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世紀,晉大夫項逵提出“九功德可歌”、“無禮不樂,謀反之理也”(左公七年)等。,強調詩、樂要贊美“德”;公元前6世紀,靈州鳩從原始的陰陽學說中解釋了音樂的形成,認為音樂只有按照自然陰的規律和特點制作,並保持和諧,才能“順八風”,使陰陽和諧,“風雨來則昌,興則衰”,提出了“政如樂”(官話、周瑜下)的觀點和醫學和諧提出的音樂“節”。
吳的《觀樂》是現存史料(《左傳·相公二十九年》)中對最詳盡的評論。在評論中,不僅再次提出了“中和”之美,而且從音樂中可以看到人民的願望和政治的興衰,這些都為後世文學理論批評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中國的文學理論批評形成於春秋末期至戰國時期。當時因為處於文學發展的早期,沒有文史哲之分。“文學”的概念包括各種文章甚至文物,所以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文學批評。雖然詩歌的概念比較明確,但由於詩、樂、舞的融合,對詩歌的見解在很多情況下是指詩、樂、舞。文學理論批評是壹種特寫文學批評。
這壹時期,儒道兩家對後世的文論批評影響最大,尤其是儒家的壹些文學觀,在整個古代文論的發展中占據了主導地位。
道家的順其自然的文學觀,從老子的“道可道,超凡道;在莊子對道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強調的是壹種“不期而至”和“不期而至”。所以老子主張“聲大而樂”,莊子主張“天籟”。同時,他們也強調互為存在、對立互補的存在,強調自然。這些思想對後世的文學理論影響很大。
孔子、孟子、荀子作為儒家思想的代表,在文學理論的許多重大問題上做出了重要貢獻。孔子總結了詩與樂的“興、觀、群、怨”等社會功能,審美批判與社會批判相統壹即美與善相統壹的藝術觀,以及對“情”與“詞”、“質”、“文”關系的看法。孟子的“知言養氣”和“知人論世”論對文學創作和批評的影響:荀子關於詩、樂、情三者關系的論述,所謂“樂者亦樂,人情不可免”,以及他對詩、樂“感人”、“入民”、“化民”等社會功能特征的看法,在中國文論批評史上具有開拓性的意義。
與道家的自然無為觀相反,儒家的重視道德倫理規範的文學觀的特點是強調文學藝術的社會政治功能,重視文學藝術的道德倫理規範,如孔子提出學詩要以“為君”、“為父”的要求為前提,荀子認為詩、樂要起到“強市”、“天下”、“齊”天下的積極作用;再如孔子的“博學於文,約之以禮”,“思無邪”,“溫柔敦厚”的要求,孟子的仁義在文學中的規範作用,荀子的“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想忘道,就會迷茫,就會不快樂。這些,在中國古代文論的發展中,後來成為壹種更註重文學的思想性和功利性功能的傳統觀點。
此外,在這壹時期,各派也普遍強調詩歌在“言誌”中的作用,以及在認識外物時靜的重要性;儒家的壹些著作進壹步發展了“中和之美”的思想,《易凝聚》等著作都談到了“壹”與“異”,以及陽剛與陰柔的問題,對後來的文學理論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漢代的《詩序》等著作,論述了《詩經》和《賦比興》的藝術手法。司馬遷從屈原的《Xi詠》和《淮南子》中正式提出的“生氣”說,以及眾多作品中對屈原作品的思想藝術特色的分析;圍繞漢賦之爭提出的各種文學主張也影響了後世的文學理論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