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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中國有56個民族?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然而,中國有多少個民族,他們的民族名稱是什麽?新中國成立前,歷朝歷代都沒聽說過。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組織力量區分民族成分名稱,以制定和實施民族政績,實現各民族權利平等。這項工作是國家鑒定。通過努力,科學地弄清了中國民族大家庭的基本構成,確認了56個民族。民族識別的順利進行,為民族工作提供了基礎,奠定了基礎。

壹、民族識別前的基本情況

65438年至0953年,新中國進行了第壹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了400多個民族名稱。其中雲南最多,有260多種;其次是貴州,有80多種。

當時這麽多種族的復雜局面主要有三個原因。第壹,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經歷了無數次的民族遷徙和融合,各民族相對集中雜居,以至於出現了眾多的民族名稱和民族成分。第二,由於各民族之間和同壹民族內部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這種不同的發展狀況往往與各民族不同的自稱和別稱交織在壹起,使得民族訴求的情況更加復雜。第三,由於歷史上長期存在的民族歧視和壓迫制度,很多少數民族不敢公開承認自己的民族成分。國民黨政府把少數民族視為“民族種族”的分支,不承認少數民族對中國歷史的貢獻和應有的地位。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民族壓迫制度,實行民族平等政策。許多不敢公開民族成分的少數民族紛紛向當地政府申報民族名稱,要求被承認為新中國多民族大家庭的壹員。

在這400多個名字中,有的是同壹個民族不同的自名或他名,有的是壹個民族內部不同支系的名稱,有的是以居住區地名為基礎的姓氏,有的是漢語不同的音譯,等等。這些都需要壹壹篩選。因此,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民族識別首先被提上了民族工作的日程。主要任務有三:壹是通過識別,確定某個民族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二是識別族群是單壹少數民族還是少數民族的壹部分;三是確定這個民族的民族構成和民族名稱。

二、國家認同的主要原則

民族認同是壹個涉及民族平等的重大現實問題。中國的民族識別是以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為指導,結合本民族的實際情況,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尊重本民族人民的意願,逐壹進行的。

斯大林在1913中提出了比較完整的民族定義。他指出:“民族是歷史上人們形成的穩定的* * *同壹體,具有* * *相同的語言,* * *相同的地域,* * *相同的經濟生活,* * *相同的文化心理素質。”(《斯大林全集》第二卷,第294頁,人民出版社,1953。斯大林還提出了兩個附加條件:第壹,民族是“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歷史範疇”,在資本主義之前不可能有民族;二、民族的四要素“只要缺少壹個,民族就不能是民族”。蘇聯根據斯大林對民族的定義,把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弱小民族稱為“部落”,把進入資本主義社會的民族稱為“民族”。

中國的民族認同是以斯大林的民族定義為指導的,是以我們民族的現實為基礎的。歷史上中國各民族發展很不平衡。新中國成立前,少數民族基本處於前資本主義社會形態,大部分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階段,有的還保留著比較完整的奴隸制或農奴制,有的甚至還保留著強大的原始公社殘余。新中國成立後,各民族逐步進入社會主義社會。如果照搬斯大林的定義,把壹些民族稱為民族,把另壹些民族稱為部落,不僅不符合我們民族的客觀實際,而且在政治上也與民族平等原則背道而馳,不利於民族團結。

1953中共中央在討論總結多年來黨在少數民族工作的主要經驗時,毛澤東同誌明確提出了民族識別的總原則。他指出:“科學分析是可以的,但不要在政治上區分壹個民族和壹個部落。”(《當代中國的民族工作(上)》,276頁,當代中國出版社,1993。根據這壹指示,中國的民族識別工作不區分不同歷史時期的人。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歷史長短、居住區域、社會發展階段、經濟文化發展水平,都稱為民族,都是平等的。這壹科學決策既充分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也充分體現了理論創新的勇氣。

在這壹總原則的指導下,民族識別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根據兩個具體原則進行:

