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的概念出現在中國古代哲學的“和”範疇中。更早的記錄可以在《國語·於正》中找到。西周的官吏王世博在為鄭桓公分析天下大勢時,指出西周要滅亡,是因為周王是小人,是遠臣,不顧人民的意願,“和而同之”。王世博認為:“與真實的生物和諧相處,同樣的情況不會持續下去。”這是最早的和諧思想或觀點。在這裏,王世博把“和諧”和“相同”列為對立的範疇。什麽是“和”與“同”?兩者有什麽本質區別?王世博的分析是這樣的:“如果他等於他所說的總和,他就可以富有並回歸事物;如果妳用同樣的福利,它就會被拋棄。" . "什麽也沒聽到,什麽也沒寫,什麽也沒嘗到,什麽也沒說。“總之,事物是許多因素的集合,這些因素相互配合,形成新的事物,達到理想的結果。和諧包含多樣性、差異性、矛盾性甚至沖突性,但事物最終會達到更高層次的統壹與協調,即和諧。所以用壹句話概括“和”就是“把他和別人平起平坐”,就是不同的事物形成壹個整體,形成多樣性的統壹。同時,王世博也展示了和諧的作用。在他看來,和諧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只有壹種聲音不是優美的音樂,只有壹種顏色不是五彩繽紛的,只有壹種味道不是美味,只有壹種東西不能相比。同壹事物不能產生新的事物,即“同壹事物不會繼續。"
隨著中國文化的發展,和諧的概念有了豐富的內涵。“和”與壹切美好的事物緊密相連,如和平、和諧、善良、美好、和諧、和諧、柔和、溫柔、親和等等。因此,“和諧”被視為中國文化的審美理想和最高境界。《中庸》說:“喜怒哀樂,喜怒哀樂在中;所有的頭發都在中段,稱為和。如果妳在中間,妳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和諧者,成就世間之道。中立壹點,天道地位尷尬,萬物孕育。”這裏的“中”是壹個自然人的狀態,“和”則是社會人符合禮儀和法律的理想狀態,是人們追求的和諧狀態。
和諧的理念要求人們堅持和諧的原則。也就是說,要承認事物的多樣性、差異性甚至矛盾性。人不能用統壹的、絕對的思想來看待事物。正確認識事物,正確分析和解決問題,必須堅持“和而不同”的原則。充分尊重事物之間的差異,善於處理各種復雜的矛盾。孔子認為,能否堅持和諧原則是區分和衡量君子和小人的標準:“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孔子反對人雲亦雲,亦步亦趨,人雲亦雲的思想作風。
《周易》是中國最早的哲學經典,構建了壹個貫穿陰陽互動的和諧宇宙模型。它告訴人們,世界是壹個無盡和諧的整體。“易”是變化,也包含和諧的意思。它認為建立天堂的方法是陰陽。也就是說,日月更替、冷熱交替等自然現象。都是由陰陽構成的,都要遵循陰陽規律。陰陽二元性是原始的和功能性的。乾坤(陰陽)不僅構成了壹切自然事物的本源(“元”),也構成了壹切自然事物的因(“命”、“成”)。《易傳》壹方面指出了乾坤(陰陽)萬物的原初特性,另壹方面也指出了乾坤萬物的功能意義。六十四卦揭示了陰陽運行的過程,揭示了天道運行和萬物轉化的壹個秘密,即“陰陽相合”、“剛柔相濟”。“天地相交,萬物相連”;“天地不遇,萬物不靈”;“天地相合,物有鹹。”陰陽交合在天地萬物生化流行中的作用。陰陽“合德”(交合),萬物流行。凝聚力也叫“天地,萬物醇香;男女皆精,萬物皆化。”其具體表現形式是“剛性與柔性的推與變”《內聚傳》說:“八卦在列,如在其中。所以,身在其中很重要。剛柔相濟,變化而成”;又曰:“聖人設卦觀象,言明吉祥。剛性和柔性相互推動而變化……”。也就是說,事物的變化是軟硬推動的結果。所以《內聚傳》也說:“太陽走了,月亮來了,月亮走了,太陽和月亮互相推。寒去夏來,夏去寒來,寒暑互推。過去的也是彎的,新來的也信,彼此都有好感。”總之,《周易》認為陰陽剛柔相濟的和諧作用孕育了無窮無盡的宇宙生命。
天堂是無意識的,但它有規則。自然按照規律和諧運行。《荀傳》爻曰:“天地之道,永恒無盡。”永恒和恒常是規律,是慣例,是法則。故蔔筮《荀傳》曰:“天地運行順,故日月正好,四時不特。”也就是說天地按照規律運動,也就是和諧運動。日月的周轉不會偏離軌道,季節的更替也不會出錯。世間萬物,滿了就虧了,全在應對時間的流動,或衰,或活。自然界的變化是有規律可循的,有序運動,沒有無序。易經也經常把這種“無序”的自然變化稱為“陰陽莫測”的“神”。比如《說卦傳》說:“神也是妙物,也是言者。”這裏的“上帝”是法律與和諧。
在王世博之後,和諧的概念被政治家用來處理政治關系。他們認為建立和諧的政治關系對統治者維持統治至關重要。晚於王世博200多年的晏子繼承和發展了王世博的和諧思想。據《左公二十年》、答齊侯“和而同”時,用做湯做樂的比喻,揭示了“和”與“同”的區別。晏子認為,為了得到美味的食物,廚師必須使用不同的口味來做湯。音樂家必須融合不同的音樂元素,協調不同的特色聲音,才能創作出美妙的音樂。他聯系君臣關系說:“君臣也是如此。所謂“是否可能”,我提供它是為了讓它成為可能;妳所謂的“不”可以忽略,我可以提供給妳。是建立在政治和平不做的基礎上的,人民沒有心。……"
