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藏族廣泛采用的壹種喪葬習俗至今仍保留著。又稱“鳥葬”。下葬前,將死者放在屋角,停壹至數天。請背壹遍經文。下葬時,屍體不應從門裏擡出,只能從窗口擡出;如果住在樓上,可以用繩子吊起來。天葬是壹種習慣。專事天葬,屍體用馱畜或背馱的方式運至天葬地。當屍體被肢解時,柏樹樹枝被焚燒,濃煙升起,老鷹爭相啄食。把骨頭都吃了是吉利的,如果有剩的話,和親朋好友壹起下葬的時候會焚化掉。死者使用的器具和衣服屬於殯儀員。墨家認為,天葬符合釋迦牟尼傳中提到的“以命救虎”的精神,逝者的靈魂也能隨鷹升天,得到來世的幸福。除藏族外,中國的壹些裕固族和少數門巴族也有這種葬俗。
把棺材放在懸崖上挖的壁龕裏埋葬
把人的遺體葬在崖洞或懸崖裏,是壹種葬俗,是壹種風葬,即敞葬。。其中,江西龍虎山最著名的崖葬是古越文化的遺跡,也是現存最完整的崖葬。最近關註了龍虎山的微博,有機會親自去龍虎山壹探絕密懸棺的奧秘。崖葬的習俗在中國古代的壹些民族中很流行,如普、越、巴、遼、漢等。崖葬在沿海水土誌中已有記載。中國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貴州的仙霞、武夷山地區,廣西的山區,西江流域,湘、黔、川交界的尤、陳、吳、吳、袁等五大流域,川東南的長江及其支流,川滇的烏蒙山北麓,臺灣省的島嶼。崖葬大致可分為四種:崖穴葬,即在天然崖穴中放置葬具;將隨葬工具放入懸崖層理的縫隙中,稱為崖墩葬;把隨葬工具放在挖掘出來的崖洞內,稱為崖洞葬;在懸崖上鉆孔釘樁,擱置喪葬用具,稱為懸棺葬。崖葬的葬制分為壹葬和二葬。
水葬
其中壹個葬禮。我國部分藏族和門巴族在建國前就實行這種葬法。西藏大部分藏族人都是天葬,只有暴死的和部分死於傳染病的才降格為水葬;其他地區的藏族因為地處草原,缺乏燃料,除了農奴主火葬和天葬外,壹般都是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地點,大多位於河流的急流處。死後請人念經,殯儀員或至親將屍體捆綁,擡回水葬地,在其胸前綁壹塊巨石沈下。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屬於承辦人,剩余財產壹半交給當地封建政權,壹半交給寺廟。由於高昂的喪葬和招待費用,許多人負債累累,有些家庭甚至破產。
火葬
其中壹個葬禮。用火焚燒屍體,骨灰存放在盒子裏(壇、罐、甕等。).早在中國春秋戰國時期,邊強人就實行火葬。《太平禦覽》卷七所引《莊子》佚文曰:“羌人死,必焚之,其灰必舉。”這與他的遊牧經濟生活有關。直到現在,四川毛文北部的羌人仍然實行火葬。與古羌族有關的藏族、納西族、拉祜族、哈尼族、普米族、怒族等民族歷史上也實行火葬,部分地區至今仍保持這壹習俗。在西藏,活佛、上層人士、部落首領死後火化。由於民族和地區不同,火化儀式和方式也不盡壹致。四川、雲南的涼山民族火葬時,兇亡者骨灰丟棄,正常死者骨灰稍有覆土。拉祜族人火化時,死者與其生前使用的生產生活用具壹起火化。普米族人先把屍體放在方形棺材裏擡到火葬場,用斧頭劈開,放在“柴棚”裏用蜂蜜和酥油火化,然後把骨灰收集起來送到山裏的骨灰洞。
塔式埋葬
其中壹個葬禮。活佛和尚處理遺體的方法。它起源於原始佛教將舍利子或佛爪與塔放在壹起的習俗。“塔”翻譯自梵語St pa或巴利文th po。塔葬有三種方法:
把骨灰埋在磚塔裏。這種方法是最常見的。
骨灰盒或壹些遺骸,如頭骨、肱骨、股骨等。都放在壹個叫“靈塔”的“塔瓶”裏。
“塔瓶”裏放著經過藥物處理的全屍和死者的生活用品。
在西藏,活佛或僧人死後,先用水銀和“沙拉”香水水洗腸胃,然後分別用樟腦水和藏紅花水洗兩遍,再用檀香水、樟腦和藏紅花擦拭屍體表皮,最後用絲綢包裹,穿上袈裟,放入“塔瓶”中。人們認為,如果用這種方法治療,屍體不會腐爛很長時間,皮膚也會像生命壹樣柔軟。
埋在地下
其中壹個葬禮。是世界各民族廣泛采用的壹種安葬方式。也稱“葬”。研究者認為,這種埋葬方式是人類原始宗教觀念的壹種表現。壹般壹具屍體葬在壹個土葬墓裏,但幾個人或宗族(家族)成員葬在壹起。在原始公社時期,所有氏族都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家族(宗族)通常都有固定的埋葬地點。墓葬壹般都有不同質地的棺材和隨葬品,統治階級的墓葬中有很多隨葬品,甚至還有人被祭祀。在最早的埋葬中,死者被鋪在人類居住的洞穴內外的地表,然後用泥土和石頭建造,或者挖壹個淺坑進行埋葬。隨著社會的發展,埋葬演變成各種形式。
涼亭埋葬
其中壹個葬禮。又稱“風葬”。具體的埋葬方式有很多:有的在樹枝上放樹枝形成鳥巢狀或者在幾根樹枝上放橫桿把死者放在上面;有的在樹上搭窩棚,把死人放進去;壹些人將死者懸掛或綁在樹上。這種葬俗曾經存在於中國東北和西南地區。舒威?失傳魏傳,北史?這在《契丹傳》、《龍沙略》等史書中都有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壹些少數民族地區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樹葬。赫哲族獵人狩獵而死,就是就地取樹幹做成圓木棺材,在四方方的樹枝上搭壹根橫木,鋪上樹枝,把死者的木棺材放在上面。西藏的巴羅人用樹枝、竹子、芭蕉葉等在樹上搭建簡易的樹屋。,作為埋葬死者的地方。鄂倫春族人習慣把死者的棺材放在離地2米左右的樹樁上。有人認為樹葬習俗與狩獵經濟有關;有人認為這是古人“築巢”生活在喪葬習俗中的反映。基於靈魂不滅的觀念,他們認為既然人活著的時候住在樹上,死後也會住在另壹個世界的樹上。
船棺葬
中國南方古代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因以船形棺為葬具,故名。棺葬有兩種:明葬和土葬。船棺露天葬流行於古越人居住的東南地區,主要在福建和江西的武夷山地區。福建崇安武夷山的船棺呈獨木舟狀,歷史上稱為“船棺”、“仙船”、“舟船”,流行於商周、西漢時期。近年來的考古發現表明,這種棺材分為上下兩部分,底蓋,由整塊木頭制成,上下嵌套。底部是船棺的主體,中間是長方形的遺體安放處;蓋子呈半圓形,內部空如壹船。據文獻記載,中國中南地區也有類似的棺材葬:湖北稱之為“我們的船”,湖南稱之為“船”,廣西稱之為“沈香船”、“仙船”。船棺葬是古代四川巴人的葬俗,流行於公元前4世紀末至公元前1世紀末。考古發現,在四川巴縣東孫壩和趙華縣寶輪園有船棺墓葬群。船棺體積龐大,用整塊楠木雕刻或用六塊整板拼裝而成。中間是抱屍處,上面有木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