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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時期的士紳狀況

隋唐時期,士紳制度逐漸消亡。原因之壹是隋唐實行科舉制度,使門第低下的布衣地主通過考試參與政權,破壞了貴族制度的政治基礎。均田制和租租調整制的實施,使壹部分無地少地的農民得到了壹部分土地,也保證了農民的生產時間。其禁止無限制占地和隨意賣地的規定,在壹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並,保護了自耕農,也在壹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經濟基礎。二是唐朝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力和利益之爭。第三,農民戰爭進壹步摧毀了腐朽的士族制度。從此,延續了六七百年的士紳制度終於在歷史舞臺上消失了。

具體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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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連載:唐代士紳八卦——作者:龔玥

作者:龔玥

轉自沈醉的唐風文化論壇。

在隋朝,科舉制度被九級鄭智制度取代,基於九級鄭智制度的門制度不復存在。到了唐朝,就很少有魏晉南北朝以來士族世代相傳的政治特權了。經濟上,經過隋末唐初的戰亂,很多士紳“名揚李露”,但“太窮”。所以有人斷言唐朝已經和老百姓融合了,或者提出唐朝的“地主階級”不能用士子和老百姓的標準來劃分。但讀者翻閱兩唐書籍,仍能發現崔姓、裴姓、魏姓、李姓等壹大批具有貴族出身的官員。深入其中,可以發現,令人驚嘆的根深蒂固的門第觀念,在唐代依然存在。這些可以說是與唐以前的時代壹脈相承,但與唐以後的時代卻大相徑庭。所以更多的人認為,唐代士紳雖已衰落,但依然存在。著名歷史學家王忠魂先生甚至認為:“魏晉南北朝(唐代)以來的世家大族的政治經濟實力不可低估。”我更傾向於後壹種觀點,承認唐代有士紳存在,這也是這個八卦的前提。

壹個、四個或五個姓氏

據唐代宗族專家劉芳說,“中國士貧讀書”稱為郡姓。根據三朝官員的情況,有三種稱呼:、、A姓、B姓、C姓和丁姓。能入之者,謂之四姓。由此可見,“四姓”並不局限於四這個數字。但劉芳所處的時代是"崔、陸、李、鄭四姓"與太原王合稱五姓,所以劉芳認為這是壹種"不切實際"的做法。然而,這種說法在唐代幾乎沒有什麽變化。從貞觀年間太宗修訂宗譜前夕對山東士族的批判可以看出,四姓指崔、陸、李、鄭;中晚唐李昭《唐史補》也是如此。但李昭的記載表明,五姓中太原的王不能與四姓平起平坐:“四姓為鄭,與滎陽分不開,有崗頭路、澤地裏、土門崔,家為丁家。太原王,四姓皆美,稱‘王家’,意為金銀飾。”這裏的“金銀飾品”的意思應該和今天的“鍍金”差不多。

崔、陸、李、四人地位的確立要追溯到北魏孝文帝時期。孝文帝分別於太和十六年(492年)和太和二十年(496年)制定了兩個詔令,當時確立的四姓與唐朝時還是有些出入的。《子鑒》詳細記載了太和二十年“定州士紳”的情況:“魏主雅族,有、清河崔宗伯、滎陽鄭、太元四姓,以其衣升,收其女充後宮。李沖,隴西人,才識出眾,朝世珍貴,婚姻不清。皇帝也以女兒為妻。”在這壹記錄之後,寫了壹個註解:“陸、崔、鄭、王四姓”。可見這裏的四姓是太原的王,昭君的李,當時也有五姓之說。《子同治簡》繼前引《隴西納斯氏及李氏女眷錄》之後,又說:“趙縣李氏眾多,各有家風。往生者,五姓為首。”“陸、崔、鄭、王、五姓”。以上兩則記載表明,北魏和唐代四姓和五姓的區別,來源於太原王和趙縣李的職位互換。

