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解決好就業問題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今年就業工作不僅任務艱巨,且尤顯重要。
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不同產業推出具體政策和舉措。
1、以企業穩就業,為企業加快有序復工復產解決痛點難點。相關數據顯示,我國小微企業數量已超過1億戶,占據市場主體90%以上,貢獻了60%以上的GDP;目前我國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有8353萬戶,帶動了超過2億人的就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僅是經濟發展的生力軍,更是吸納就業的“容納器”。
但由於自身抵抗風險能力較弱,加之眼下疫情影響,部分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面臨物流受限、原材料供應短缺、資金壓力較大等“痛點”,不僅制約著企業發展,更關系到老百姓就業問題。這就需要政府在產業、資金、物流、人力等多方面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政策,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供氧”“輸血”,幫他們渡過難關。
2、以創業促就業,為創業和靈活就業提供更多機會。疫情期間,部分企業受到沖擊,同時,壹些新經濟快速“補位”,爆發式增長,“雲辦公”、“雲教學”、“雲醫療”等壹批基於“雲技術”的應用帶來了產業新趨勢,也提供了創業就業新方向。。
3、以扶業保就業,特別是為貧困地區的特殊困難群體解決好創收脫貧難題。壹人就業,全家脫貧,增加就業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脫貧方式。與外出務工就業相比,根據貧困地區實際情況,依托當地資源優勢,培育特色優質高效鄉村產業,在本地發展產業吸引就業,更能激發內生動力,提高脫貧質量,持續鞏固脫貧成效。
脫貧攻堅是時代使命,疫情防控則是特殊考驗。政府可以鼓勵、支持企業在貧困地區設立“扶貧車間”,采取“企業+車間+貧困勞動力”的模式,吸納貧困人員就近就業,還可以開展“家庭車間”,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簡單加工,既能帶來收入,又能降低感染風險。
擴展資料
我國促進就業法制建設提供系統的思路為目的,從理論上和實踐上論證我國促進就業法律制度構建的現實基礎、理論支持及所應涵蓋的內容等問題,就業解決方法可以分為2個部分。
第—部分——就業的基本理論,旨在為促進就業尋求理論上的支持。與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情況相比,“就業”與“失業”在學術上有著更為嚴格的、特定的涵義,對促進就業的研究有必要以明確就業、失業的學術涵義為起點。
就業問題的現狀是促進就業法律制度研究的現實基礎。我國就業問題的出現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其中的主次矛盾在不同階段又有所區分。要加強制度和政策的針對性,就要對我國的勞動力供需總量、供需結構以及勞動力素質等方面做詳細的分析。
就業既是壹個經濟問題,又是壹個社會問題,它不僅關系到個人的生存與發展,也影響著社會的穩定與進步。促進就業在經濟學、社會學、勞動權領域都可以找到相關的理論依據,這些理論依據論證了促進就業實施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同時蘊涵了促進就業的某些價值追求。
第二部分——國外促進就業法律制度的比較,意在通過介紹世界較發達經濟國家的就業促進法制,為我國促進就業法律制度提供借鑒。美國、英國、日本、德國都有較為健全的促進就業法制和豐富的失業治理的經驗,但因市場經濟模式和具體就業狀況的不同,它們在制定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時各有側重。
美國再就業模式屬於“儲備型就業”,即通過對勞動者加強技術培訓,提高其自身素質,以適應經濟發展和用人單位的需要。英國在促進就業中更加重視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的作用,跟蹤式的職業指導服務和完善的職業介紹的網絡是英國促進就業制度的特色。
日本的雇傭保險制度在堅持保障失業者基本生活這壹傳統的制度功能前提下,強化了失業保險制度的促進就業功能,走出了壹條主動型的失業保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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