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具有包容性和連續性的精神,這與西方文化的排外性完全不同。所謂兼容並蓄,就是中華文化不是單純的漢民族文化,也不是黃河流域的文化,而是在漢民族文化的基礎上,有機地吸收了中國各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如楚文化、吳文化、巴蜀文化、西域文化等,形成了內涵豐富的中華文化。中國各民族的文化,如匈奴、鮮卑、結狄、邊地、羌、契丹、遼、金等,都流淌在中國文化的血液裏。沒有這種融合,就沒有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在人類歷史上,因外星人入侵而導致的文化悲劇屢見不鮮。比如印度文化因為雅利安人入侵而雅利安化,埃及文化因為亞歷山大大帝入侵而希臘化,因為凱撒占領而羅馬化,阿拉伯人遷入而伊斯蘭化。希臘羅馬文化因為日耳曼蠻族的入侵而滅絕沈睡了幾千年。但在中國,這種情況從未發生過。中國文化只有壹種,延續了幾千年,從未間斷,表現出無與倫比的延續精神。
中國文化具有“實踐-經驗理性”。黃河和長江哺育的東亞肥沃土地,為中國先民從事集約化農業生產提供了極其優越的條件。千百年來,中國人民的主體——農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挖井而飲”,投身農田,世代從事簡單的再生產,年復壹年,成為國家服務的基本承擔者。這就確立了中國古代文化的農業物質特征,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獨特的“實用-經驗理性”,如重視農業、尊重農業、具有新的社會意識等。中國人早就認識到農業是財富的源泉。“不勞無獲”和“不勞無獲”的思想使中國文化務實。中國文化是理性文化。越是科學,人們的文化水平和認知能力越好,越有利於傳統文化在中國的傳播。沒有文化的無知,中國的傳統文化是不容易推廣和傳播的,因為它不具備傳播這種文化的條件。
中國文化帶有宗法色彩,以家庭為本位的宗法集體主義文化。中國古代歷史的發展,並不是用壹個奴隸國家來代替以氏族血緣為紐帶的宗法社會,而是從家族走向國家,以血緣維系奴隸制,形成“家國壹體”的格局。這樣,我國氏族社會的解體並沒有完全完成,於是宗法制度及其思想殘余大量積累。幾千年來,整個社會長期沒有古印度和中世紀歐洲那樣嚴格的等級制度,社會組織主要是在父子、君臣、夫妻的宗法原則指導下建立的。在宗族中,每個人都不被視為獨立的個體,但至少與上下幾代有關系。這樣,父親、自己、兒子就形成了三代人,這是以“自我”為核心的最基本的“宗族”。在宗法觀念下,個人被群體包圍。所以每個人首先要考慮的是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比如父愛,孝順,兄弟朋友,弟弟。這就可以引出壹套處理君臣、夫妻、老少、朋友等關系的原則。
中國文化有尊君重民的傳統。中國的農業自然經濟是壹種孤立的經濟,商品交換很少。在這種土壤中成長起來的極度分散的社會,需要高層集權政治的整合來抵禦外敵和天災,而個性化的整合力量來自專制君主。另壹方面,農業宗法社會的正常運行,有賴於以農民為主體的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才能得以保全,否則就有崩潰的危險。所以“民為國之本”的思想傳統也是農業宗法社會的必然產物。“尊君”與“重民”對立互補,* * *同構成為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兩翼。伴隨著極權主義,中國農業社會培養了影響深遠的政治意識,這就是“民本”。民本原則嚴格區分了“治民”和“被治民”。它是從執政人的長治久安出發,然後講究的是民力和民心。中國的封建統治者及其知識分子壹方面強調“國以民為本”,另壹方面又強調“民以君為本”。在他們看來,“尊君”和“重民”是統壹的。
中國文化有冷漠的宗教意識。在中國古代,也出現了原始宗教和對神和命運之神的絕對崇拜。直到商代,仍有“尊天鬼”的思想特征,但西周以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西周人民的觀念中,道德是從宗法制度中產生的,道德成為維系整個社會的根本紐帶。宗法道德的建立削弱甚至擺脫了神學教條主義。這是中國傳統文化區別於西方文化和印度文化的壹個顯著特征。在歐洲和印度,宗教的神或神和佛是最高的信仰和精神寄托。最高的善,人生的目標,人的行為準則,都來源於宗教神的戒律或啟示。在這方面,中國文化顯示了其理性的壹面。它不是把人的道德情感引導到外在的崇拜對象或不可預知的境界,而是合理地引導。
任何文化類型的產生都離不開特定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歷史條件,中國文化也不例外。特殊的環境造就了如此獨特卻不可復制的中國文化,讓中國人驕傲,讓世界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