到了唐代,五姓不再單純指山東士族,而俗稱的“五姓七期望”也將隴西李納入五姓體系。“五姓七貌”是指崔、陸、李、鄭、王五姓,以及滎陽的清河、博陵、崔、範、趙郡、隴西、李、鄭和、太原王琦王。唐高宗鹹清四年(659年)頒布的禁婚詔書中提到的禁婚家庭,就是七觀中的壹些房屋分支。

說起隴西李,還有壹個“托裏”的典故。孝文帝下令四姓,隴西的李怕被落下,晚上派人騎駱駝到洛陽。沒想到還是晚了壹步。當李的人到達隴西時,四姓已經決定了。隴西李因此被稱為“駱駝李”。這個典故有諷刺的味道,但是到了唐朝,因為皇族自稱來自隴西,隴西的李就成了第壹高中,後面會詳細討論。

二、冠龍集團

陳寅恪先生把宇文泰之所以能破關隴壹隅而成天下第壹,歸結於所謂“關本之策”,而關隴集團就是“關本之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關中地區六鎮的鮮卑(或鮮卑漢族)軍事貴族和關隴地區的漢族豪紳。前者以西魏八柱國十二將軍為代表,多來自六鎮軍閥或與六鎮鮮卑有很深淵源。後者則是率領鄉兵成為府兵將領的“關隴豪友”,如京兆衛真、河東、太原、武功、河內司馬懿、敦煌全等。我想這裏應該註意的是,從地理上來說,、郭琰和司馬氏的地理觀並不屬於關隴地區。因此,有些學者根據地理範疇來區分人物是否屬於關龍組,似乎不妥。

從周朝、隋朝到初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作為統治階級高層的冠龍集團在政治上所發揮的主導作用。從政治地位和婚姻關系來看,似乎可以把冠龍集團視為壹種新型士紳。在冠龍集團自己眼裏,似乎也是這麽看的。唐高祖曾告訴裴濟,前代皇帝大多出身卑微,蕭何和曹參也是收藏刀筆之人,不能與出身名門的妳我相提並論。唐太宗還以士族的態度質問張這位海外出生的大臣的官職,結果是張狼狽不堪。但如果把冠龍集團和山東士紳比較,就會覺得他們的“風格”完全不同。冠龍集團的“式”是“武”“冠”,山東士紳是“禮”“婚”。王維先生曾指出:“門閥制度下,社會地位是以婚姻為基礎的。當時強調的是“純潔”和“文化傳統”,而冠龍集團的貴族家族,包括唐力皇室,都不具備這個條件。他們的祖先是沒有受過教育的胡人或胡華漢人。從唐朝到周朝,他們的文化在短短百年間並沒有達到很高的水平,所以仍然受到文化名人的重視。”因此,冠龍集團獲得了最高的政治地位,但社會地位卻不如山東士紳。在統治時期,西魏八大家之壹於禁的後裔、我山南東路使臣為其子於請求尊主,遭到四大姓之壹趙出身的翰林的強烈反對。的理由是:“劉、陸、、都不足以辱帝女,不如選壹個名門望族和有才能的人。”這個評價讓我們看到,山東士紳眼中的關隴貴族,還是沒有資格和他們相提並論的。另壹方面,真正的士紳(包括山東士紳和部分關中士紳)對主不感興趣,可以說是深層次的。

應該說,唐代山東士紳是與魏晉南北朝舊士紳最為接近的壹個群體。如果把山東士紳的身份和家風標準作為這壹時期士紳的標準,那麽冠龍集團與山東士紳的區別就決定了冠龍集團不能稱為“士紳”,而應該稱為“軍事貴族”。關隴貴族雖然自稱“士紳”,但並不明白這壹點,所以他們試圖通過官宦族譜,用政治手段提高自己的地位,強迫自己成為士紳,這壹點後面會詳細討論。

