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芒人
芒人是至今尚未確定族系的民族。1985年統計有82戶,568人,集中居住在雲南金平縣猛拉的南課新寨、平河中寨、下寨、雷公打牛四個村子的高山箐林地帶。芒人自稱“芒”、他稱“阿比”、“孟嘎”、“巴格然”、“芒地奪”等,“芒”(或“木”、“孟”)有“人”或“人民”的含義。“岔滿”是當地傣族和漢族對他們的稱呼,意為“高山上的人”。芒人個子都很矮,1·60米就算高個子。
芒人語言屬何語系至今未能確定,但從壹般日常用語看,帶有明顯的彈舌音,又因與傣族交往較久而摻有壹些傣語詞匯。芒人沒有文字,刻木、結繩記事,以玉米子計算的現象隨處可見。
芒人家庭中,父母的地位不相上下,對外父親是全權代表,母親則是主持家務的決策者。男女都有財產繼承權。子女成家後,壹般在舅父主持下分家自立門戶,父母大多與幼子同住,但無論分居或同住的子女,都有***同贍養老人的責任。非婚子女和已婚子女具有同等地位。
米碓不能坐,舊米碓只能任其腐爛,不能當柴燒或移作他用,不同氏族的人不能***用壹個米碓。綠色植物不能帶入正堂屋內。早稻由婦女先收並吃過三餐後,才能正式收割,男子也才能吃。豬、雞、狗等不能在屋前殺。婦女不準坐或睡家長的床,媳婦不能與公公和夫兄同桌吃飯。祭祀祖先的火塘不能煮肉。祖先死的地方和為碓上,不能置放紅、白布和生的豬、雞肉及其他雜物。獵獲的麂子只能在屋外煮吃,而且婦女不能吃。每人氏族都忌吃、忌用圖騰物。
節日、宗教信仰
芒人把壹年分成13個月,1至12月每月30天,13月是喜慶豐收和“號地”、整地的時間,5至7天。以漢族的十二屬相計算日子。第十三個月,除“號地”外,避開屬豬日過年,除本氏族成員外還要宴請賓友,邊吃邊說,邊唱邊跳,通宵不息。送客時,主人家隨贈壹塊重壹二公斤的豬肉給客人。也過春節潑水節、六月節、十月年,但只是做壹點好吃的飯菜,合家團聚壹下而已。
芒人認為“靈魂不滅”,而且世界上任何物體都有“靈魂”。“靈魂”主宰著世間的壹切事物,因此,特別崇敬祖先和各種自然精靈。
婚姻、喪葬習俗
芒人實行壹夫壹妻制,婚前社交自由,每到夜晚,小夥子們就在屋外吹壹種用短竹筒作的“瑟”向姑娘傳情,若是姑娘中意,即把小夥子接入家中,邊說邊唱。通過數次交往,如雙方情投意合,男方就請媒人背15公斤米和松鼠幹巴到女方家提親。女方父母同意就收下禮物,不同意就叫媒人帶回原物。禮物收下後,商定婚期和從夫或從妻居的成婚方式。從妻居勿需聘禮,從夫居則要壹定數量的米、肉、酒、銀元作彩禮。婚日,男家宴請賓客(從妻居者女方備筵),新郎由媒人陪伴到女方家迎親,進家時不得走正門,女方家以酒宴相待,雙方媒人互唱喜歌。根據子女分別隨父母姓並各為壹個氏族的原則,兄弟之女與姐妹之子可以通婚,至今不家部分如此。因婚前雙方已很了解,故壹般無離異。寡婦可再嫁,但不僅不能帶走夫家的財產,還要送壹份“賠禮”給原夫家。如有違反同氏族不得通婚規定的,會被人視為豬狗,必須雙雙跪在豬食槽前吃豬食,向雷神和列祖列宗悔過,然後離開村寨到無人居住的老林中去隱居。
