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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婚禮習俗?

壹、交杯酒與結發夫妻

“合巹”這個詞對於現代人而言是陌生的。然而,新郎與新娘的“交杯酒”卻是每壹個結過婚或參加過婚禮的人非常熟悉的。“合巹”就是指新婚夫妻在洞房之內***飲合歡酒。巹是飄之意,把壹個匏瓜剖成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拿壹個,用以飲酒,就叫合巹,合巹始於周代,後代相巹用匏,而匏是苦不可食之物,用來盛酒必是苦酒。所以,夫妻***飲合巹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為壹,自此已結永好,而且也含有讓新娘新郎同甘***苦的深意。正如《禮記》所載:“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宋代以後,合巹之禮演變為新婚夫妻***飲交杯酒。《東京夢華錄·娶婦》記載:新人“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壹盞,謂之交杯。飲訖,擲盞並花冠子幹床下,盞壹仰壹合,谷雲大吉,則眾喜賀,然後掩帳訖。”這個儀式的象征意義是意味深長的。

用彩綢或彩紙把兩個酒杯聯接起來,男女相互換名,各飲壹杯,象征此後夫妻便連成壹體,合體為壹。當然很多情況下,“惟新婦羞澀,不肯染指壹嘗”。(民國:《解縣誌》)

飲過之後把杯子擲千床下,以蔔合諧與否,如果酒杯恰好壹仰壹合,它象征男俯女仰,美滿交歡,天覆地載,這陰陽合諧之事,顯然是大吉大利的了。民國時期,山西民間結婚,拜天地之後,“導入洞房,婿先進,上床踏四角,新娘繼入,坐床後隅,飲交杯酒,是日‘合巹’,合巹之後,尚有謁祖日見勇姑等禮,大抵於結婚之翌日行之”。(民國:《浮山縣誌》)

今天,山西農村青年的婚禮上,交杯酒是必不可少的,但其形式比古代要簡單的多。男女各自倒酒之後兩臂相勾,雙目對視,在壹片溫情和歡樂的笑聲中壹飲而盡,或者是在洞房或是在舉行婚禮的大廳、飯店、酒樓。按民俗傳統,交杯酒是在洞房內舉行的,所以都把合巹與入洞房連在壹起,但不管此俗的表現方式有何不同,其寓意與心態都是壹致的,結永好、不分離的暗示對於新婚夫妻今後長期的婚姻生活都會產生影響。

當人們置身於偏僻山村的婚禮中,不管平常人們的生活多麽艱辛,但通過交杯酒所洋溢出的歡笑,我們可以看到人們對愛情的堅貞,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照婚禮習俗,在交杯酒過後,常常還要舉行結發之禮。結發在古代稱合髻,取新婚男女之發而結之,新婚夫妻同坐於床,男左女右。不過,此禮只限於新人首次結婚,再婚者不用。人們常說的結發夫妻,也就是指原配夫妻,娶妾與續弦等都不能得到結發的尊稱。

古代婚俗中,結發含有非常莊重的意義,後來這壹習俗逐漸消失,但結發這壹名詞卻保留下來了。結發夫妻受到人們的尊重,結發向征著夫妻永不分離的美好含義,如同交杯酒壹樣,在農村仍然得到大多數人的充分肯定和贊許。

在男人們可以娶妾、養姨太太的時代,結發夫妻就顯得尤為突出。以至於不論是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新科進士,還是突發橫財的商人地主,在攀援富貴、尋花問柳、續納小妾之時,壹般都要對結發夫妻保持壹定的尊重。

在中國人的心理和情感上,從古至今,漫漫幾千年,尤重結發夫妻。

因為結發意味著“第壹次”。在男女授受不親,人們壹生中深交的異性寥若星辰的情況下,結發,意味著第壹次接受了異性的新鮮,第壹次發出會心的微笑,第壹次品嘗了愛的幸福,第壹次組建了屬於自己的家庭。所以,無論如何,這個第壹次都是彌足珍貴,值得珍惜的。

此外。結發還具有莊嚴、神聖、天意、緣份等等得到社會認可的深層含義,在此基礎上,婚姻的雙方產生了義務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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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鬧洞房的秘密

