規範,涵蓋了從數據交換、數據交易服從數據交易生態系統的各類方法、規範、準則和標準,確立了“無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則,使數據流通交易有章可循。三是推出全國首個全數字化數據交易系統,推出新壹代智能數據交易系統,確保數據交易全時掛牌、全球交易、全程可追溯。四是在全國範圍內頒發了第壹張數據產品登記證。通過首次發放數據產品登記證和數據交易證,實現壹號壹碼登記、統計和調查。五是國內首個數據產品手冊,以數據產品手冊的形式讓數據可讀,把抽象的數據變成具體的產品。

2021 65438+2月1,公開資料顯示,深圳數據交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數交”)已完成工商註冊,註冊資本1億元。股東構成方面,新設立的股東為深圳市貿易集團、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發展集團、深圳市福田新壹代產業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目前,三家公司均為深圳市國資委和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的全資企業。這意味著深圳數交所是壹家國有獨資公司。目前,深交所已完成數據交易平臺原型系統開發和《深圳數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規則》等10項規則標準的制定,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交易等領域進行了積極探索。深交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深交所數據交易平臺將遵循分類分級交易機制。對於高度機密的數據,將采用隱私計算技術來保證數據安全,實現數據的“可用和不可見”。

2021 12 17,西部數據交換中心授牌儀式在重慶舉行。此前,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批復《重慶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試驗區工作方案》,明確支持重慶探索建設西部數據交易中心。重慶市委、市政府將加快西部數據交易中心建設,並寫入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西部數據交易中心將獲得國家支持。根據官方消息,目前西部地區數據交易市場規模約為6543.8+000億元。到2030年,西部地區數據交易市場規模有望達到3000億元,西部地區數據要素市場發展將迎來重大機遇。

數字經濟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顯示出強勁的發展活力和巨大的發展潛力。2020年,數字經濟中核心產業增加值占經濟的比重將達到7.8%。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全面加快。工業互聯網平臺接入設備總數已超過7000萬臺。重點領域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和數字R&D設計工具普及率分別達到53.7%和73.7%。

2021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開啟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重要壹年,是數字經濟戰略意義提升到新高度、數字經濟進入高質量健康發展新階段的重要壹年。

中央政府對發展數字經濟做出了很多部署。

今年以來,中央多次對發展數字經濟做出部署,數字經濟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在此帶動下,數字經濟在經濟發展中的引領地位繼續顯現:數字產業化發展勢頭強勁,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工業數字化應用加快,傳統產業煥發新的活力;數字治理前所未有,數字生態日趨完善。

2021“十四五”規劃已將“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單列壹條,首次提出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這壹新的經濟指標,明確要求將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2020年的7.8%提高到10%。

10 10月1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近年來,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加快創新,日益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數字經濟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輻射範圍之廣,影響之深,正在成為壹場全球性的重組。

65438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國家“十四五”信息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對“十四五”期間我國信息化發展做出部署。規劃提出,著力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部署了三項任務,包括培育先進安全的數字產業體系、構建工業數字化轉型發展體系、拓展互利共贏的數字領域國際合作體系。數字經濟將引領現代產業建設,實施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推動經濟發展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各地出臺數字經濟“十四五”規劃。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各地都把數字經濟作為“十四五”期間發展的重要力量。今年以來,北京、上海、浙江、山東、四川、湖南等地完善頂層設計,制定頒布“十四五”時期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明確目標、行動、措施,營造良好數字生態,進壹步釋放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北京

“十五”期間,北京將抓住數字經濟發展的機遇窗口,以“數字智能技術-數字智能經濟-數字智能社會-數字智能城市”為主線,逐步建設成為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北京將以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新引擎,到2025年,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基本形成;到2035年,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創新力、競爭力、輻射力全球領先,形成國際人才高地,有效支撐我國科技強國建設。

浙江省

浙江是數字經濟第壹地,有發展數字經濟的良好基礎。《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數字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60%左右。高水平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三區三中心”加快推進,成為展示“重要窗口”的重大標誌性成果。

山東(省)

《山東省“十四五”建設數字強省規劃》對“十四五”期間山東建設數字強省的目標任務、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推進措施進行了總體設計。明確到2025年,山東將在數字強省建設上取得重大突破,在整體數字化轉型驅動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變革上取得顯著成效。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將深度融合發展,數字基礎設施、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的成果將大幅提升。整體工作壹直處於全國“第壹方陣”。