人死要用紅線系紮雙腳,以白布覆蓋全身,然後用整塊木料鏤空的圓木棺材裝殮,棺材木料不能用新砍伐的,年代越久越好。家中停柩兩天後,由後門出殯。每個家族在村寨附近都有壹塊公***墳地。葬後九天內,每隔三天的頭晚上,家人都要在墓前獻祭祈禱。兇死者不能埋入公***墓地。墓地周圍廣植林木,謂之祖先樹。墓地內不準堆土挖土,不準炸石和砍伐樹木。送葬歸來,人人要洗澡凈身,家屬要剪去腦門上的壹綹頭發。
服飾、民居
芒人服飾與傣族相近。男子舊時穿耳戴環,今已少見。男女上衣均短瘦,袖窄緊貼肌膚,無領,對襟銀扣。男子穿紐襠大管褲,婦女著筒裙,衣裙之間圍系壹塊叫“泉”的布,類似其他民族的圍腰。勞動時,男女都纏裹小腿。婦女留長發,梳高髻,以獸骨作簪,紮紅頭繩,再以海貝、獸骨及各色料珠裝飾,紅布紅線鑲縫衣邊。男子亦留長發,在腦後打結,今多已剪短發。舊時,男女均有在口部周圍紋面之習,現在少數老人中仍依稀可見。婦女喜嚼檳榔染齒。
芒人住房壹般是土、木、竹建蓋的草頂樓房。樓上住人,樓下堆放柴草雜物和養牲口。住房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正中壹間是堂屋,置有若幹個用途不同的“火塘”,有專門祭祀祖先的,有家長議事待客的,有婦女敘談做針線的,有作飯用的。左右兩側為家人的臥室和倉庫。臥室內不鋪床,人直接睡在竹籬笆樓上。
登人
主要分布在西藏東南部察隅壹帶的額曲、察隅曲、格多曲和杜萊曲流域。到1995年12 月,人口***有1494人。 登人有自已的語言,屬漢藏語系藏緬語系。登人講兩種話,分別有各自的自稱。講達讓話的登人自稱"達讓",講格曼話的登人自稱"格"。在察隅壹些地區中通用達讓話。登人沒有文字,多使用結繩和刻木記事的方法。平時沒有記年月日的習慣,因而也就沒有記年齡和生日的習慣。 登人主要從事農業兼營飼 養。 登人的穿戴是男子壹般穿無袖長衣(長達臀部以下),女子穿有袖的短上衣(僅僅遮住胸部)和裙子,男女都用大披肩(寬約壹米,男子的長約三米,女子的長約二米,可做被蓋使用)和挎包。主食原料為玉 米、雞爪谷、青稞、小麥。糧食加工使用竹制簸箕和木礁。盛水使用幾節長的粗竹筒。燒開水也使用竹筒,竹碗是用粗竹節稍加砍制而成。把竹碗留出長柄即是竹瓢。也用人用細竹篾編成竹碗,制做細密,可用來盛稀飯。登人無論男女均酷嗜煙酒。居住的是長廊式無窗戶的長屋。這種長屋離地面有壹定的距離,形似火車的硬席臥鋪車廂。墻壁和地板用竹子編織或用木板蓋成。 登人的婚姻習慣,主要父權下的壹夫壹妻制,也有相當數量的壹夫多妻,但無壹妻多夫現象。喪葬方面,有火、土葬兩種,忌諱水葬。認為把死者丟進水裏,全家都會不順利。登人禁忌繁多,主要有:煮酒時,外人不準進家。人死後,除不得提起死者的名字外,壹定時間內,同姓人均不勞動,以示吊唁和乞求豐年。不然,認為會造成人遭殃、地減產。壹般男性死後,停止勞動11天,女性死後,停止勞動10天,忌諱碰人身體或跨人的腿,忌諱任何人坐在動物頭顱下邊或附近,也不允許在堆放動物頭顱的上方懸掛任何東西。不準把棍子、傘等東西倚在柱子上。客人從遠方來,夏爾巴人
主要居住在中尼邊境樟木口岸的立新公社(包括雪布崗)和定結縣的陳塘區。居住在我國境內的人口有1200多人。"夏爾巴",藏語意為"東方人"。
