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麽叫“黨管幹部”?在“黨管幹部”這個提法中,問題的關鍵不是“幹部”,而是“管”。對這個概念,實踐中至少存在三種理解。第壹,所謂“管”,就是管理。所謂“黨管幹部”,就是由黨的組織部門來實施幹部的選擇、使用、調動和日常監督。第二,所謂“管”,就是決定。即由黨來決定幹部的使用。第三,所謂“管”,就是控制,或者說領導。即把幹部看作權力運作的主體,從執政黨運用權力推動國家和社會發展的角度,對幹部的使用、幹部用權的全過程進行控制,保證執政黨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得到執行,保證黨的執政目標得以實現。在這個意義上,“黨管幹部”就是黨領導幹部工作。我贊成第三種解釋。對“管”字應該理解得更寬泛些,既不能簡單地理解成“管理”,也不能簡單地理解成“決定”,而是強調黨對幹部工作的領導。這種控制和領導,是所有執政黨都必然履行的職能。“黨管幹部”的“管”,也應該從這個科學的意義上來理解。 “黨管幹部”的壹些認識誤區 近年來,我國的幹部人事改革取得了很大進展。但遺憾的是,在相當長的壹個時期,我們“黨管幹部”實踐出現了壹些誤區,這些誤區從觀念上講,歸根結底是由於對黨管幹部原則的認識不正確、不科學、片面狹隘而造成的。 把黨管幹部的思想表達得最明確的,首先是斯大林。斯大林強調幹部問題重要性,結果卻是不恰當地把黨管幹部外化成了壹套自上而下的、等級制的幹部任命制。怎樣理解“幹部是決定因素”?在斯大林看來,“在提出正確的政治路線以後,還必須挑選工作人員,把善於執行指示、能夠理解指示、能夠把這些指示當做自己的東西並且善於貫徹這些指示的人安置在各種工作崗位上”。很顯然,這裏所體現的“管”,就是我們所說的部門乃至領導人的“管理”、“決定”,而且主要形式是任命。 我們黨向來重視幹部問題。無須否認,在革命戰爭時期和計劃經濟年代,我們在接受斯大林幹部思想的同時,也接受了他那套由掌握權力的組織和領導個人來直接指定、直接任命幹部的做法。這種做法在當時有壹定的合理性。在戰爭時期,除了陜甘寧邊區政府有條件在局部實行選舉之外,在絕大多數處於戰爭狀態、軍事鬥爭是黨的主要任務的地方,都不能不普遍采用任命的方式來確定幹部和領導人。對那種情況,我們不能用今天的標準來評價昨天的是與非。 問題在於,今天的情況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概括起來,至少有兩點。 壹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新的利益格局逐步形成,人們的民主意識逐步覺醒,當家作主的願望日益強烈。這就給我們提出了壹個問題:在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標下,黨如何由過去較多地代替人民當家作主,轉向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沿著這個方向,過去那種做法,今天看來已經越來越不適用了。 二是,改革的本質是利益的調整,而公***權力又是調整利益的強有力手段。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人們日益對合理公正地使用公***權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這樣,由誰來充當公***權力的掌握者,就成了特別重要的問題。鑒於過去黨政不分、以黨代政、高度集權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帶來的教訓,以及改革開放以來很長壹段時間裏由對權力監督乏力造成的消極腐敗現象,人們希望更多地參與其中。這就與黨的組織和個人指定幹部的傳統做法發生了矛盾。 實際上,在改革開放之前,這方面的問題就已經不斷暴露。鄧小平在1980年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重要講話中針砭的權力過度集中、官僚主義、家長制、幹部職務終身制等現象,都和這種幹部任命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體制改革不斷向前推進的同時,我們黨以改革的精神改進和加強黨的建設,在黨如何管幹部的問題上,也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特別是近年來,壹些地方黨組織以推進黨內民主為契機,在領導幹部選舉、監督、問責等方面進行創新,大大豐富和拓寬了黨管幹部的內涵。這種探索的方向和創新的精神,不同程度地革除了幹部制度長期形成的弊端,值得充分肯定。 不過總的說來,和其他方面的改革相比,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要求相比,在黨管幹部方面仍然存在壹些尚待改進之處。從認識上看,長期形成的把黨管幹部等同於黨的組織和領導個人任命、變相任命幹部的認識沒有完全改變。在不少同誌看來,黨管幹部就是黨委和書記說了算,否則就是淡化和削弱黨的領導。站在這個角度看問題,壹些同誌對讓人民群眾參與到選擇幹部中來實際上是想不通的,把壹些地方在村委會選舉、鄉鎮長直選方面所作的嘗試,甚至把在支部書記直選、鄉鎮黨委書記直選、黨代表直選等方面的嘗試,都看作是照搬西方模式,有抵觸情緒。這種認識,體現到實踐中,就是不能辯證地看待黨管幹部與人民當家作主之間的關系,往往把兩者對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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