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保護古建築,主要是保護它的文物價值,即保護它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這些價值是通過現存的古建築實體體現出來的。因此,保護古建築的根本就是要保護現存的古建築實體,具體地說,就是要保護該建築的形制、結構法式、構件質地以及制作工藝。任何壹個古建築壹經破壞就不可能重建,它的文物價值也就隨之消失。
目前,在古建築維修中往往對其所具有的文物價值認識不足,常有任意更換構件,彩繪壹新、甚至改變建築物原有的形制、結構等現象發生,從而造成對文物的破壞,這種破壞稱之為保護性破壞。
究其原因有如下幾種:
1、把文物建築與現代建築等同看待,認為既然修就應該徹底地修,以求煥然壹新和壹勞永逸,從而大動幹戈,大換構件。這種現象在宗教、旅遊、園林等非文物部門使用的古建築修繕時最容易發生;有時候是地方行政領導缺乏文物意識而進行的不合理的幹預而造成的。
2、認為古建築的修建年代越早戛有價值,因此在修繕時往往把建築的形制、結構、材料和制作工藝人為地統壹到始建年代的狀況,從而造成對其後重修的古建築的破壞。其實,這種“越早越有價值”的認識完全是對古建築價值的誤解。壹座經多個時代重修的部分都具有文物價值,只是重要程度有所區別而已。
3、對新材料、新技術的迷信,濫用新材料、新技術。
4、修繕設計時用現代人的審美觀來看古建築,對原有建築的式樣和不合理的結構加以改動。以上這幾點歸結起來,就是缺乏對古建築文物價值的全面的認識。還有壹種是由於有關人員知識貧乏、保護不當造成的,例臺建壹些保護性的建築物,從而改變了古建築原有的環境,造成文物的風化、腐蝕等破壞現象;在古建築周圍植樹、種草等環境綠化也有可能造成類似的現象。
我們進行古建築修繕、保護時,應牢牢記住:我們保護的不僅僅是古建築本身,更重要的是通過這壹實體體現出來的文物價值。壹旦這壹實體遭到破壞,其所具有的文物價值也就隨之消失,而且不可能再生產。
二、對古建築的修繕和保護有哪些問題
1、保護意識淡薄
民眾保護意識淡薄是古建築文物保護中遇到的突出性問題。主要體現在:壹方面,民眾對古建築文物保護舉措顯得較為冷漠。另壹方面,民眾對古建築文物的人為破壞現象越來越多。近些年,旅遊業和房地產業異軍突起,吸引了廣大投資者和消費者的眼球。在無限商機和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有些開發商、經營者、普通民眾,甚至是政府工作人員肆意地破壞或翻新古建築,為了眼前的利益而破壞甚至摧毀了古建築文物。
2、保護方法有待提高
隨著時間的推移,壹些老城區內的街道、建築、景觀迫切需要改造,這是在所難免的。就目前而言,通常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對這些街道、建築、景觀進行修繕。但是,很多方法有悖於“整舊如舊”的方法。在修繕和保護的過程中,我們要盡可能地保留前人的壹些痕跡,而不僅是保留外貌。保證古建築文物的完整性,這樣城市歷史文化才能得到有效地延續和發展。
3、整體性遭到破壞
歷經數百年,有些城市形成了較為復雜的社會人文環境。這對壹個城市的發展而言,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但是伴隨著大規模的老城區改造,因為人為原因使得社會人文環境遭到了破壞,失去了原有的韻味。在這漫長的進程當中,古建築文物與周圍的環境逐漸融合,呈現出別有意味的“場所”。而這些,都在大規模的舊城改造中消失殆盡。
4、修復技術方法不科學
在修復技術方面過多地依賴現代科學技術產品,使得古建築文物的歷史原貌難以得到充分地展示。甚至有些修復活動只是做表面工程,重外觀修復而輕內部修復。在這種修復環境下,古建築文物的歷史信息還容易被人為地刪除,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