可以看出,晏子的和諧思想更有針對性,提升到實踐層面,成為壹種政治理念。他要求君主更理性、更科學地治理國家。君主在治理國家時要堅持和諧的原則:決策和發布命令,善於多方聽取不同意見,正反意見都要聽,同時聽的時候要清楚。在更高層次上達到君臣和諧的境界。
老子創立了道的理論,他認為道是“道可為道,超凡道”,“道是自然”,道是無為。他告訴人們要“隨道”,愛道,隨道,無為。他的“自然和諧論”政治思想體系就是上述思想的體現。根據這種思想,統治者的行為應該符合自然是很自然的。統治者要治理好,處理好人和事的關系。維持萬物的“自然”狀態,保持自然秩序不變。總之,要遵循“道法自然”的原則,這是老子提出的根本原則,也是最高原則。老子所說的自然,與我們現在所說的自然或自然不是壹回事,而是壹種自然狀態。我關心的不是自然,而是人類和人類社會。是壹種關系到人類社會生存的狀態,是壹種類似於自然無為的自然和諧的狀態。自然狀態包含著事物本身固有的發展趨勢,是原始自發狀態延續的習慣和趨勢。老子眼中的“自然”是壹種自然狀態,是保持和延續事物自發狀態的習慣和趨勢,或者說是事物的內在規律性。在老子所描述的這種人類社會的“自然”狀態中,統治者和老百姓自然互不幹涉,相安無事,其樂融融,從而使整個社會呈現出壹種自然和諧的田園理想狀態。
老子從萬物本原的“道”出發,推廣他管理世界的良方,原則上要求“道當自然”,按事物應有的規律辦事,不人為幹預事物的發展;在實踐層面上,就是要求統治者不要為所欲為,利用特權幹涉老百姓的生活。統治者應該是“我無為而民自造,我無為而民自富”,從而在政治統治的運行中實現“無為而治”,從而實現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和平與和諧。老子反對統治者幹預人們的生活,而是主張讓人們按照自己的自然本性去生活。
老子認為,只要順應自然,堅持無為的原則,就壹定會成功。如果統治者只能循道而行,那麽壹切都會自然而然地渠道化。我們不能幹涉普通人的生活,讓他們無所適從。那樣的話,最後只能失去這個世界。所以,壹個明智的統治者應該以無為而治,以無為而教。“無為,所以無敗;沒事做,所以沒什麽損失。”事實就是如此。總的來說,壹個統治者要想治理好壹個國家,就要“煮壹點新鮮的菜就治理壹個大國”,以清靜為原則,以穩定為先,不擾民。只有這樣,才能各守其和,天下太平,達到治國平天下的目的。這就是老子的“內政”策略。
在《外交》中,老子更能表現出壹個“政治家”的遠見卓識。針對國際上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的局面,老子提出了與國家交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謙”。大國對小國謙讓,小國如江海,自然能聚集在大國之間;小國能被大國謙讓。這樣大國小國都“各得其所”,才能和平相處。
孔子創立了儒學,其核心是“仁”的概念。是處理人際關系的最高原則,“仁,愛”。和諧是仁的理念所追求的目標和境界,和諧思想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孔子的“禮”、“孝”、“恕”、“誠”,都是和諧之道的工具。孔子的弟子遊子提出“禮的目的是和諧。”可見,“禮”與“和”的關系是禮從屬於和。孟子提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這裏的“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指的是人民的團結,齊新人民的團結是勝利的決定性條件。莊子提出:“和而不同,就是快樂;與天和諧者,謂之天樂。”視“和”為幸福之本。有“和”才有幸福。如果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是和諧的,那麽就會有幸福和滿足。荀子認為,人之所以“天下之貴”,是因為人能“和”,而“和為壹,壹者更強,多者更強,強者勝於物……”人與人之間和諧協調,才能團結統壹,實力才會強大,實力強了,外物就敗了。
先秦思想家把“和諧”作為政治倫理的最高原則和政治理念的最高境界。《尚書》說:“克明君德,以親九族。九族相安,百姓相安。民清、和合、萬民,民隨時變。”強調壹下,首先,管好妳的宗族,使之團結和諧,萬眾壹心;然後治理自己的諸侯國,協調彼此之間的關系,使天下諸侯國友好如壹。這是壹種理想的社會形態,家庭和睦,國家太平。大家各司其職,各盡所能,互不沖突。正如《禮記》中所描述的,李雲:“四體直立,皮滿革,人肥。父子忠貞,兄弟和睦,夫妻和睦,家財萬貫。臣法,小臣賤,官位有序,君臣和諧,國肥。帝以德為車,以樂為禦,諸侯以禮相待,大夫以法令,士以信考,民以和為守,天下之肥也。”這真是壹個和諧的人類社會,壹個美麗的人間天堂!