第三,唐力家族

唐憲宗時期的《元和縣誌》記載了李元玄祖的祖先李希和曾祖父李天賜的墓葬位置和規模,在肇州肇慶縣境內。現在河北省隆平縣仍有壹塊唐玄宗開元十三年所刻的廣業寺碑。碑文提到了唐力祖先的榮譽,並有“維多利亞女王桑子,永恒之城”的字樣。肇慶縣原屬巨鹿縣,與趙李峻居住的常山縣相鄰。既然這裏是祖先的“桑”和埋葬之地,那麽皇室和趙之間又有什麽聯系呢?陳寅恪先生最早發現這個問題,經過論證,得出“的祖上不是被趙君的李‘打垮’,就是被趙君的李‘打假牌’”。

正史中,唐力壹直自稱是隴西李氏,自稱是西涼李玨的直系後裔。陳燦先生的這句話可以說是永恒的。但這壹理論提出後,也遭到了質疑。其中壹個問題是,如果是趙縣人,為什麽趙縣的李對此無動於衷?比如《元和縣誌》的作者趙縣的李繼甫,從來沒有提出過類似於陳老師的問題?另壹方面,為什麽唐太宗也說“我與山東崔、魯、李、鄭九無嫌疑”?第二,陳先生的壹個證據是,曾以關內諸州為原望,命主人公改寫家譜。所以,雖然唐力出自趙郡,改屬隴西郡(天蠶土豆由趙郡改屬隴西郡),但為什麽很多宗族入唐後又變回了原來的希望,而唐力卻沒有呢?

第壹個問題我回答不了,第二個問題只能說說我的親身經歷。質疑2實際上是岑先生提出的。岑先生的原話是:“雖然進入的北方部落暫時將河南的郡改為京兆,但到了唐朝,大部分都恢復了他們的河南郡。如果唐朝真的是趙郡人,他們為什麽愛隴西,堅持不改?”陳的說法壹點也不可信。"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岑先生似乎並不理解陳先生的論點。陳先生證明,把千羅湖人的河南郡改為京兆和建功的漢將改為關內郡不是壹回事,兩者之間有時間差。岑先生沒有註意到這壹點。我認為未能改回趙縣的根本原因是“關中為本”。唐力是冠龍集團的核心家族之壹,在政界屬於既得利益者。作為政治上的主導力量,唐力沒有理由也不可能離開它而長期回到被異化的山東士紳中去。如果它這樣做,就等於自動放棄權力。

第四,賣婚,禁止賣婚,禁止結婚

隋末之亂後,曾經無比高貴的山東士族,大多並未擺脫貧困,但畢竟都是有著上百年歷史和威望的大家族,所以此時他們的“名”依然是“以周露為主”。如前所述,“嫁雅”是山東士紳的“風格”之壹,這壹點在他們的政治特權喪失後似乎更加突出。因為對於很多士紳來說,士紳之間的婚姻是炫耀自己貴族血統的唯壹途徑。同時,士族以家世為榮,在婚姻過程中要求饋贈和財富,導致山東士族中出現了“賣婚”的習俗。

“賣婚”的支出,似乎可以從北齊描述的事例中窺見壹斑。出生於渤海的馮舒,是北朝後期僅次於四大姓氏的大家族之壹。馮舒的壹個兒子娶了隴西的女兒李詩緣,賠了很多錢。快要結婚的時候,突然反悔了。他的另壹個兒子娶了的呂氏女兒,呂氏在隴西的地位甚至高於李。信裏居然去官府告狀,說是送給盧氏騾子,盧氏認為是瘸腿的。寄田,呂氏太薄;送青銅器呢?盧氏說太老了。這個故事雖然諷刺了印章的卑鄙,但卻能從側面反映出士紳對彩禮的挑剔。家族世代成名,“積財”的頭銜都如此不堪,何況是“世代衰敗,無冠”的士紳

