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1978—1994)。從65438年到0978年,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業和農村開始的,財政支農政策也相應地進入了壹個重要的轉折點。80年代初,將高度集中的統收統支管理體制改為財政責任制,明確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在農業和農村的重點支出點。比如,中央財政的支農支出主要是中央層面的農業事業支出和對地方政府的特大防汛抗旱補助。地方財政對農業的支出主要是支持農村人民公社和農業事業。此外,國家還將把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小型農田水利資金壹次性撥付給地方政府。這壹時期,由於中央財政收入相對減少,地方財政支農力度不夠,國家財政支農投入呈下降趨勢。上世紀80年代後期,由於農業基礎設施投入不足,中國農業呈現出發展後勁不足的局面。為此,中央政府及時調整農業投資政策,采取壹系列措施增加和引導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業的投入。比如加大了對大宗農產品生產的支持,國家財政還開征了耕地占用稅,實施大規模的農業綜合開發。這壹時期是現行財政支農政策的形成期。
第二階段(1994-2002)。現階段,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基礎性作用的增強,財政支出保障範圍也相應調整,“三農”、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支出逐漸成為財政支出的重點。從65438年到0994年,國家實施了以分稅制為核心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從1998開始,為了應對1997亞洲金融危機,國家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是發行建設債券,投資基礎設施,擴大內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國家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財政支農政策不斷調整和完善。壹方面,國家通過發行專項建設債券,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重要水利設施建設。如1998以來,國家大幅增加對林業的投入,重點支持京津地區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風沙源頭治理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另壹方面,增加支持農村生產、農林水煤氣等公用事業、金融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的支出。在增加財政農業投入的同時,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農村稅費改革試點。2000年在安徽省率先開展農村稅費改革,中央財政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支持試點省份開展農村稅費改革。
這壹時期,財政支農資金總量大幅增加,反映了黨中央、國務院重視和加強對“三農”投入的大趨勢;財政支農資金結構趨於合理。在繼續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進步、農業救災和農村扶貧開發的同時,加大了對生態建設和農村改革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的支持力度。財政支農的機制和方式發生了積極變化。比如在金融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領域,引入了世界銀行的項目管理方式,如報賬制、專家評審制、績效評價制等,效果非常明顯。
第三階段(從2003年開始)。2003年是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壹年。黨中央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提出要把“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國財政支農政策開始實現戰略性轉變。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出臺五個“壹號文件”,陸續實施以“四減免”(農業稅、牧業稅、農業特產稅、屠宰稅)和“四補貼”(種糧直補、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為主要內容的支農惠農政策。中央政府進壹步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財政支農的指導思想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政策層面看,財政支農的重點從促進農業生產向促進農業農村全面發展轉變;整合財政支農資金,發展現代農業,統籌城鄉發展,是財政支農的新重點。
壹是全面取消農業稅。改革農業稅制,取消農業特產稅,開展農業稅減免試點,直至2006年6月5438+10月全面取消農業稅。我國實行了2600多年的農業稅制度走進歷史博物館,標誌著國家與農民之間傳統的分配關系發生了劃時代的根本性變化,更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和增加農民收入,促進“三農”問題的解決。
二是財政支農力度明顯加大。金融支持“三農”的總量快速增加。2003-2007年,僅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就達1.6萬億元,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生產發展、社會事業發展、防災減災等。地方各級政府也大幅增加了支農投入,初步形成了各級財政齊動、加大投入的良好局面,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三農”投入增加最多、最快的時期之壹。
三是財政支農支出結構不斷改善。主要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公共財政原則,調整了財政支出結構,降低了支持農業生產的比重,加強了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進步、農業救災、農村扶貧開發、生態建設的支持。
四是建立農民直接補貼制度。2002年,中央政府出臺了良種補貼制度,不斷完善補貼品種,擴大補貼範圍。在實施糧棉油等主要農作物良種補貼的同時,還出臺了生豬、奶牛良種補貼政策。2004年,中央財政設立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用於支持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購置農業機械,提高機械化生產水平。同時,國家財政調整了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結構,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2006年,為解決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過快的問題,對農民進行了農資綜合直補。此外,現階段還出臺或繼續實施了其他壹些直接補貼農民的政策,如退耕還林農民補貼、能繁母豬和後備奶牛養殖補貼、義務教育“兩免壹補”、新型合作醫療補貼等。
第五,逐步將農村事業發展納入公共財政範疇。將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納入財政支持範圍,國債資金加大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到2004年,以支持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加強生態建設、推進農村改革、加快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發展為主要內容的財政支農政策框架體系初步形成。總結30年來財政支農政策最基本的經驗,就是與時俱進,準確把握農業財政政策發展的基本趨勢。
(壹)財政支農力度不斷加大。
