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老百姓只是盡量遠離那些神聖的權威體和不潔的危險體,當然是出於自我保護的目的。他們害怕神秘力量更強的人體通過接觸、視覺、聲音傳遞傷害自己的身體,這是人體對自身以外的禁忌。此外,人民還認為,他們需要對自己的身體采取壹些禁忌的行動,以進壹步確保自己的身體安全。?
赤裸裸的禁忌?
在中國,人們被禁止暴露自己的身體。除了孩子們可以光著身子跑來跑去,
成年人千萬不要把自己的身體暴露給別人。民間有句話叫“男不露臍,女不露皮”。可能是出於對男性幹重體力活太熱的擔心,也可能是出於對男性上半身無性刺激敏感區域的考慮,所以對男性上半身暴露的限制並不太嚴格。對於女性來說,要求的嚴格程度是驚人的。舊社會的女人,都是普通人,家境好,從小就躲在閨房裏。俗話說“出不了前門,出不了二門”,整天呆在家裏。這意思無非就是把難以包裹的臉和手藏起來,不讓外人看見。因為女性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會產生“性吸引力”,引起男性的情欲,導致災難。《孟姜女傳說》中,萬喜良為逃避修築長城的辛苦,跳進孟姜女家中,玩水時碰巧看到她裸露的手臂。因此,孟姜女不得不成為萬喜良的妻子。從這個角度來看,裸體禁忌的根源不僅僅是不禮貌或者男女之間的曖昧關系,還有更深層次的信仰根源。也就是在別人看到自己赤裸身體的同時,自己的靈魂被這個人拿走,占有,控制。這樣壹來,赤身裸體的人已經完全失去了自衛的能力,只能靠把這個人帶走。但是這種根深蒂固的東西在後來封建禮教的影響下改變了面貌,變得更加隱蔽。直到現在,人們提起壹個人,總會有人驕傲而自信地說:“他,我見過他!””“我認識他!”“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我們從小就在水坑裏洗澡。“等等,妳還是能隱約感覺到他在說,“我有他!”“這個占有的概念,當然屬於靈魂的占有!他越熟悉自己的臉和身體,就越牢牢地抓住自己的靈魂!?
骨骼禁忌?
因為相信通過觀看可以攝取和控制靈魂的巫術效果,中國古代就有很多身體意象。骨頭就是其中之壹。王符的《論錢復筆記》。《香烈》雲:“人有其骨,而物猶有其形。”王充的《論衡》。《古香篇》雲:“處理關節之法,乃察膚理以判人之命,無壹不可。”王充還舉了範蠡赴越和廖偉死於秦國的例子。他說:“越王是壹個長脖子、長喙的人。他可以找* * *,但不能找* * *。”“秦王是個人,長著壹雙長眼睛,說話狡猾,有點善良,還有壹顆狼心...妳不能和他交朋友。”都是通過相面和職業來掌握對方靈魂的實證,從而避免。可見有“長頸鳥嘴”“長眼睛長眼睛”等骨骼禁忌。不祥之骨的共同信仰原則壹旦在民間確立,不僅適用於他人,也適用於自身。所以,如果妳有不好的預兆,妳也會害怕自己。當然,這種相論是唯心主義的,但在民間仍有不少信徒。這種情況很早以前戰國時期的思想家荀子在《荀子無相篇》中就指出來了。他說:“相人之形色,以吉兇見長,為世俗所稱;古人無有,學者無道。”他還舉了許多例子證明相面法不可信,指出“不如談心。”可見,相面禁忌屬於民間信仰,迷信謬誤的地方早就被明眼人識破了。但是,民間信仰的存在和發展並沒有因為少數智者的覺悟而停止和改變,相面信仰還在以越來越復雜的方式發展和延續。民間有“上身長,輔佐王;上身短,淺福”,“上身長,坐中堂;下半身又長又忙的說法。這是奉承。還有壹種說法是:“上身長,下身短。不吃飯就是懶。“這是工人愛惜自己的壹句俗語。兩種說法雖然立場不同,但也有相似之處。它反映了同壹面相上不同位置的不同禁忌,也是相面共同信仰的特例。簡而言之,民間還是相信骨法靈氣的,“骨法是魯的樣子,顏色是好是壞。對於意誌堅強的人,人們通常稱之為“硬骨頭”和“脊梁”。《西遊記》中的白能從壹堆骨頭變成人形,也是中國人相信骨頭是有靈性的證據。《水滸傳》中,宋武用屍骨安葬其兄,今天對故人的悼念寄托在他的骨灰上等等。,這也和骨靈信仰有關。因為人們對骨頭和神靈有信仰,在迷信活動中,骨頭不好的人成為禁忌對象,骨頭不好的人也深懷嫉妒,想盡辦法改變自己的黴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