鬧洞房是婚禮的最後程序,也是任何婚禮都不可少的內容,它是婚禮的高潮,也是最熱鬧最有趣的節目。

新婚之夜,親戚朋友圍坐房中,對新娘百般戲謔,稱之為“鬧房”、“戲新娘”。鬧的方式各種各樣,各地有同有異。總括起來可分為文鬧和武鬧兩種。文鬧以較文雅的方式,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謎語、對對子,請其講述戀愛經歷及平常不見於口的男女之事,山西民間有稱“說令子”,妙趣橫生,迫使新娘無法對答而大出洋相,借以取樂。“是夕,好事者多以談諧語編為詞調,強使新婦歌之,名曰‘鬧房’。近則變本加厲,慶賀之忱出以戲謔,抑失禮之甚矣。”(民國:《翼城縣誌》)武鬧是使用較為粗野的方式,不僅口出穢言,還對新娘動手動腳,頗有惡作劇的性質。

鬧洞房時,平輩的、晚輩的、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紛紛擁入新房,喜笑逗樂,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們極盡所能,想出種種方式,讓新娘當眾表演,以逗樂取笑,俗話說“三日沒大小”,除了爹媽都能鬧。這期間,人們之間隨隨便便的關系是禮俗所允許的,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頗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歡節。因此,無論如何戲鬧,如何難以接受,新娘是萬萬不能反目生氣的。如若氣走了鬧洞房的人,將被視為是新娘的任性,人緣不好,日後的光景就不會好過。

鬧洞房是對新婚夫妻的壹種祝賀方式。在民俗中,人們認為洞房中常有狐貍,鬼魅作崇,為了趨逐邪靈的陰氣,增強人勢的陽氣,才鬧洞房的,所以民間俗語說“人不鬧鬼鬧”。

鬧房在功能上也是對新婚夫妻的考驗,包括機智與耐心,原本是壹種“關口考驗”,但在民間往往行之過分,成為陋俗。

鬧洞房的習俗起源甚古,《漢書》記載“燕地嫁娶之夕,男女無別,僅以為榮。”(《漢書》,《地理誌》)鬧房之俗可能起源於“聽房”。在新婚之夜,親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竊聽新媳婦的言語和動作,人們感興趣的無非就是男歡女愛之事。從性心理的角度講,這種舉動似乎正是弗洛伊德理論中的“意淫”之舉。以後逐漸演變成為戲弄新娘的鬧洞房。此種風俗行至唐代,風行民間,不但男方親屬,賀賓客朋都有戲弄新娘的權利,連不相幹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阻攔,品頭論足,撫摸取笑,需索於難。這種習俗由古至今,已由個人行為變為集體行為。

綜觀鬧洞房之俗,驅動人們聽房、鬧洞房的心理動機是復雜的。

首先,這是壹種人們性意識的外化與下意識的沖動,人們從鬧房戲婦與撫婦之中,表現了對異性的某種挑逗,發泄出來之後便可克服既羨且忌的心理,以達到性在“下意識”界域的某種平衡,這種對異性的態度與行為在平時是受到嚴格限制的,鬧洞房正好提供了壹種機會。

其次,鬧洞房是傳統婚姻中包辦婚姻的產物。因為只有在新婚典禮之後,激動的新郎才可搞開新娘的紅蓋巾,這對新人以前不相識,無相交,更無情感的溝通,第壹次見面便要***墮愛河,顯然是陌生和難堪的。因此,鬧洞房習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離和陌生感,協調倆人之間的緊張氣氛,融洽感情。無疑,洞房之鬧是百米賽跑前的必要準備。

再者,在興旺發家的心理趨動下,大多數的新婚之家,都存在著既苦於眾親友之鬧,又樂於讓其鬧的雙重心理。

鬧房可以使雙方的親友們熟悉起來,顯示家庭賓朋滿座,興旺發達,增進親友間的溝通與感情,以及鄰裏間的和睦。

熱鬧是中國人生活的美學理想,鬧洞房正是臻於此境的手段。熱鬧了才能形成喜事喜慶的氛圍,鬧是壹種快樂的場景,是壹種歡騰與興旺發達的象征,只有鬧、大鬧特鬧,喜慶才有市場,財路才可大開,人丁才能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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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洞房驗貞

在中國,性行為是壹種受習俗高度制約的行為。人們不僅對公開的、合法的性關系表現出極大的興趣,而且習俗的規範試圖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每壹個縫隙之中。

在《詩經》中,我們可以談到許多婦女與情人們私奔的故事,至少在孔子時代,社會上層中,男女之間的性關系之混亂多少有如墮落的羅馬時代。當時離婚很容易,再婚也並不難,少女的貞操還不是人們特別關心的問題。

然而,隨著儒學的興起,特別是宋代的理學泛濫之後,婦女被認為要對社會道德負起責任,理學家們強迫婦女生活在禁閉的世界裏,寡婦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惡,極其珍視婦女的貞潔。

