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定價的三種基本模型
銀行貸款定價的具體方法有很多。這些千變萬化的具體方法可以歸納為三種模式:成本加成模式;基準利率加點模型;客戶利潤分析模型。在定價實踐中,這三種模型經常混合使用。
(壹)成本加成模式
1.基本原則
這個模型認為,任何貸款的利率都應該包括以下四個部分,才能“有利可圖”:
(1)資金成本。銀行籌集貸款資金的成本。
(2)貸款費用。也稱“非資本運營成本”,如: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調查和信用分析所發生的費用;抵押物的鑒定和估價費用;借閱資料和文件的費用,整理和保管的費用;信貸員的工資、福利和津貼;專用器具和設備的折舊費等。
(3)風險補償費用。由於貸款的對象、期限、種類、擔保程度不同,每筆貸款的風險程度也不同。貸款價格中必須考慮風險補償費用,否則銀行還不如用貸款資金去買無風險國債。壹般來說,貸款定價中考慮的風險因素有:
答?違約風險補償。違約風險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可能性。違約風險補償金是通過信用評級和歷史統計數據獲得的。比如:
借款人信用評級風險補償費用
Aaa 0.25%
Aa 0.50%
0.75%
Baa 1.25%
文學學士2.00%
B級或B級以下不能授信。
B.定期風險補償費用。貸款期限越長,利率風險越大,借款人信用惡化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貸款期限越長,所需的期限風險補償費用越高。
(4)目標收益。為銀行股東提供壹定資本回報率所必需的利潤水平。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成本加成模式”下貸款保本利率和保利利率的計算公式:
貸款本金保證利率= (1)+(2)+(3)
貸款利率= (1)+(2)+(3)+(4)
2.簡要評估
(1)壹般來說,“成本加成型”屬於“內向型”。主要考慮銀行自身的成本、費用和風險。銀行的資金成本和貸款成本越高,貸款利率就越高。該模型沒有考慮當前資本市場的普遍利率水平,可能導致客戶的流失和貸款市場的萎縮。
(2)“成本加模式”要求銀行有壹套設計完善的成本計算體系,能夠準確歸集和分配成本。但由於銀行屬於“multiproductindustry”或“financialdepartmentstore”,在成本分攤上往往存在很大困難。比如將信貸人員的工資或壹些特殊貸款工具的折舊費用分攤到多筆貸款中,需要大量的主觀判斷;按每筆貸款收取資信調查費和抵押物評估費,需要銀行的計算機系統滿足“產品核算”和“客戶核算”的要求。
(3)使用這種定價模型,需要充分估計貸款的違約風險、期限風險和其他相關風險。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準確估計風險是非常困難的。這就需要銀行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體系,擁有壹批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風險評估人才。
(二)基準利率加點模式
這是國際銀行廣泛使用的壹種貸款定價方法。其具體操作程序是:選擇某壹基準利率作為“基價”,對不同信用等級或風險等級的客戶確定不同水平的利差。壹般的方式是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加分”或者乘以壹個系數。
1.基本原則
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期間,壹些西方大銀行提出了“最優惠利率”的概念。在當時,這是銀行對信譽最好的客戶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收取的最低利率。優惠利率是為其他借款人確定貸款利率的基礎。實際確定的貸款利率如下:
貸款利率=優惠利率包含銀行預期利潤+風險加分,主要考慮客戶違約風險和期限風險。
近幾十年來,由於銀行間競爭加劇,部分貸款的利率在某些時候可能會低於優惠利率,於是就出現了優惠利率是否為最低利率的爭論,有的銀行甚至要和借款人“對簿公堂”。為了避免爭議,壹些銀行開始使用其他基準利率,而不是傳統的“優惠利率”。例如,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許多銀行開始使用LIBOR作為基準利率。目前,在華外資銀行外匯貸款定價壹般是以國際市場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礎,結合銀行成本、貸款風險、客戶綜合收益、市場競爭等因素,加上壹定的利差。
2.簡要評估
(1)整體來看,這種貸款定價模式是“外向型”的。以壹般市場價格水平為基礎,尋求適合銀行的貸款價格。通過這種模式制定的貸款價格更貼近市場,因此可能更有競爭力。
(2)這種模式不能孤立使用。在確定“風險加點”的範圍時,應充分考慮銀行的資金成本。
(三)客戶利潤分析模型
該模型認為,銀行在對每筆貸款進行定價時,應考慮客戶與銀行之間的整體關系,即應充分考慮客戶與銀行之間各種業務往來的成本和收益,故可稱為“基於銀行與客戶整體關系的貸款定價模型”。
1.基本原則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銀行在與客戶做生意時,必須能夠確保“盈利”或至少不虧損。表示為:
來自客戶的總收入≥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成本+銀行的利潤目標。
由於貸款利息是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上述公式可以改為:
貸款金額×利率×期限×1-營業稅金及附加率+其他服務收入×1-營業稅金及附加率≥為客戶提供服務的總成本+銀行的利潤目標。
上述公式中,若將“利率”視為未知,其余視為已知因素,則可得到貸款保本利率和保利利率的計算公式(此處略)。
2.展開分析
本文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分析了“客戶利潤分析模型”的三個要素——“為客戶提供服務的總成本”、“來自客戶的總收入”和“銀行的利潤目標”。
(1)向客戶提供服務的總成本
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A.資本成本。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所需的資金成本。
