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戰國末期的儒家思想家,也被稱為“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1]。他堅持孔子“正名”的立場,吸收各家之說,形成了豐富而有特色的先秦儒家邏輯思想。在先秦語境中,邏輯思想被稱為“薛明”。“邏輯”壹詞來源於古希臘,“邏輯”是關於如何獲取和表達“真理”的知識的總稱。無論是先秦的“薛明”還是古希臘的“邏輯學”,其背景和動機都源於“辯論”的需要[2]
從這個角度來說,這種學習的最初目標與其說是發現真理,不如說是表達真理來說服別人,而邏輯的力量無疑是最有說服力的。有壹種說法是邏輯學是研究理性思維規律的科學,這是不準確的。邏輯的出現可以看作是人類理性相對成熟的標誌,但“邏輯”本身顯然不能承擔研究人類“理性思維規律”的重任。邏輯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語言表達和證據推理規則,其主要問題包括邏輯的意義、概念的形成和形式、判斷的構成和證據推理規則。邏輯的這些主要問題都進入了荀子的理論領域。
壹個“名字”是為了“區分”
根據現有資料,先秦“名家”分析了許多有趣的邏輯命題,如“白馬非馬”、“山是平的”等。這是“百家爭鳴”中的智慧之果,雖然不是正果,只是副產品,因為“爭鳴”的主題無非是如何強國富民,如何治國平天下。但這種純邏輯的研究,被荀子斥為玩弄辭藻,更嚴重的是“誤國”,敗壞紀律,毒害百姓。荀子說:“為非法君,非禮也,為待怪也。說的是玩氣慈,守而不利,辯而無用,做多了不做多,不能用來對待紀律;然而,這是有原因的,它的話是有道理的,足以欺騙傻瓜。是惠施和鄧Xi。”(《荀子·非詩爾子》)以鄧、惠施為代表的“名家”應該說對邏輯思想的產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任何現代人寫的中國邏輯史都避免不了他們。事實上,荀子承認他們“善於觀察”、“好爭論”、“愛管閑事”,盡管他給他們貼了這麽大的政治標簽。難道不是對他們在學術上的努力,尤其是對語言的洞察,嚴謹的辯論以及很多東西的積極評價嗎?這裏的問題是,研究邏輯問題的意義是什麽?或者說這種修辭學研究的目標應該是什麽?
後人對魏晉“玄學”的評價與荀子對“名士”的評價如出壹轍,同樣認為其“胡說八道,誤國”。這恰恰說明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壹個鮮明特點,即學術研究必須指向壹個有意義或有效的目的,而不能像古希臘人曾經認為的那樣,純粹為了滿足“好奇心”而進行學術研究。學者李澤厚把這種學術稱為“實踐理性”。他說:“實踐理性是這種經驗理性的哲學概括。中國哲學文化的壹個特點就是他不承認先驗理性,不把理性放在最高位置。理性只是工具,實踐理性以服務人類生存為最終目的。它不僅不是先驗的,而且也沒有脫離經驗和歷史。”[3]
不承認離開經驗和歷史的超越性,也是儒家的壹個重要特點。經驗和歷史壹直被他們詮釋著,通過他們的詮釋而被要求傳承的傳統是壹切尋求智慧的活動的目的。當然,他們沒有把經驗和歷史解釋為狹隘的功利主義。他們強烈反對對物質利益的過度渴望和“勝者為王,敗者為敵”的叢林法則。那麽,儒家在詮釋了經驗和歷史之後,應該保持的“傳統”是什麽(這種傳統被視為“正統”,後來的儒家學者區分為“政治統壹”、“道統”、“學術統壹”)?學者陳來說:“從現代哲學對技術理性的統治等問題的討論來看,儒家的實踐智慧與亞裏斯多德的實踐智慧相比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即毫不猶豫地堅持道德的善,重視人的精神修養和努力實踐,是人類實踐的根本目標。”[4]
所謂重視“實踐”和“實用”,說到底就是重視倫理道德和個人修養。儒家花了很大力氣解釋這種“審慎”智慧的好處,把所有的“傳統”都歸結為道德實踐。道德實踐強調的是行為而不是思辨,邏輯問題是思辨問題。但儒家並沒有完全反對邏輯,重視“正名”,不是因為看到了邏輯問題的重要性和人類認識的基礎作用,而是因為做不到。
儒家為什麽不能“正名”?究其原因,是儒家所詮釋的以“禮”為核心的“傳統”在現實中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和挑戰。孔子認為自己的時代是“禮崩樂壞”,以傳統的名義主張“克己復禮”。如果“禮”不崩,“王”存在,那麽在以教化為主要手段的“王”的道德示範治理中,民德回歸厚,天下太平。為什麽這些儒者要有恃無恐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儒者壹方面要辯論,另壹方面又厭惡辯論,認為辯論不過是九牛壹毛,挺糾結的。《論語》中記載了魯茲與孔子的壹段對話:“魯茲說:魏軍以子為政,子必先學之?孔子說:也要有理!魯茲說:是啊,是啊,兒子太迂腐了!齊鄭起?子曰:野,由也!