壹種是基於民族特色。民族特征是識別民族的基本依據。凡是同體的,都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點。中國的民族識別工作從本國實際出發,靈活運用了斯大林關於民族的四個特征。在我國,壹些民族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經常出現分化或融合,表現為民族特色形成的不平衡性。在壹個民族的特征中,有時是這個特征,有時是那個特征,有時是另壹個特征突出。因此,在民族識別過程中,不能孤立地看待壹個民族的每壹個具體特征,而應該從整體上歷史地分析和考察壹個民族的所有特征,包括其地理分布、族名、歷史淵源、語言、經濟生活、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心理素質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從而慎重地確定壹個人是同壹的姓和族名。

以土家族識別為例。從歷史上看,生活在湘鄂川黔交界地帶的土家族與外界的苗族、漢族並無不同,只是土家族自稱“比茲卡”,苗族自稱“博卡”,漢族自稱“卡帕”。從65438年到0949年,來自湖南省永順區的田作為苗族代表參加了全國少數民族國慶儀式,但她認為自己是壹個土家族人,並提供了大量詳細和原始的土家族文化物品。她提出的土家族認同問題,引起了中央領導同誌的重視。之後,中央政府組織專家學者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調查。1953年9月,潘光旦教授撰寫《湘西北土家族與古巴人》,認為“土家族不是瑤族、苗族、漢族,而是壹個歷史悠久的單壹民族”。1956年5、6月,中央派出調查組進行實地調查。1957 65438+10月3日,中央統戰部發文,正式確認土家族為單壹民族。

二是尊重民族意願。國家意誌,本質上是壹種民族意識,是人們對自己的族群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是單個少數民族還是部分少數民族的主觀願望的體現,也是人們* * *意識的具體反映。當然,這種意誌不是憑空發明的,而是建立在具有壹定民族特色的科學基礎之上的,是民族特色的普遍反映。因此,在民族識別中,應尊重民族意願,堅持“以名隨主”的原則。

基於這壹原則,新中國將過去強加給俄羅斯人的侮辱性名稱“歸化國籍”改為俄羅斯國籍;將“卡瓦”改為瓦,“博”改為莊,“崩龍”改為德昂,“毛南”改為毛南。此外,海南島的苗族在語言、文化生活和風俗習慣方面與瑤族相似。追根溯源,他們是400年前從廣西完達山遷來的瑤族。但在認定的時候,群眾領袖大多沒有要求更改國號,也沒有想改姚。根據這種情況,他們堅持給自己的主人命名,正式承認他們是苗族人。

民族識別在新中國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正是通過民族認同,壹些少數民族理解並真心擁護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壹位瑤族幹部曾形象地說:在舊中國,我們瑤族被稱為“林”,是“畜生”;解放後,我們被稱為“莫”,成了“人”;經過國家鑒定,我們被稱為“瑤”,變成了“玉”。從“獸”到“人”,再到“寶”,真實地反映了新舊社會中少數民族的地位差異。

三、國家認同的主要過程

中國的民族識別工作規模之大、持續時間之長、識別民族之多、調查範圍之廣、識別依據之科學,都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上也是絕無僅有的。這項工作從新中國成立之初開始,持續了30多年,直到上世紀80年代末才正式確認中國有56個民族。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是65438年至0954年中國的建立。這壹時期民族識別的主要工作是調查和確定若幹民族成分。從1952到1953,雲南、貴州、廣西、湖南等省份對自報族群進行了廣泛的田野調查。65438年至0953年,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派出調查組赴浙江、福建等省調查研究畬族的認定問題。同年,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的領導下,中央民族研究所派出達斡爾族調查小組,在黑龍江和內蒙古的達斡爾族地區進行民族識別調查。1953年初,中南局、中南管委會委派中南民族大學的專家學者,在土家族聚居的湘西龍山、永順、古丈、蘆溪四縣開展民族認同調查。同年9月,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組織了包括中央民族研究所專家學者在內的土家族認定調查組,對永順、龍山、保靖三縣土家族的語言、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習慣等進行了深入調查。同時,對貴州“川慶人”的民族構成進行了調查。