B.貸款成本。如資信調查費、項目評估費、抵押物維護費、貸款回收費、貸款檔案費、法律文書費、信貸人員工資等。
C.客戶違約成本。根據客戶的風險水平和平均違約率。
D.客戶存款的利息支出。銀行向客戶的活期存款賬戶和定期存款賬戶支付的利息。
E.賬戶管理成本。客戶活期和定期存款賬戶的管理費用和運營費用,如取款、轉賬、存款、賬戶維護費用等。
(2)來自客戶的總收入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A.貸款凈利息收入。這裏所謂的貸款應該包括所有的信貸資產,包括進出口票據、打包貸款、票據貼現、壹般貸款等等。在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利息收入要繳納營業稅和附加稅,大約是利息收入的8.5%。因此,貸款的凈利息收入為: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 (1-8.5%營業稅及附加)
B.客戶存款賬戶收入。客戶將錢存入銀行,銀行支付存款準備金後,余額可用於貸款、投資等。,從而產生壹定的收入。這部分收入稱為“客戶存款賬戶收入”。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商業銀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有利息收入,客戶存款賬戶的收入可按以下程序計算:
客戶存款賬戶收入計算表
(1)賬戶平均總余額
(2)減:賬戶的平均浮動金額。
(3)賬戶平均凈余額
(4)減:存款準備金
(5)賬戶可投資凈額
(6)乘數:生息資產的平均收益率。
(7)從凈投資賬戶獲得的收入。
(8)加:存款準備金利息收入。
(9)賬戶總收入
註意事項:
A.“賬戶平均浮動金額”。指客戶的存款余額中,客戶已開出支票但尚未辦理支取和轉賬的部分。這部分存款銀行不能自由使用,所以在計算“可投資凈賬戶”時要扣除。
b,“有息資產平均收益率”。指銀行所有生息資產的平均利潤率,可通過歷史財務數據獲得。這裏之所以用“有息資產平均收益率”來計算凈可投資賬戶的收益,是因為正常情況下資金的來源和資金在銀行的運用並不存在壹壹對應的關系。換句話說,銀行無法確定客戶存款賬戶中的資金用於何種資產。
C.結算費用收入。銀行為客戶辦理國內結算和國際結算取得的手續費收入。在計算結算手續費收入時,必須從中扣除應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稅。
D.其他服務費收入。銀行向客戶提供其他服務取得的收入,如發放工資、買賣外匯、保管箱業務等。這些收入按規定需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的,應當從相關收入中扣除。
(3)利潤目標
銀行的拆借資金來自“金庫”,“金庫”裏的資金最終來自兩個渠道:“負債”和“權益資本股東權益”。因此,壹些西方金融家認為,銀行發放的任何貸款都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債務和權益資本。舉個例子,假設某銀行權益資本占總資產的9%,也就是說貸款資產的9%由銀行權益資本支持,剩下的965,438+0%由債務資金支持。根據上述分析,銀行可以根據既定的權益資本目標收益率確定盈利目標,這通常由銀行的最高管理者、貸款額和貸款的資本支持率決定:
利潤目標=貸款的資本支持率×該客戶的貸款額×權益資本的目標收益率。
=資本/總資產×該客戶貸款額×資本目標收益率
3.簡要評估
(1)“客戶盈利能力分析模型”體現了該行“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它摒棄了“就事論事”的思維框架,試圖從銀行與客戶的所有關系中尋找最優的貸款價格。使用這種模式,有可能獲得有競爭力的貸款價格。舉個例子,如果壹家銀行的客戶經常保持較大的存款余額,大部分結算業務也是在該行完成的,那麽該行可能會通過“客戶盈利分析模型”獲得較低的貸款利率——這相當於銀行通過優惠的貸款利率向客戶“讓利”。
(2)“客戶利潤分析模型”是以銀行的計算機系統能夠實現“客戶核算”為前提的。對於國內大部分商業銀行來說,目前要做到這壹點還是比較困難的。
(3)“客戶盈利能力分析模型”對銀行的成本計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為了計算“賬戶管理成本”,銀行需要知道:開壹張支票要花多少錢?為客戶辦理轉賬需要多少費用?.....對這類信息的需求導致了西方銀行業中基於活動的成本會計的出現。其理論基礎是:在銀行中,每壹個金融產品如貸款的生產過程,總是由許多必須完成的具體“操作”活動組成,換句話說,每壹個金融產品都是“壹系列操作”的集合;每完成壹項作業,都要消耗壹定的資源,從而形成“作業的成本”;所有活動的成本加起來就是金融產品的成本。可以想見,在我國銀行業現有的技術條件和管理水平下,設計這樣壹個成本計算體系是相當困難的。
二、我國商業銀行貸款定價模式的現實選擇
基於上述分析,並考慮到各方面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我國商業銀行應建立以市場價格為參考、可變成本為下限、充分考慮客戶風險和銀行與客戶整體關系的貸款定價機制(目前主要是外匯貸款定價)。具體來說:
(1)以市場價格為參考,貸款價格不能遠離市場的壹般水平。近年來,在中國壹些發達地區的外匯貸款市場上,外資金融機構成為主角,主要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不斷下降。原因之壹是國外金融機構報價方式靈活,利率較低,而主要國有商業銀行的報價機制相對僵化,對國際市場利率變化的反應較慢。
(2)以可變成本為下限。
所謂可變成本,是指那些總額會隨著貸款業務的變化而成比例增減的成本,即如果銀行停止貸款業務,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成本。這些成本與貸款業務直接相關。可變成本主要包括兩部分:資金成本和可變貸款成本。
1,關於資金成本
壹般來說,資金的用途與資金的來源並不存在壹壹對應的關系,所以在確定壹筆貸款的融資成本時,往往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的整體資金成本。
銀行資金的來源有很多,如客戶存款、央行貸款、債券發行、同業拆借、股東投資等。不同的資金來源有不同的資金成本。銀行的整體資本成本是各類資本成本的綜合,是基於各類資金占總資本比例的加權平均成本(加權平均資本成本ACC)。用公式表示為:
WACC=K(i)*W(i)
K(i)代表I類資本來源的單個資本成本;W(i)代表I類資金來源占總資金的比例。
在計算WACC時,有壹個有爭議的問題:權益資本股東的權益是否應該參與WACC的計算?