初唐時期,山東士紳的家庭地位對新貴族仍有很大的吸引力,他們想方設法與山東士紳聯姻,進壹步提高了山東士紳的社會地位。唐太宗對此非常不滿。貞觀八年(634),下令修訂宗譜。該書寫成後,山東士紳被“降為壹等”。貞觀十六年(642年)頒布禁婚聖旨,以仁義道德之風痛斥這種婚姻為“賣貨賄賂”,並稱之為“齊漢舊俗”,明令禁止。

唐太宗采取的強制措施似乎並沒有多大效果。、方、在山東仍熱衷於婚姻,壹些古老的山東家族因此得以“望子成龍”。唐高宗四年(659),山東士紳遭受第二次官方打擊。在出身貧寒的宰相、武則天的羽翼李義府的策劃主持下,唐高宗下令重建宗譜,命名為《姓氏錄》,並禁止通婚。”上諭後,魏保、太原、滎陽、盧子謙、呂渾、、清河崔宗伯、崔、前燕伯領、晉昭君、李楷等後代都不許與自己結婚。仍定天下嫁女得錢數,不隨錢。”表面上看,禁婚令中提到的“七姓十族”的婚姻限制進壹步加強了。但實際情況和前面壹樣,結果適得其反。山東士紳幾百年建立起來的社會地位,不是壹兩次政治打壓就能撼動的。這些禁婚族往往自稱“禁婚族”,這個“玉璽”芯片無疑增加了他們的分量。

五、《氏族誌》和《姓氏誌》

從冠龍集團的立場來看,壹向表現寬容的唐太宗是無法容忍山東士紳的囂張氣焰的。貞觀六年(632),他對宰相方說:“比起山東的崔、魯、李、鄭四大姓,雖然晚了些,但仍依仗老地方,自傲甚高,被稱為士大夫。每次和別的種族的女人結婚,都要錢,而且最貴的。和城裏的賈壹樣,都是很害風俗,有條不紊的。既不合適,也不合理,必須改革。”首先,唐太宗的這段講話可能引發了壹場公布姓氏的運動。有學者認為,這場運動以失敗告終後,唐太宗下定決心編纂宗譜。參與修訂族譜的官員主要有吏部尚書高士廉、中書侍郎魏庭、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芬等。候選人的這種安排可以考慮。高世廉出身山東士族,嫁入冠龍集團。魏庭是關中縣人。岑文本為江左學者;令狐德芬,來自敦煌令狐族,是河西的冠族,每個人似乎都代表他的地域。他們的門閥觀念是強烈而傳統的,但傳統的門閥觀念正是唐太宗希望改變的,所以《族譜》初稿讓唐太宗非常不滿。在這份初稿中,出身於四大姓氏之壹的黃門侍郎崔明安被評為壹等,但冠龍集團的地位並未凸顯。唐太宗嚴厲批評了狀元和山東士紳。在唐太宗“尊今之冠”思想的指導下,高士廉等人重修了宗譜,完成於貞觀十二年(638年)。在這個終稿中,皇族是第壹等,外戚是第二等。初稿中,壹等崔明安被降為三等,其余山東士紳也被“降為壹等”。

族譜最大的特點是“尊今之冠”,約束山東士紳。可以看作是冠龍集團用政治手段提高社會地位的步驟之壹,但從後來的情況看,作用並不明顯。因此,貞觀十六年(642年),唐太宗不得不頒布“禁婚令”,進壹步限制山東士紳之間的婚姻。

從《新唐書》和宰相家譜表可知,黃門侍郎崔明安出自博陵崔氏二房崔庭。崔庭在北魏擔任中書侍郎,其後裔在北魏末年遷徙至山海關,在西魏、北周、隋朝、唐初都有顯赫的官員,如崔、崔友、崔、崔敦禮等。毛漢光先生認為崔明安在《族譜》初稿中排名第壹,其實是因為崔明安具有山東士紳和冠龍集團的雙重身份。鄧文寬先生也認為崔明安作為黃門侍郎,屬於“當世之冠”,所以敲定後仍排在第三位。

