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中國傳統歷法。它根據月相的變化周期,每壹次月相朔望變化為壹個月;並把壹個太陽回歸年劃分為24段,形成二十四節氣。通過參考太陽回歸年,設置閏月使其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農歷融合陰歷與陽歷形成為壹種陰陽合歷歷法。
農歷又有夏歷、陰歷、舊歷、華歷、中歷等稱。因使用“夏正”,舊時多稱為夏歷,1970年以後“夏歷”改稱為“農歷”。農歷屬於陰陽合歷,其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年為十二個月;閏年為十三個月。月份分為大月和小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其平均歷月等於壹個朔望月。
發展簡史
從上古的幹支紀元到清朝末期啟用西歷(格裏歷),歷史多次修訂歷法,中國歷史上壹***產生超過102部歷法,這些歷法對中國文化與文明產生過重大影響;
比如幹支歷(攝提)、夏歷、商歷(殷歷)、周歷、西漢太初歷、三統歷和隋朝的皇極歷、唐朝大衍歷等,有的歷法雖然沒有正式使用過,但對養生、醫學、思想學術、天文、數學等有所作用。?
古人觀察到了天象的運動規律,上古時代已采用幹支紀元,據明代史學家萬民英根據我國古文獻明文記載確定幹支為天皇氏時發明,在其著作《三命通會》中有詳細記載。幹支的發明標誌著最原始的歷法出現,配合數字用來計算年歲。
先秦時期,各地還有自己的歷法。秦與漢初時期使用秦歷,閏月放在九月之後,叫做“後九月”。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又把閏月安置在壹年中不包含中氣的月份來作為前壹個月的閏月。漢武帝開始中國歷法出現了大轉折,全國統壹歷法,歷法也成為了壹門較為獨立的科學技術。
漢武帝責成鄧平、唐都、落下閎等人議造《漢歷》,漢武帝元封七年歷成。是年五月改年號為太初(即為太初元年),並頒布實施這套《漢歷》,後人以此稱呼此歷為《太初歷》,之後劉歆作《三統歷》,這兩歷的重要特點是年歲合壹,壹年的整數天數是365天,不再是之前歷法的366天。
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減差法”以調整時差,年歲周期起始相當固定,用數學計算就能確定閏月。
中華民國成立,采用西歷,紀年采用西歷或民國紀年並用,並欲廢除中國傳統歷。中華人民***和國在1949年成立時,繼續使用西歷,以公元紀年;但保留中國傳統歷——夏歷的使用,並於公元2017年頒布了國家標準《農歷的編算和頒行》。
1970年以後“夏歷”改稱為“農歷”。現行農歷由中國科學院紫金山天文臺負責計算,屬於官方歷書《中國天文年歷》的組成部分。
擴展資料:
各地使用
其他東亞地區之陰陽合歷大多源自華夏歷法或受其影響,比如藏歷、和歷以及朝鮮半島和越南歷法等。目前,由於時區差別,大中華地區(UTC+8)、韓國(UTC+9)與越南(UTC+7)使用的農歷的版本並不壹致,因此各國農歷日期也不完全壹致(例如2012年中國閏四月而韓國閏三月,端午節亦相差壹日)。
部分軟件未能因應各國時間基準而調整會造成錯誤。
中華人民***和國紫金山天文臺作為全世界主要的農歷測算頒行單位,主導制定了名為GB/T 33661-2017 《農歷的編算和頒行》的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
規定了很多歷法基礎概念的定義及算法規則,並且以現代科學和天文學技術為基礎對農歷的計算和制定做了規定,比如規定冬至為節氣之首(而非立春)、規定有冬至之月份為子月(十壹月)、規定寅月建正、規定采用國際通用天體模型且精度應達到1秒;
並且要求公開發行的日歷產品必須包含西歷和農歷的日期對照以及二十四節氣,符合標準規定的編排規則、計算模型和精度及表示方法,以有效遏制內容錯誤的農歷日歷產品隨意發行的無序狀態。
日本農歷(和歷)原使用中國歷法計算,從明朝亡後之1685年開始自行編制歷法(貞享歷),直到1873年起廢除農歷(天保歷)改用西歷(格裏歷),並於1910年起停止在官歷內並記舊歷。但目前日本國立天文臺每年2月都會發報的“暦要項”官報中仍有節氣和朔弦望等資料可供自行計算農歷。
現時日本國內僅有如中秋節等少量節日按農歷慶祝,其余絕大多數原以農歷日期慶祝之節日均提前約壹個月,改成了按照西歷之相同日期慶祝(如日本的端午節就在西歷5月5日)。
絕大部分海外華人會使用和大中華地區壹致的農歷,但有些居於南半球的澳紐華僑會出版按當地時間所制作之歷書,此等歷書也會應當地季節而將節氣錯開半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