與此同時,很多地方都制定了新壹輪數字經濟的發展目標。

作為連續多年數字經濟全國第壹的廣東,提出到2025年,數字產業集群營業收入超過10.7萬億元,形成壹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園區和企業;超過5萬家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帶動654.38+0萬家企業使用雲,新業態、新模式日益繁榮。

湖南明確,到2025年,數字經濟規模進入全國前10,超過2.5萬億元,年復合增長率保持在15.8%以上;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達到45%,其中數字產業化總量超過7500億元,工業數字化總量超過1.75萬億元。

四川力爭到2022年,數字經濟對GDP的貢獻率大幅提升,數字經濟規模超過2萬億元,占GDP比重達到40%。

海南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產業營業收入達到4000億元。

從各地出臺的相關數字經濟規劃可以看出,發展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很多省份的同壹個動作。各地紛紛提出先發制人的發展目標,明確了“十四五”期間推動數字經濟全面發展的圖景,努力成為數字經濟發展新賽道的“領跑者”。

申請加入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議

中國正式申請加入《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定》。

165438+10月1日,中國商務部代表中國正式申請加入《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定(DEPA)》。商務部表示,申請加入DEPA符合中國進壹步深化國內改革和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方向,有助於中國加強與其他成員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合作,促進新的發展格局下的創新和可持續發展。下壹步,中方將按照DEPA的相關程序,與各成員開展後續工作。

據悉,《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議(DEPA)》由新加波、智利和新西蘭於2020年6月12日在線簽署。DEPA包括16個模塊:初步條款和壹般定義、商業和貿易便利化、數字產品和相關問題、數據問題、廣泛的信任環境、商業和消費者信任、數字身份、新興趨勢和技術、創新和數字經濟、中小企業合作、數字包容性、聯合委員會和聯絡點、透明度、爭端解決、例外和最後條款。

數字經濟時代,平臺經濟反壟斷日趨嚴格。

反壟斷既是規範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舉措,也是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國內針對大型互聯網科技公司的反壟斷執法得到加強。自2021以來,“二選壹”、算法* * *、大數據殺熟等等壹系列詞匯被市場監管部門頻繁報道,反壟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據統計,截至2021 65438+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反壟斷處罰案件120余起,其中90余起案件與平臺企業有關。

2021年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唯品會“二選壹”行為作出300萬元的行政處罰。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裏巴巴集團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18228萬元罰款,占其2019年銷售額的4%,創下我國迄今為止的反壟斷罰款紀錄。美團也因為同樣的原因被調查,被罰款34億多元。165438+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開出43張反壟斷“罰單”,針對互聯網領域“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非法集中”的行為。阿裏、騰訊、JD.COM、百度、字節跳動等互聯網巨頭也未能幸免,涉案企業按照最高標準被罰款50萬元。

同時,反壟斷監管機構進壹步升級。165438+10月18,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掛牌國家反壟斷局,設置第壹反壟斷執法司、第二反壟斷執法司、競爭政策協調司三個部門。從三個新廳局的機構職責來看,數字經濟中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執法、數字經濟中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是單獨列出的。數字經濟仍然是監管執法的重點領域。

處於治理端口的反壟斷法也在修改中。對於互聯網領域,規定不得濫用數據和算法、技術、資金優勢和平臺規則排除、限制競爭。6月165438+10月1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貫穿了信息自主的主線,賦予了個人豐富的信息權利,極大地約束和規範了平臺企業的信息處理行為,有助於消除平臺與個人之間的懸殊。新增的“大數據扼殺”條款進壹步豐富了歧視性定價問題的監管路徑。

平臺企業監管的配套細則也在加緊制定。《平臺經濟反壟斷指南》為我國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工作提供了初步框架。《互聯網平臺分類分級指引(征求意見稿)》和《互聯網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引(征求意見稿)》確立了平臺分類分級的監管思路,我國“數字守門人”制度呼之欲出;《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再給超級平臺、平臺規則、隱私政策等加上“緊箍咒”。可能需要行政許可。

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工信部等部門多管齊下。相關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讓監管的“毛細血管”更加通暢,平臺經濟強監管、科學監管的時代已經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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