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永平年間(公元58-75年),明成祖倡導佛教時,恰逢蔡澄從印度回國求佛,說是印度莫哈陀正月十五,僧人聚集朝貢舍利,是參加佛教的吉日。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教,下令正月十五晚上在宮廟裏“燃燈示佛”。所以正月十五晚上燒燈籠的習俗,隨著佛教文化影響的擴大,道教文化的加入,逐漸在中國流傳開來。元宵節習俗的真正動因是它處於壹個新的時間點,人們充分利用這個特殊的時間階段表達對生活的祝願。
元宵節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空前的燈市,中唐以後,發展成為全民狂歡。唐玄宗開元盛世(公元685-762年),長安的燈籠市場非常大,有五萬盞燈籠,各種各樣的燈籠。皇帝命人做了20個巨型燈籠建築,高度150尺,金碧輝煌,蔚為壯觀。
此後,元宵節不斷發展,元宵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元宵節是“上元前後壹日”。宋代在十六之後增加兩天,明代從初八到十八延長為十天。
清朝滿人入主中原,朝廷不再舉辦燈會,但民間燈會依然壯觀。日期被縮短為五天,並持續至今。
“燈謎”又稱“打燈謎”,是元宵節後增加的壹項活動,出現於宋代。南宋時,都城臨安每到元宵節都會做燈謎,猜燈謎的人也很多。當初是好事者把謎語寫在紙上,貼在五顏六色的燈籠上讓人猜。由於謎語具有啟發性和趣味性,在傳播過程中受到社會各界的歡迎。
唐宋時期,燈籠市場上開始出現各種雜技技藝。明清時期,除了燈謎和百戲之外,還有戲曲表演。
歷代人們除了逛花燈市場,還有迎子姑拜廁神、過橋碰釘、走百病等習俗,玩打太平鼓、秧歌、高蹺、舞龍、舞獅等遊戲。同時也要吃壹些喜慶的食物:南北朝時,元宵節吃用肉和動物油熬制的豆粥或大米粥;在唐朝,我們吃壹種叫做“面繭”的面食,烤糕點;到了宋代,出現了用鹹黑豆湯和綠豆粉做成的勺子,出現了“餃子”。從那以後,我們在北方和南方都吃元宵。
在元宵節期間,這是年輕男女與他們的戀人見面的機會,所以元宵節成了中國的“情人節”。
傳統社會的元宵節是城鄉都重視的民間節日。在城市裏特別熱鬧,體現了中國人特有的狂歡精神。傳統元宵節所承載的節日習俗功能已經被日常生活消解,人們逐漸失去了精神趣味。復雜的節日習俗被簡化為“吃元宵”的飲食習俗。
送壹盞兒童燈
簡稱“送燈籠”,也叫“送燈籠”,即在元宵節前,新娘家將燈籠送到新婚女兒家,或普通親友送給新婚不孕家,以增添吉祥,因為“燈”與“丁”諧音。這種習俗在許多地方都有。在陜西省Xi市,正月初八到十五會放燈籠。第壹年贈送宮燈壹對,彩繪玻璃燈壹對。希望女兒婚後運氣好,早點生孩子。如果女兒懷孕了,除了大宮燈外,還要送壹兩副小燈籠,祝她平安懷孕。
英姿谷
子姑又叫齊(七)姑,在北方叫廁所姑、坑姑。古老的民間習俗是在正月十五祭祀廁神子固,並供奉神蠶和桑葚,這說明了很多事情。傳說子固原是虞姬,被長女嫉妒。正月十五在廁所被殺,成了廁神。所以大部分人把紫姑做成女人的形狀,晚上在廁所的豬圈裏迎接它。這種習俗流行於南北各地,早在南北朝時期就有記載。
步行病
又叫“遊萬病”、“祛百病”、“走橋”,是壹種消災祈福的活動。元宵之夜,女人相約壹起出遊,看到橋就要跨過去,以為這樣可以治病延年。
偷菜節
流行於貴州黃平的苗族偷菜節也是在每年的農歷正月十五舉行。在節日的這壹天,女孩們會成群結隊地偷別人的食物。禁止從自己的家庭或同性朋友那裏偷竊,因為偷竊關系到他們的婚姻。所以他的菜僅限於白菜,數量足夠大家吃壹頓飯。偷菜不怕被發現,被抓到的人不怪。大家把好吃的菜湊在壹起,做了壹頓白菜宴。都說誰吃的多,誰就能早得意中人,同時,他們養的蠶也是最強壯的,吐出的絲也是最好的。
巴烏節
巴烏節是彜族的傳統節日,在農歷正月十五。“八五”的意思是“打獵回來”。在雲南鶴慶彜族支系黑戶居住區發現。在當時,這個節日原本是慶祝狩獵歸來的習俗,沒有固定的節日。在過去,當人們打獵回來收拾獵物時,動物的頭要交給狩獵指揮官,皮要交給獵人,肉要燒烤。其間圍繞火堆再現狩獵動作。肉熟了,大家分著吃。後來逐漸演變成壹個固定的節日。在節日裏,巴烏舞由十二個木鼓、十二個鉈鑼和十二個嗩吶(閏年各十三個)組成的樂隊伴奏。36名年輕女子披著虎、豹、熊、鹿、虎、兔、狐的毛皮,或者頭上插著金雉和各種鳥類的羽毛。裝扮成鳥獸,圍著火堆推來推去,手舞足蹈,展示各種動物的姿態,模仿各種動物的聲音。獵人手持十字弓或鋼叉,圍住“獵物”,以“獵物”旋轉的相反方向,進行各種獰獵動作。節日期間,會有龍燈、獅子燈和鶴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