人與自然的和諧是指人與自然處於壹種平衡協調的狀態。中國古代思想家把宇宙看作是壹個有機的整體,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只有在和諧的關系中才能找到自己應有的位置,才能發展,才能生生不息。正如《中庸》所說,“萬物相生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這個世界很棒。”
老子認為生態是整個世界的重要組成部分,生物來自自然,人也來自自然。人和生物必須在大自然賦予的條件下生存。生態系統是道循環運動的產物,“道生,德育,物形,勢成”。道創造萬物,德養育萬物。周圍的環境使它具有壹定的形狀,各種力量制約著它的成長。生態遵循道的內在規律,周而復始,永無止境。生態變化的動力來自其內部。“萬物負而抱陽,沖以為和。”陰陽互動是生態變化的內在動力。
道使生態系統自然趨於平衡。“天道,上者抑之,下者舉之,盈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道,損盈而補不足”。這種平衡是自然本身的動態平衡,不是上帝或者上帝的力量造成的。現代生態學表明,各種元素的地球化學循環,水和大氣的循環,各種食物鏈的能量轉換,構成了生態系統的動態平衡。現代系統科學揭示了耗散結構系統循環的內在機制。老子指出宇宙有四大,人是其中之壹。人和萬物都是由道創造的,都遵循道的規律。自然界的協調、穩定、和諧給我們的啟示是:人與自然要保持和諧,同時要保持自然界的穩定與和諧,特別是生態平衡。美國著名學者卡普拉對道家的這壹思想評價很高。他說:“道家提供了最深刻、最完善的生態智慧,強調個人和社會的壹切現象及其在自然循環中的潛在壹致性。”老子強調天道自然無為,人類要服從天道,但道是服從的,是自覺維護生態平衡的。道教反對節欲和縱欲,貪婪不僅危害身體健康,還會敗壞社會風氣。老子嚴肅地指出,要“去極端,奢泰”,凡事不要走極端,不要鋪張,不要過度,以維持自然的平衡與和諧。老子用了壹些比喻來論述他的觀點。他說世間萬物,有的走在前面,有的跟在後面,有的送暖風,有的吹冷風,有的強,有的贏弱,有的贏,有的輸。當時大大小小的諸侯都是這樣,互相爭鬥。老子最後得出結論,政治家應該避免走極端,避免奢侈和過度。這就是老子的“中庸”思想,也是他的和諧思想。核心是不走極端。
《易傳》在天道觀上繼承和發展了道家的自然主義傳統,形成了比較系統、完善的關於天人關系的理論體系。《易傳》作者認為,天、地、人是壹個統壹的整體。自然和人,作為獨立的形態,是不同的,但作為宇宙生命的整體,是同源的,遵循同樣的變異規律。他們形成壹個和諧的整體。“天”與“人”有著內在的同壹性。分開來說,天道與人道是有區別的,大體上是統壹的,也可以稱為“壹陰壹陽之道”,是統壹的。天人關系是和諧統壹的。也就是說,人與自然的和諧是與有規律的運動相和諧的。在這種“和”中,天人合壹,天人合壹,才能超越差異,達到統壹、和諧、統壹。如《文言傳》說:“夫與天地,與日月,與四時,與鬼神,相合。”可見,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壹種協調合作、和諧統壹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