然而,時過境遷。唐高宗永輝六年(655年),武氏成為皇後,關龍集團貴族經過“棄軍”的政治鬥爭而雕零,支持武氏的官員成為政壇霸主。此時貞觀的《族譜》顯然已經不符合滿足新富的要求。江左二等士紳、吳家派系許提出以《族譜》重建吳的生活。李義府,吳家的另壹個心腹,出身寒微,突貴後與趙郡的李氏有過壹面之緣,但當他被賜刺史的爵位時,卻被趙郡的李氏踢出局。這件事讓李義府深感丟臉,所以他也附和了許的提議。鹹慶四年(659年)六月,唐高宗上書,將宗譜改為姓氏記錄,李義府將宗譜收集後焚毀。《姓氏錄》本來是寫給武氏和蘇晗的暴發戶看的,所以比《族譜》更“崇今之冠”。《姓氏錄》的指導原則是“在皇朝獲得五個官銜的人被提升為秀才。”這樣,即使是軍功達到五分以上的士兵,也成了士族。

李義府曾經在山東求過婚,於是就跟著修改《姓氏譜》,建議高宗皇帝對五姓、七族、十族、四十四子禁婚。此時皇帝患風,大部分政事由武氏決定,李義府的建議當然被采納。上壹節提到了禁止結婚。頒布的禁婚聖旨本是為了約束山東士族和隴西李氏家族,但禁婚聖旨卻被稱為“司是壹個美麗的宗族人物,立為冠冕!”唐朝代表人物李華寫的。這樣的評論太諷刺了!

六、李龍熙——唐朝正式建立的第壹個家族

太平真君三年(442),北魏太武被敦煌西涼後裔包利附魏。此事對西北局勢影響很大,北魏得以深入西域,所以隴西李成為北魏最顯赫的家族之壹。太和二十年,魏孝文帝采用四姓。龍溪李氏雖然未能入選,被嘲諷為“托裏”,卻和四大姓壹樣,成了皇室姻親。而在孝文帝統治時期,隴西的李沖作為壹個“價值連城的王朝”而聞名,其勢力不是四大姓氏所能比擬的。《新唐書傳》說“魏後太和居中,天下諸家皆尊,以鮑等人為冠”,隴西為禁婚聖旨之首,或許可以說明太和前後李在隴西的特殊地位。然而,從李沖到周琦,隴西李氏基本上沒有李沖這樣的人。毛漢光先生認為這壹時期李在隴西的社會地位不如崔、陸。

皇族自稱隴西人,貞觀《族譜》將皇族列為壹等,李在隴西的地位無疑得到提升。至於元年(758)郎家所作的《百例》,隴西李顯然是第壹個。就官職地位而言,北朝四姓高於隴西,但到了唐代,尤其是中唐以後,隴西四姓更高。

這個官職應該是有壹定影響的,李氏為隴西第壹的說法在壹些記載中可以得到印證。東吳人袁遺為蘇州刺史,丞相之子為蘇州刺史。張培向袁遺介紹新上任的總督史立秋時說:“這個州歷史悠久,是隴西立氣,天下第壹。”這個結果遭到了袁遺的駁斥(見《舊唐書·文遠傳》)。唐肅宗的宰相李覯出身於古力在隴西的大宅子。他非常優雅,擅長正確演奏。唐肅宗稱贊他“家世、人品、文學皆天下第壹,信朝廷!”(見《新唐書傳》)。還有李肇的《唐史補》說,九泉公(也是隴西大屋人)的侄孫李義言,“家第壹,但有清名。他在爵位上常常不如家人,官至司封閬中刺史州,與人書信往來。他在隴西只叫李真,沒有爵位。”