經過這壹階段的民族調查和認定,在1954年第壹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夕,對1953年第壹次人口普查上報的400多個民族的名稱進行了認定和合並,除了蒙古、回、藏、維吾爾、苗、瑤、彜、朝、滿、黎、高山族等公認的民族外,壯族、布依族、侗族、白族、哈薩克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佤族、東鄉族、納西族、拉祜族、水族、景頗族、柯爾克孜族、土族、塔吉克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鄂溫克族、保安族、羌族。

第二階段是1954到1964。在掌握各民族的起源、歷史、現狀和語言的基礎上,進行了大規模的民族識別,主要是在西南和中南的壹些省份,特別是雲南省。

1954年,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派出雲南民族鑒定調查組。雲南是壹個多民族省份,有260多個不同的民族名稱亟待識別。其中,少數屬於識別自己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大量屬於確定自己是單壹民族還是其他少數民族(分支)的壹部分。例如,在雲南省文山州,有壹些民族自稱“甘蔗園”,要求被承認為單壹少數民族。經過辨認和調查,確定這些人不是少數民族,而是從其他地區遷入的漢族人。在雲南的民族識別中,主要是識別和合並彜、壯兩個支系。彜族是中國少數民族中支系最多的,僅雲南就有幾十個支系。經過調查和認定,自稱“蒙古族”、“土家族”、“水怡”、“阿徹”等20多個民族被認定為彜族的分支。在雲南文山,夏天有“農人”、“天寶”、“黑”等民族名稱。經確認並征求本民族意見後,編入壯族。這樣,雲南260多個不同的民族被識別出來,合並成22個民族。此外,中央政府還派出了其他民族識別調查組。1955年,中央派出貴州民族識別調查組,對80多個自報民族名稱進行了識別。1956年,中央派出土家族鑒定調查組。

經過這壹階段的調查認定,從1964年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前我們自己上報的183個不同稱謂的民族名稱中,新認定了16個少數民族,分別是土家族、畬族、達斡爾族、仫佬族、布朗族、仫佬族、阿昌族、普米族。此外,74個不同的民族名稱被合並成54個少數民族。還有幾十個民族名稱在承認中自動取消原登記。到目前為止,被舉報民族的認定問題已經基本解決,待認定的人很少。

第三階段是從1964到80年代末。在這壹階段,民族識別工作的重點是恢復和改變某些地區壹群人的民族構成,識別和融合壹些自稱為少數民族的人。65438-0979,國家民委向四川、西藏、雲南、貴州、廣東等省區發出《關於抓緊民族識別工作的通知》,指出尚待識別的少數民族為數不多,要求有關省區民族事務部門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盡快解決民族識別中遺留的問題。

現階段除了在1979確認基諾族是單壹少數民族外,主要是對貴州、湖南的壹些自稱少數民族的人進行認定和歸並。自1982以來,貴州省開展了全面的民族認同調查。需要認定為少數民族的23個民族中,最初認定為漢族的有2個,13分別合並為9個少數民族。經反復調查研究,其余8人歸並為白、毛南族等人,有待進壹步認定。其中,60多萬“川慶人”的認定仍維持原有的民族認定意見,認定為漢族。在湘西南,有人自稱“沃鄉人”、“本地人”、“梧州瑤人”。因為長期與少數民族生活在壹起,他們的壹些特征發生了變化,要求被承認為少數民族。經過辨認和調查,確認他們不是少數民族,而是漢族的壹部分。在此期間,廣西確定了壯族、瑤族、苗族、彜族等10個少數民族,涉及20個縣市、50多個鄉鎮,人口* * * 65438+萬。1985年,新疆阿勒泰的圖瓦人被認定為蒙古族的壹部分。雲南的苦聰人和摩梭人作為壹個單壹的民族重新崛起。經重新鑒定、調查,仍維持原意見。庫聰人歸入拉祜族,摩梭人仍歸入納西族。