夏爾巴人有自己的語言,無文字,通用藏文。立新村夏爾巴人的語言,其語法結構與藏語基本相同;陳塘夏爾巴人的語言較雜,既有藏語、尼語、還有土語。夏爾巴人只有名字,沒有姓氏,名字與藏族相似,但不冠房名。有種姓。立新村夏爾巴人的種姓有五種,即色爾巴、嘎爾劄、撒拉嘎、茄巴、翁巴。陳塘分兩種,即提嘎瓦、從巴瓦。
夏爾巴男子穿羊毛織成的白色短袖外套,沿邊鑲有黑色羊毛,叫作"普都"。腰間插壹把叫"果奔"的彎月形砍刀;女子穿色彩鮮艷的長袖衫,下身圍壹條花筒裙,外面罩壹件手工制作的白羊毛坎肩,叫"帕多",梳壹根長長的帶紅穗的發辮,還喜歡戴金玉耳環。他們能歌善舞,音樂曲調悠揚而文雅,舞蹈動作與尼泊爾、巴基斯坦的壹些民間舞蹈很相似。每逢節日或遇喜事,都要合家歡聚,壹邊飲酒,壹邊歌舞,常常通宵達旦。
夏爾巴人聚居地靠近喜瑪拉雅山區,海拔近5000米。長期的高山生活塑造了夏爾巴人與生俱來的登山天賦,他們也因作為珠峰向導逐漸為世人所知。他們自1921年受雇於英國隊負責高山運輸後,雇夏爾巴人登山成為傳統。每年攀登珠峰時,最大的登山隊就以"盟主"的身份召集各國隊伍,出錢、出物,請夏爾巴人先行上山修"路"。夏爾巴人在沒有任何裝備的情況下,冒著生命危險,架設全長達7000米至8000米的安全繩。他們隨身攜帶路繩爬到高處,將繩端用冰錐固定進千年巖冰,垂下的繩子,就可以起到導路、輔助攀爬和壹定程度上保障隊員安全的作用。
1、信仰
夏爾巴人大都信奉藏傳佛教,立新和陳塘各有壹座寺廟,名字分別為貢巴薩巴和拉崗,絕多數人信奉薩迦派和噶舉派,也有信奉格魯派和寧瑪派的。薩迦派和噶舉派的信徒們可以居家結婚,不住在寺廟,耕種寺廟的土地,他們只是輪流去寺廟燒香、擺供和念經。他們以佛教教規作為行動準則,喇嘛在夏爾巴人中享有特殊地位。他們還崇尚鬼怪,相信星算,凡有重大舉動都先占蔔而後作決定。
2、喪葬
如果親人去世,都要先請喇嘛念經,然後舉行火葬和土葬。成人死後放在特制的木箱內,送到火葬的地方架柴火葬,葬後兩三天取少許骨灰撒到江河裏,其余部分用石頭壘蓋;孩童死後,把屍體捆綁成胎兒狀,存放在山崖的石穴中或樹洞裏,時間壹長就成了屍蠟。
生活習俗
夏爾巴人的生活習俗受自然環境和傳統文化的影響,部分與藏族相同之外,更多的是多姿多彩而又自具特色。
1、食物
主食有玉米、大米、糌粑,其次有幹扁米、土豆、面條、油餅等。夏爾巴喜愛喝酥油茶、甜茶、"巴魯"(玉米酒)、青稞酒、酸奶和燒酒。他們喜熟食,不吃生肉,用炒菜佐食。菜類最愛食用土豆、蕁麻(壹種多年生草本植物,莖和葉上有細毛,皮膚接觸時能引起刺痛,甚至腫脹,令人難忍)、雞蛋、牛羊肉和壹種類似蛤蟆的小動物。不吃魚、狗和小牛肉,沒有餵豬的習慣,但吃豬肉。他們不會殺牛,所食牛肉大都是摔死或病死後的肉,這種習慣可能與鄰國尼泊爾人的習俗有關。玉米是普通的主食,壹可做"公則",就是半幹的玉米糊糊;壹可做"巴魯",就是玉米酒。過去吃飯時全家就著飯盆和菜鍋用手抓食。現在境內有不少人已逐漸使用碗筷。炒菜很講究佐料,用小茴香、辣椒、洋蔥、大蒜和咖喱粉等,尤以辣椒、小茴香為不可缺少的調味品,這些佐料大都是用木沖或石臼搗碎,蘸著菜或飯團吃。
須進大門,不準走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