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讓·雅克·魯索(Jean jacques Rousseaux)曾說:音樂的藝術不在於對對象的直接模仿,而在於喚起我們內心看到它時所體驗到的感受。音樂作為第22種藝術,給人壹種被稱為美感的藝術感受,通過這種藝術感受,人們可以獲得思想上和情感上的滿足。同時,藝術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反映出的生活之美,在欣賞者心中引起情感上的名望和體驗,從而祈求激發人們對生活的熱情,最終服務於社會。審美是感受、感知和創造美,是人類主動追求虛無的壹種實踐活動,它依賴於相應的審美客體來完成,客體對主體的意義在於生命和精神的本質凝結在客體上。壹方面,人們在審美活動中通過形象和情感來認識和觀察客觀世界;另壹方面,審美是壹種高尚的品味和自由的欣賞,美作為壹種理想與道德境界緊密相連。康德認為,人的審美判斷同時具有認知屬性和道德屬性。美育是培養人的感知力、感受力和創造力,培養人的審美能力和情操的教育,即美育。通過審美修養達到人生的和諧和思想的升華。
民族音樂學是音樂學的傳統學科之壹。在西方,民族音樂學是在19年底和20世紀初作為音樂學壹般學科中的壹個分類,旨在研究非藝術創作,尤其是非西方主流音樂現象。隨著時代的變遷,以歐洲為中心的視角逐漸被學術界所拋棄,民族音樂學這個名稱有了新的含義,主要是針對民間音樂的研究。在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的研究主要是針對非藝術音樂的。因為當時學科建立,我們還處於壹個特殊的歷史時期,並沒有特別強調,或者說不敢強調民間音樂研究與民族音樂學的關系。76年後,當各個學科開始步入正軌,民間音樂研究的提法逐漸淡化,更多的學校用民族音樂學的名稱來定性這壹類型的研究。在全球化時代,學術研究也具有強烈的傳播感和使命感。因此,中國的民族音樂學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交流更多。
民歌-簡單美和簡潔美
民歌是勞動人民集體創造的藝術,並通過代代相傳不斷完善和發展。壹般短小精悍,易唱易記,具有鮮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如蒙古族民歌《牧歌》、陜北民歌《步兵調》、《蘭花花》等作品,音樂語言和風格簡單樸素,清新自然,音樂沒有復雜的位置,和聲性強。有了獨特的伴奏音樂,知識充分發揮了旋律之美,整個音樂樸實無華,充滿活力,學生容易接受,同時又能產生巨大的感染力。
戲曲音樂——特色美與精致美
戲曲音樂是音樂和戲劇緊密結合的綜合藝術。既有音樂藝術的聽覺特征,又需要與劇情緊密結合,需要塑造人物形象,註重與舞臺動作的配合。既要有劇種特色,又要有地方特色和地方風味,還要有代表劇種的曲調和語言的地方特色和時代特色。比如《為世界迎春》就體現了上述特點。這首詠嘆調,以內容、人物和歌詞的節奏、意境為基礎,精心雕琢,深刻表現情節,塑造完美的人物形象,運用其獨特的藝術手段,通過劇中的人物和情節,給人以麥的藝術享受,具有極強的藝術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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