在這壹階段,民族識別的大量工作是關於恢復和改變民族構成。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時,要求恢復或改變民族構成的多達500萬人。其中主要有居住在遼寧省承德地區和河北省的滿族,居住在湘鄂黔川交界地區的土家族,居住在湘黔兩省的苗族、侗族,以及居住在貴州、雲南兩省的其他少數民族。為做好民族成分填報工作,保障少數民族享有平等權利,尊重少數民族成員正確表達民族成分的自由,國務院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國家民委於6月5438+09811聯合下發《關於恢復或更正民族成分的處理原則的通知》,提出:“所有少數民族,不論是否少數民族,相應地,自1982起,超過2。比如湖南省,從1982到1985,恢復和變更族群的有72.4萬人。

到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中國的民族識別和變更工作基本完成。1986年6月,國家民委在全面總結我國民族識別工作成就和經驗的基礎上,向國務院提交了《中國民族識別和民族構成變化報告》。1989 165438+10月,國家民委、公安部發布《關於暫停變更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1990年5月,國家民委、國務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發布了《關於確定中國公民民族構成的規定》。1990年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時,我國已正式認定56個民族,其中除漢族外的55個少數民族,總人口9120多萬,占總人口的8.04%。至此,就全國而言,大量繁重的民族識別任務基本完成,民族成分變化問題基本解決。當然,民族識別還存在壹些遺留問題。這些遺留問題雖然涉及人數少,但情況復雜,要從實際出發,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穩妥地做好相關工作。

第四,少數民族的社會歷史和語言概況

中國的民族識別是在大量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的。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除了多次民族認同調查外,中國還進行了第壹次有組織、有計劃的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和民族語言調查。

社會改革前,我國少數民族處於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各民族社會文化生活的原生態特征十分鮮明。隨著少數民族地區社會改革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逐步發展,少數民族的面貌發生了迅速的變化。為了挽救這些即將消失的活的社會歷史資料,毛澤東同誌指示迅速開展壹次大規模的少數民族社會史調查。65438至0956,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彭真根據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的指示,對這項工作作出了專門部署。在全國人大民族事務委員會的領導下,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協助下,從中央和有關省區抽調200多名專業人員和部分民族工作人員,組成內蒙古、西藏、新疆8個調查組,對蒙古、西藏、維吾爾等20多個少數民族進行普查。1958之後,中國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為了加快調查速度,擴大調查範圍,甘肅、青海、寧夏新成立了8個調查組。同年8月,抽調有關單位研究人員和幹部到16省區調研。調查組最多也就壹千多人。未派出調查組的省、自治區應委托電民族工作部門組織調查並提供所需資料。到1964,歷時八年的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考察基本結束。在此期間,為了幫助少數民族創制和改革文字,從1956開始用了兩年多的時間,組織中國科學院和國家民委700多人組成7個調查小組,分赴16省區開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普查,取得了40多個民族語言文字的相關資料。

通過這次少數民族社會歷史和語言的調查,基本摸清了少數民族的社會歷史狀況,包括民族起源、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社會政治結構、語言文字、傳統文化、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社會現象。據不完全統計,撰寫了340多種調查資料,約2900多萬字;整理各類檔案和文獻摘錄100余萬字;他拍攝了16部關於少數民族社會發展和社會生活的科學紀錄片,還拍攝了大量的圖片和資料,收集了大量的歷史文物。在這次大規模調查的基礎上,當時還組織了57部簡史、簡誌和少數民族簡史、誌匯編初稿。1978為了使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民族調查資料為現代化建設服務,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國家民委決定編輯出版《中國少數民族》、《中國少數民族簡史》、《中國少數民族簡史》、《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普查》和《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書》五大系列。來自中央和地方的3000多名民族研究者和民族工作者參與了這項工作,歷時10年,到1987年基本完成。* * *編纂出版圖書398部,9000多萬字。這些成果為民族識別、民族研究等民族工作積累了大量寶貴的第壹手資料。2005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啟動了五套民族問題叢書的修訂和重印工作,預計將於2008年完成。

新中國的民族識別工作梳理了復雜的民族淵源和現狀,科學識別了中國現實中的民族成分,基本確定了黨和國家實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工作的明確對象,為黨和國家制定和實施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和堅實基礎。中國的民族識別不僅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而且為中國民族工作和民族學科的發展積累了寶貴財富,在中國民族工作史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壹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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