有人認為產權資本應該參與WACC的計算,其資本成本應該是“股東要求的最低收益率”。對此爭議較多,依據也不統壹。筆者認為,由於我國特殊的經濟環境和國有商業銀行的“特點”,確定“股東要求的最低收益率”是非常困難的,因此產權資本不應參與WACC的計算。這樣,WACC實際上就是銀行各種負債的加權平均成本或“平均利率”。
2.關於可變貸款費用。
目前,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的計算機系統還不能實現“分產品核算”,因此在計算壹筆貸款的相關可變費用時,可能存在壹些技術上的困難。在這方面,可以考慮以下兩種對策:
對策壹:建立“信用費用輔助賬戶”,將信用調查費、項目評估費、抵押物評估費、貸款檔案費、法律文書費等相關可變貸款費用逐壹歸集,按每筆貸款分別歸集。對於同時惠及多筆貸款的可變貸款費用,按照壹定的方法分攤計入每筆貸款。
對策二:只把資金成本作為可變成本,只把貸款成本作為參考因素。
3.其他討論
有些人認為貸款價格應該以貸款資金的“全部成本”為基礎。即貸款價格不僅要包括可變成本,還要包括全行發生的人員費用、業務費用和折舊費用。我認為這是不可取的,因為:
(1)人員費用、業務費用、折舊費用多為固定成本,為維持銀行的存在和持續經營而發生,其總額不會因銀行業務量的變化而增減。這些成本往往與貸款業務沒有直接關系,即使銀行停貸,它們還是會發生。因此,將這些費用視為貸款資金成本的組成部分,在邏輯上是矛盾的。
(2)吸收成本法的理論基礎是,銀行的經濟職能是向社會提供資金,因此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壹切費用都應計入貸款資金成本,通過貸款利息收入回收。可以說,這是在資金普遍短缺的情況下,成本核算中“賣方市場”觀點的反映。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過去幾乎完全由銀行控制的賣方市場逐漸轉變為以客戶為主導的買方市場,銀企關系逐漸成為經濟主體之間的雙向選擇關系。吸收成本的理論基礎已經喪失。
(3)如前所述,銀行是“多產品企業”或“金融百貨商店”,貸款只是銀行提供的壹種金融產品。把全行發生的人員費用、業務費用、折舊費用全部分攤到貸款產品上,而不分攤到其他金融產品上,也是不合邏輯的。
(4)銀行發放的貸款種類繁多,但人員費用、業務費用、折舊費用等多為人民幣。按照吸收成本法,需要按照壹定的標準來分攤這些費用,比如壹種外幣的資產占每種貨幣折算成人民幣總額的比例。毫無疑問,分配過程是相當隨意的。由此產生的成本信息被扭曲,並將導致錯誤的定價決策。
(三)充分考慮客戶風險和銀行與客戶的整體關系。
在貸款定價過程中,商業銀行必須充分考慮不同客戶的違約風險。因此,有必要對所有信貸客戶進行信用評級,建立壹套切實可行的風險評估方法。同時,貸款定價必須充分考慮銀行與客戶的關系,采取“綜合權衡、互惠互利、區別對待”的原則。對那些與銀行有長期業務往來、還款記錄良好、在銀行存款余額較大的“重點客戶”,給予適當的優惠貸款利率。
以上分析表明,貸款定價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壹門內涵豐富的藝術。確定合理的貸款價格,需要認真權衡內外因素,綜合考慮主客觀條件。各商業銀行要以貸款定價的基本原則為指導,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修訂現有的定價方法,逐步提高在貸款市場的競爭力。
以下是《固定支付利率抵押貸款定價通則》的pdf文件,可以直接查看。希望對妳有幫助。
/amjcu/A/200403/040315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