然而,以上事例並不能說明李在隴西士族階層中的實際地位。前面提到的袁遺反駁張培的“隴西徐莉天下第壹”的說法:“門戶必賢於歷代,只能說故人也!山東人還是已婚,求露莉;當妳是頂梁柱,臨危不懼就會被拋棄。我能說什麽呢?我覺得是傳送門!”袁遺出身於南朝的壹個華僑大家族,幾代都是大官。他的祖宗七月嘗到了“中外人是天下最高的家族”的滋味,就連王瑯琊這種海外華人的頂級家族也被他鄙視。袁遺批評中體現的家庭地位觀念與七月壹脈相承——人和家風都是受尊重的。這似乎是南朝舊士紳對李在隴西官職的不認同。從數字上來說,有唐朝,隴西的古力藏的大房間未必比得上博陵崔氏的第二個房間。這個後面會提到。

七、崔波·趙麗

東魏北齊清河人崔迅曾對楊帆、陸元明說:“天下唯我獨尊,崔波、趙麗當道!”於是,頗有權勢的柏林大臣崔賢聽到了,就把它拿走了。這句話是自吹自擂,但從北朝的實際情況來看,博陵崔氏和趙未必在四姓之列(有人認為四姓是指姓氏)。博陵崔氏當時被稱為“東崔”,萊文王曾欲取博陵崔仙女為妻,而以“寒士”為由拒絕取博陵崔氏。趙李峻的情況稍微好壹點,因為之前太和人多,他入了五姓,但是太和到東魏時期,他明顯沒有太祖到孝文帝時期那麽顯赫,也沒有李孝伯這種重臣。東魏時期,趙君和李渾設宴,鬧得挺熱鬧,可是崔琮到了清河,就沒人敢再說話了。可見,崔迅在當時的士紳心理中占有很大的優勢。另壹方面,趙匡胤時期的重要官員清河崔氏也曾壹度掌權。國史獄後,崔浩的壹個支系遭到攻擊,但另壹個支系在清朝崛起,成為太和四大姓之壹。此外,崔氏在清河的家學也壹直為人們所稱道。明帝孝文帝至孝宗時期的名臣清河崔良的弟弟崔光紹,生前對後人說:“我這輩子吃素,夠了就離開妳,官閥不夠!”而崔巖本人也是“胸中藏萬卷書。”由此可知,崔波·趙麗被崔琰鄙視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王忠魂先生提出的北朝崔世伯陵不如清河,李昭君不如隴西的命題也應該是正確的。

這種情況到了唐朝就完全扭轉了。崔明安,魏末入關的崔廷分支崔的後裔,曾被認為是初唐第壹人(見《族譜·姓氏誌》壹節)。即使山東士族普遍被鎮壓,這個分支仍然緊隨皇族和外戚,位列第三,在其余士族中排名第壹。據毛漢光先生統計,唐代博陵崔氏有16位宰相,僅次於河東裴氏和昭君李氏的17位宰相,與京兆韋氏並列。河東史培和京兆韋氏都是關中郡姓,在唐初同屬關隴集團。科舉興盛之後,他們也因為靠近京畿而有了便利的條件。崔波,周齊時期還被人嘲諷的趙麗,與之並列,真是大轉折。其中,博陵崔氏在二室最為興盛,此室有五位宰相,壹位崔傑。到了唐末,“數十人經太格為藩鎮”,被“推為天下士族之冠”。(見《新唐書·崔迅傳》)。趙的中西祖師爺、董祖、南祖都有人物,而李繼甫的李德裕支是最著名的西方祖師爺。侗族有李喬、姜立、李玨;《南祖》雖有壹部分是後作,但人物被冠以三祖,宰相有李、李日之、、李、等。尤其是在元和年間,趙郡、李三祖各有壹位丞相,名震壹時,在當時認為是壹件大事。以上數字與唐代清河崔氏乃至隴西李都沒有可比性(清河李氏崔氏、隴西李氏宰相均為65,438+02,其中隴西李氏伯母房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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