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還得從2008年說起。
當年6月(11),李在麗江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古城註冊成立了企業,全稱麗江雪山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山公司”)。
本公司註冊資本為2665438元+50萬元,第壹大股東為陽光白壹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365438元+0.00%,折合人民幣865438元+0.65萬元。
第二大股東李,出資278,369%,折合人民幣7,279.35萬元。
公司成立後,李擔任董事長。
2012年,雪山公司開始與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公司”)合作,在雲南麗江共同開發“雪山文遠”項目,這裏也是“雪山藝術小鎮”。
這個名字壹聽就很文藝,這也挺符合李的身份。
兩家公司的合作中有壹個重要的內容是必須要提到的,因為這是為以後埋下隱患的種子。
這個內容是:項目開發周期三年,泰禾公司需要向項目註入6000萬元。作為回報,三年周期到期時,泰禾公司將先收回4000萬元的定增權。
妳什麽意思?
也就是說,泰禾公司已經投入了6000萬,到時候不管項目賺錢不賺錢,都將獲得4000萬的回報。
不管這個條款合理不合理,都是雙方約定好的,寫入了當時的合作協議。就算不合理,雪山公司也得認。
白紙黑字,這就是契約精神。
誰知,現實遠比夢想殘酷,雪山文遠項目成了麗江眾所周知的爛尾樓。
公開資料顯示,雪山公司當初拿下的408畝地塊,開發面積近20萬平方米,規劃總投資35億元,分為高端酒店、高端別墅、庭院商業、住宅三大板塊。
不過李自己也拿不出這麽多錢,不過他有明星效應。懷著宏大的夢想,他四處遊說,真的得到了很多投資。
具體投資結構就不壹壹細說了。既有大股東,也有小股東,很多股東的利益都與李捆綁在壹起。
在項目的具體運作過程中,由於總經理的頻繁更換,施工方案經常變更,工作不斷停工、拆除、重建,造成了大量的資金浪費。
這還不是最致命的。買家最終看重的是產品的質量,不會以質量為代價為藝術概念買單。因此,小鎮壹期項目僅售出30%,這與李的美好夢想相去甚遠。
這樣,在惡性循環下,“雪山文遠”項目成了壹項未竟的事業。
樓都爛了,還能去哪裏賺錢?所以,三年開發周期到期,泰禾公司要的4000萬固定收益,和項目壹樣爛。
泰禾公司肯定沒有做,於是2065438年4月17日,李以其控制的“北京中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向泰禾友聯公司出具了承諾函。
根據《承諾函》第三條,李方須於2015年7月向泰和公司支付到期債權4000萬元。如有困難,可在7月25日前先支付2000萬元,其余2000萬元不遲於2月25日支付,15。
不知道為什麽,這份承諾書成了壹紙空文,而李也沒有按照承諾的時間節點把錢交給泰和公司。
催款未果,泰和公司將李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欠款4000萬元及利息。
接下來就是打官司了。在壹審和二審中,李敗訴,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但他在取得香港身份證後,仍使用過期的內地身份證應訴,導致“惡意被執行人”無法執行。
2020年6月25日165438+該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再審。目前,還沒有判決。這就是李沖上熱搜,成為全民關註焦點的原因。
欠債自然要還,但李卻拒絕接受兩次審判的結果,也不知道他哪來的信心。
除非有其他秘密,否則三審很可能維持原判。至於李律師提出泰禾公司在簽署承諾書時有威逼利誘,李被迫喊出“我可以下跪,也可以趴下”,可能不影響我欠錢的事實。
因為當初的合作協議是白紙黑字寫的,即使泰禾公司在討債時有過激的行為和手段,也不可能欠錢。
我很喜歡李的壹些影視作品,希望這場官司劇無論如何要結束,不要讓李之前樹立的壹些正面形象受到影響,從而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