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從兩個方面討論歷代的環境政策。壹方面,以西周、秦漢、唐宋、明朝為例,討論中國古代的環境保護,這是我們現代政府需要學習的。另壹方面,要以南北朝、元朝、清朝為例,討論環境破壞造成的嚴重後果。
西周頒布的伐祀令規定:“不毀房屋,不填水井,不砍樹,不動六畜。非今日者,死而不赦。”這是中國古代較早的保護水源、森林、動物的法律,極其嚴格。西周政府將人口居住環境的調查和保護納入西周政府的工作範圍。戰國時期,荀子有壹句著名的保護性言論:“草木茂盛之時,斧不入林,不死不生,生生不息。”春耕、夏雲、秋收、冬儲都很及時,所以五谷豐登,人民吃飽了。臟水池深且泥濘,此時禁止入內。所以有很多優秀的魚和龜,人民更有用。"
不難看出,荀子的保護思想是與經濟建設緊密結合的,其保護目的也是為了發展生產,保障供給。管仲在總結歷代帝王處理山川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並實施了保護生物資源的方針。他主張用法律手段保護生物資源,建立機構治理山川河流。他認為,保護生物資源不是封閉山川,不讓人們利用,而是按照規定的季節開放,有計劃地利用。先秦時期保護生物資源的思想對後世影響很大,並在後來的歷史進程中得到發展。到了唐代,不僅將山川、園林、狩獵作為政府管理的範圍,還將城市綠化、城郊寺廟中的神社、吳越名山等納入政府管理的範圍。同時,河南京兆和杜爾郊區的300英裏被指定為禁伐區或禁獵區,其管理範圍超過了先秦時期。宋朝尤其是北宋也非常重視對生物資源的保護,並且註重立法保護,甚至重申禁止以聖旨保護。同時還下令縣官甚至鄉鎮長等基層官員對違反禁令者進行偵破和抓捕,可見其嚴肅性和執法的嚴格性。從宋代開始,人們就已經意識到湖泊周圍開荒造成的蓄水排水問題和亂砍濫伐造成的水土流失問題,可見當時的有識之士對正在出現的環境問題相當敏感。明代林山川澤的保護受上壹代直至仁宗的相關法規控制,範圍相當廣泛。到了仁宗,為了緩解“勞力旺,征收有點急”的困難局面,減輕百姓負擔,開始放棄或部分放棄管制措施。
南北朝五亂化時期,大量胡人長期遊離於“黃土高原”和北方土地之外,導致胡人密度驟增。另外,他們長期與南漢作戰,所以需要大量的木材。“黃土高原”提供了這種便利,導致黃土高原的環境受到壹定程度的破壞。從此“河”變成了“黃河”,黃河從這裏開始渾濁。元朝對環境的破壞是歷代乃至世界罕見的。蒙古人大面積破壞和拋棄了適合耕地的環境。由於蒙古人不適應中國古代的景觀環境,強行破壞了千百年來的森林和水土,大面積改變了環境中的農作物和物種,大面積放牧加劇了北方土地的荒蕪。據《農織誌》“汝河屍橫遍野,山野光禿禿”,說明我國物種和環境結構的破壞相當嚴重。清代人口激增,東北、西北、江南等地的許多草原或山地被開墾為農田,導致草原退化、沙漠擴張、森林破壞和水土流失,環境進壹步破壞。當時,壹些有識之士已經看到了這個問題,並提出了中肯的警告,目前的弊端。而且清朝實行的海禁,就是怕漢人和日本人勾結起來,嚴格控制木材,導致大面積砍伐。清代散文家梅增亮對安徽宣城的水土流失情況及原因進行了描述和分析,指出開墾山地造成水土流失,影響平坦農田。然而,所有這些警告並沒有引起清朝的重視,不合理的填海工程仍在繼續,給中國的環境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建國後還盲目填海拓田,土地沙化嚴重,歷史反復。我們應該吸取教訓,保護環境。
隨著工業化和科學技術的快速進步,傳統的田園生活離我們越來越遠。人們越來越脫離與自然和諧而生的* * *與榮耀的關系,異化為自然的對立面。讓我們重拾人與自然的和諧,反思自己,保護自然環境。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