此後,中國人對於婦女貞潔的崇拜也就成了壹種心理上的癡迷。這種癡迷的壹個惡劣的例子便是所謂的“洞房驗貞”。這種習俗把新娘子的貞潔與否,變成了壹種當場驗明並有眾人在壹旁作證的赤裸裸的處女檢驗,可悲的是,新郎並不以為這是對自己情感的褻讀,新娘也不覺得是對自身人格的侮辱。習俗已經扭曲了人們的心靈。

洞房驗貞的習俗在民間被稱作“驗紅”、“授巾”,古已有之。壹般是在結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給女兒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以為初行房事時之用,民間也稱“喜帕”。

舊時,歷朝定婚禮,都有授巾之禮。有的地方如廣東,授巾之後,新郎新娘關門入室,雲雨作愛,而新郎的父母親友則在門外靜候,風流之後,新郎手捧朱盤,盤內放著所授之巾,蓋以紅帕,其所示新娘為處女新紅,眾人皆大歡喜,紛紛表示祝賀,並以燒豬送於新娘娘家。在此之前,娘家人壹直揣惴不安,惟恐新娘不見處女紅。

由於處女膜是否破裂成為檢驗貞女的唯壹標準,壹旦未見其紅,新郎與家人便要歸因於新娘不貞,至少在心理上要產生很大的猜忌與不和,形成隔膜。輕者使新娘無言以對,受辱終生,在婆家和丈夫面前無地位,重者由媒人遣送女子返回娘家。

重視處女紅,是中國社會的普遍觀念。善於觀察的文人們又把其賦予了浪漫的情調。

王實甫的《西廂記》在記述了張生與崔鶯鶯的幽會之後,特別提及香巾,他寫道:

“(後庭花)春羅兒瑩白,早見紅香點嫩色,燈下低睛覷,胸前著肉揣,暢奇哉,渾身通泰,不知春從何處來。”

劇作家湯顯祖在其《邯鄲夢》那頗具艷麗色彩的對白中曰:“好夫妻進洞房花燭,……大河犯客槎,猛擒拿,無媒織女容招嫁。休計掛,沒嗟呀,多喜檀郎蘸眼驚紅乍,美人帶笑吹銀蠟。今宵同睡碧窗紗,明朝看取香羅帕。”

陶宗儀的《輟耕錄》記載了壹個人娶新娘後未見處女紅,文人袁可潛贈與如夢令壹首“今夜盛排宴筵,準擬靈芳壹遍,春已去時,問甚紅深紅淺,不見,不見,還妳壹方白絹。”

今天,在山西農村,驗紅之俗已不多見。但有些地方常在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把見紅的白毛巾放在新房外的明眼處,以示外人表明新娘是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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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禮習俗

完整的婚禮習俗在古代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但是明清以來,山西各地完整的六禮已經不復存在,如大量地方誌中所載的,“婚禮各處不同,大約六禮之中,僅存其四:問名、納采、請期、親迎而已,亦有不親迎者。”(乾隆:《平陽府誌》)

解放以後,在婚禮形式上新舊相間,而新的婚禮形式逐步在取代舊的形式。新的,較為文明和現代的婚禮形式在民國期間就已在山西各地開始實行,作為壹種新的婚禮習俗,我們把它詳述如下:

“結婚證書,仍用向來紅柬,但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新郎、新婦,俱署名耳。其結婚儀式,系就庭前設禮案,奏樂,由司儀人入席面北立,宣唱:“男女賓人席”而北立。男女族主婚人人席,而南立。男女族全體人入席,而東西立。證婚、介紹人入席,而南立。糾儀人人席,而北立。男女賓相引新郎、婦人席,俱面北立。

奏樂。證婚人讀證書,並為新郎新婦交換飾物。新郎、婦行結婚禮,東西向立。雙鞠躬。奏樂。

主、征婚人致訓、箴詞,新郎、婦謝證婚、介紹人,三鞠躬。

男女賓代表致頌詞、贈花,兩鞠躬。奏樂。

新郎、新娘致謝詞,兩鞠躬。

女賓代表唱文明結婚歌。

證婚人、介紹人、男賓、女賓俱退。

新郎、新娘謁見男女主婚人及男女全族全體禮,奏樂,男女主婚人及各尊長面南立,三鞠躬,男女平、晚輩面東而立;兩鞠躬。男族女族全體行相見禮,東西相向立,兩鞠躬。

男女嬪相引新郎、新娘退。男女兩家主婚人及男族、女族全體、糾儀人、司儀人俱退。禮畢筵宴。”(民國十二年:《臨汾縣誌》)

今天山西農村的婚禮習俗也大體如此,僅是在內容與形式上更富有壹些時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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