30年來,財政支農投入逐年增加,特別是近年來,財政對“三農”投入的數量或比例增長非常明顯,財政支農投入的良性增長機制逐步建立。第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規定,縣級以上財政農業投入總額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這是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投入農業資金要遵循的最基本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在財政支出預算安排中必須首先保證農業投入的合法增長。二是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三高”政策。2006年中央壹號文件指出,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幅高於上年,國債占農業建設預算資金的比例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高於上年。在此基礎上,2007年中央壹號文件進壹步提出,財政農業投入增量繼續高於去年,全國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增量繼續高於去年,用於農村建設的土地出讓收入增量繼續高於去年。2008年中央壹號文件進壹步強調,財政支農投入增量明顯高於去年,全國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增量明顯高於去年,用於農村建設的政府土地出讓收入增量明顯高於去年。第三,新增教育、衛生、文化支出主要用於農村。第四,土地收益主要用於“三農”。第五,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動員和鼓勵各種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
(2)市場導向逐步增強。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框架的形成,政府在農業、農村和農民發展中的事權逐漸明晰。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的要求,金融對“三農”的支持開始從直接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轉向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和完善農業市場體系。支持主要集中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農業科技進步、生態建設、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農業抗災救災等方面。,這體現了財政的公有性質,農村生產力得到了進壹步解放。
(三)支持城鄉協調發展日益明顯。
大力支持城鄉協調發展,財政投入更多向基層、農村社會事業、中西部地區、弱勢群體傾斜,有力支持了農村教育、農村醫療衛生、農村社會保障、農村文化事業等社會事業發展。與廣大農民密切相關的各種民生問題開始逐步得到解決,並取得明顯成效。比如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為標誌,開始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方向邁進;以農村義務教育“兩免壹補”的實施為標誌,開始向城鄉教育公平轉型;以建立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標誌,基本實現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讓城鄉居民享受到金融陽光和改革發展成果,促進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四)財政支農機制日趨靈活。
近年來,中央財政進壹步完善投資民辦支農機制,積極創新金融扶貧開發機制,大力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同時,進壹步改革專項資金管理,采取加大貼息資金力度、資金分片發放、下放項目審批權限等改革措施,變單壹的直接補貼方式為綜合的激勵引導政策,充分發揮財政支農資金的杠桿作用。展望財政支農的政策取向,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始終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不斷完善財政支農政策,創新財政支持機制體系。
(壹)切實完善財政支農投入機制。
要把支持和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進壹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農業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支農政策的導向作用和支農資金的作用,積極運用市場機制和投入激勵機制,引導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投入新農村建設,盡快形成中國特色的多方位、多元化的農業現代化投資格局。
(二)切實完善和鞏固支農惠農強農政策。
要重點抓好“四個大力支持”:壹是大力支持糧食生產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是壹項長期的戰略任務。要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與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實施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切實保護和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強國家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大農田水利設施投入,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增強農業科技對現代農業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撐能力。要認真落實扶持糧食、生豬、奶業和油料生產的政策。支持當地發展優勢安全高效農業,壯大縣域經濟實力。二是大力支持防災減災,規範和完善農業救災和災後重建體系。第三,大力支持扶貧開發工作。提高扶貧開發水平,逐步提高農村扶貧標準,著力解決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的自我發展和自我反貧困能力問題。第四,大力支持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三)切實完善支農資金整合機制。
根據“既積極又穩健;整合與管理並重”的原則,推進支農資金整合。堅持以縣為主的整合體制,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建立資金整合獎勵制度,從制度設計上促進縣級農業資金整合內在機制和動力的形成。堅持以項目促省整合,探索建立省級支農資金整合長效機制。堅持下放項目審批權,在中央繼續實施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省級的同時,重點推進支農資金審批權由省級下放到縣級,充分發揮基層財政支農決策作用。
(四)有效支持農業農村重大改革。
通過深化改革,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增添新的動力和活力。壹是穩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比如,要大力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壹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推動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二是建立健全財政金融聯動機制,推進財政支農機制創新。要著力解決農村金融體系嚴重萎縮,農村金融受到抑制,農村信貸服務被“邊緣化”,導致農業加工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戶難以獲得貸款的問題。第三,大力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要在深入調查、總結地方試點經驗和借鑒其他國家農業保險發展經驗的基礎上,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建議。四是推動形成城鄉統壹的要素市場。按照黨的十七大要求,進壹步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推動形成城鄉統壹的要素市場,為城鄉壹體化發展創造條件。
(五)切實加強支農資金監管。
牢固樹立新的財政管理理念,把“抓資金管理就是抓資金投入,抓資金管理就是抓使用效益,抓資金管理就是抓資金安全”的理念貫穿於財政支農的始終,切實把加強支農資金監管和加大支農資金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進壹步提高支農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嚴格預算管理,不斷增強預算的規範性和約束力。建立健全支農支出預算執行分析制度和進度評價制度,繼續推行和完善報賬制、公示制、專家評審制等管理辦法。強化農業資金績效評價體系,逐步實現農業資金分配與績效評價的聯動。充分利用基層財政特別是縣級財政面向壹線、了解實際的優勢,賦予其更多的監管職責,進壹步完善中央財政與基層財政的信息對接溝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