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陸續出臺鄉村民宿規劃
《規劃》提出,依托全省傳統村落、美麗鄉村、***享農莊等鄉村旅遊資源,結合全域旅遊空間布局和城鄉交通網絡體系,形成海澄文鄉村民宿圈、大三亞鄉村民宿圈、東部康養組團、西部山海組團、中部雨林組團等“兩圈壹帶三組團”的鄉村民宿空間結構。
《規劃》還預測,2030年末海南鄉村旅遊人口將達到5000萬人次,需要短租型鄉村民宿數量約6500家。
海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還介紹,通過發展鄉村民宿,壹是可以盤活鄉村閑置資源,提供直接就業崗位,二是豐富海南旅遊住宿產品體系,緩解海南旅遊淡旺季明顯、空間分化嚴重等問題。
近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對於促進鄉村民宿發展的文件,早在2015年,國務院就頒發了《關於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其中指明“積極發展客棧民宿、短租公寓、長租公寓”的方向,各地方也陸續出臺相關的落地規則指導民宿發展。
2016年底,浙江省出臺了《關於確定民宿範圍和條件的指導意見》,其中也談到了鄉村民宿的發展指導,此後浙江省旅遊局還編寫了《浙江民宿藍皮書2017》,該書涵蓋了浙江民宿發展概況、發展趨勢,浙江民宿政策、法規與標準等內容;2018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也正式出臺了《關於促進本市鄉村民宿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利用農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農民房屋、村集體用房、閑置農房、閑置集體建設用地等資源,為旅遊者休閑度假、體驗當地風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飲、農副產品展銷等服務。
張曉軍指出,各地出臺民宿指導意見時間不壹,主要是全國各省份鄉村民宿發展情況不壹,像浙江等省份發展的迅速壹些,壹些省份關於鄉村民宿的發展規劃還在制定中。
合法化運營呼聲漸起
近年來,鄉村民宿猶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各地快速發展。壹時間,壹些旅遊熱門目的地如大理、莫幹山等還成為了民宿“模範生”,在周邊山水的掩映下成為了民宿旅居的熱門旅遊目的地。不過,在這些民宿發展火熱的背後,也引來了壹些環境問題,此前,有媒體曝出多家大理洱海民宿、客棧因為汙染洱海的“罪名”而被關停。
有經營民宿的從業者表示,這些民宿剛剛開始產生盈利就被關停了,這其中政策性風險較大,在這樣的風險面前,該行業沒有相關法律法規保護。
業內人士表示,各地民宿發展規劃的推進,也將民宿合法化運營提上了日程。此前壹些地區出臺了新版旅遊條例,對民宿方面進行了規範,目前看,壹些鄉村民宿方面的規範還有待進壹步落實。
此前,有壹些民宿經營者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無論是針對城市民宿還是鄉村民宿,目前針對民宿經營者方面並沒有專門的稅收,該地帶尚處於監管空白區。
張曉軍也指出,經營住宿行業,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有特許經營許可證,目前很多民宿都沒有,因此還沒法談合法性。上述民宿經營者還坦言,如果經營的民宿沒有相關證件,那麽在經營時也沒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
地方標準出臺仍存難點
北京旅遊學會會長安金明曾指出,民宿要合法運營,首先就必須得合理定義民宿。也有業內人士指出,因為各地發展民宿情況不壹樣,壹些地方在民宿的定義上存在差異,這也給地方民宿規範的出臺增加了難度。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比如在浙江省此前出臺的民宿指導意見中,單棟樓房的民宿,經營房間必須在15間以內,房間數量超過的可以酌情轉化為旅館進行監管;而在深圳大鵬新區的民宿管理辦法中,單棟樓房的民宿經營房間不可超過14間;甚至在壹些地方指導文件中,並沒有對房間數量和營業面積進行界定。
壹家民宿經營者表示,其位於浙江省的精品民宿,單棟樓經營房間也並未超過15間。該經營者認定自己經營、打磨的是精品酒店,每家店都配備了符合酒店管理的硬件及財務、前臺、保安、保潔等人員,渠道選擇上也偏向於傳統酒店OTA,只是在證照申請和經營規範方面,需要按照民宿管理進行。正是這種自我定位與地方定義之間的矛盾,為現階段民宿合法經營難以全面鋪開埋下了伏筆。
此外,張曉軍還指出,按照法律的規定,證明民宿被納入到公安的住宿特種行業管理範圍,要根據公安部門需要提交的材料,到窗口去報批,公安部門會授予壹個特種行業許可證,解決合法性的問題。而解決安全性的問題,主要是消防安全。到目前為止,如果消防條例不做修訂,那麽很多民宿永遠不可能達到消防標準。
不僅如此,壹些地區民宿發展不均衡,也為地方民宿規範的出臺增加了難點。據了解,目前,海南的鄉村民宿約400家,鄉村民宿資源空間分布不均衡,多集中在南北部沿海區域以及東線旅遊帶,中部和西部相對較少。此外,民宿資源開發層次低,水平不壹。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按照目前住宿業的標準,有很多民宿將不符合標準,肯定要取締,不過從國家層面看,是支持民宿行業發展的,如果地方民宿規範出臺,如何界定標準也是各地有關部門需要思考的。
北京商報記者 關子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