君子不知,不可誅。名不正,字不通順;話不順,事不順;事不成,樂不樂;禮樂不盛,刑必失;如果懲罰不正確,人民就會無所適從。
所以,君子之名必須言,言必可行。紳士的話毫無意義。”(《論語·魯茲》)魯茲認為,如果妳有機會從政,妳應該首先發表壹份慷慨激昂的施政綱領,然後利用妳的權力去實施它。怎麽才能先“洗清自己的罪名”?這不是迂腐嗎?孔子說魯茲是壹個“野蠻人”,因為他不知道破壞他的名字的後果。名字的實質(內容或內涵)是壹種儀式。所謂“君君、臣、父、子”,就是君主有臣要守的禮,臣有臣要守的禮,父有父要守的禮,子有子。但要“正名”,必然涉及名實關系的邏輯問題,當別人質疑“正名”時,必須做出推理和證明,澄清謬誤。就這樣,“木訥”的儒生被拖上了辯論臺。
先秦儒家的孟子也有同樣的糾結。孟子的學生龔問孟子,“外人都叫孔子好辯。他們怎麽敢問?”孟子答:“好辯乎?是不得已而為之。”(孟子·滕文公·夏)孟子當時認為聖王無惡。為了維護儒家所詮釋的“傳統”,他不得不站出來辯駁,以正人心,平天下。到了《荀子》,我就簡單地把“正名”和“辯”的能力作為成為“大學者”的基本條件。荀子說:“君子必辯。凡人不能說自己擅長什麽,君子不好意思。”(《荀子·費翔》)儒家荀子的首要目標是維護“禮”的傳統。當形勢所迫進行辯論時,他無疑會將“正名”這壹邏輯活動的目的定向於此。荀子對儒學的發展還體現在他對“禮”的進壹步理解上。
他認為“禮”是聖人制定的,其基本功能是“分”。荀子曰:“辨大於分,分大於禮,禮大於聖王。”(荀子費翔)荀子反復強調“分”對於群體的意義,並試圖從歷史哲學的高度解釋“禮”的起源是由於“分”的必然性。他說:“儀式從哪裏開始的?嶽:人生而有欲,欲而不能,不能無欲;求而不量邊界是不爭的事實;鬥爭就是混亂,混亂就是貧窮。先王恨其亂,故分禮義,以養人欲,得其所欲,使欲不竭,物不屈服於欲。兩者相輔相成,歷久彌新,這是禮的開始。”
(《荀·黎姿論》)人是群居的,“群”必然要求“分”,“分”必然產生“禮”;另壹方面,有了“禮”,人就有了“分”,就能“群”。“禮”與“分”相互作用。基於歷史哲學對“禮”的理解也促進了荀子對邏輯意義的進壹步確認。沒有聖王的時候,天下大亂,儒家的“正名”是為了“辨”。從“正名”本身及其目的來看,“正名”中的“分”有兩層含義:壹是從“正名”的邏輯活動來看,“分”(fēn)的意思是“區別”、“區別”,二是從“正名”的目的來看,“fèn”壹詞的意思是“名分”,相當於“職責、義務、權力”。這兩層含義將純粹的邏輯活動與道德實踐緊密聯系起來,即通過“區分”來確定名分。當然,這裏的“fé n”壹詞也包含壹般的意思。因此,學者王殿基說:“中國歷史上名言的邏輯形式基本上符合倫理規範的原則;邏輯服務於倫理善惡的意識形態範疇。”[5]
“名”的類型與“造名”的方法
只有理解了荀子對邏輯活動的基本態度,分清了邏輯的意義,才能真正理解荀子邏輯思想的邊界。荀子壹方面駁斥了純邏輯的研究,另壹方面又不得不借鑒他們的研究成果,從而闡述了壹套旨在道德實踐的邏輯思想。
荀子的邏輯思想集中體現在《正名篇》中。
王先謙評《荀子》:“正是公孫龍、惠施改名之時,以對為錯,假裝正名。”[6]
荀子首先嘗試劃分“名”的類型:“先王之名:刑名出於商,爵位之名出於周,撰名出於李”。那些給萬物加散名的,都是從夏天成為流行歌曲的時期,遠方的異鄉風情,都是因為它。荀子對“名”的分類體現了他把邏輯活動的歸屬限制在倫理和政治範圍內的思想。他把“名”分為“罪名”、“銜名”、“文名”、“散名”,這顯然不符合邏輯分類的嚴格規則,但卻符合他對邏輯意義的壹貫看法。這壹點對比《大道上的殷文子》中的這段話可以看得更清楚。尹文子說:“名有三支,法有四形。壹曰命事之名,方圓黑白是也;二是以名譽為名,善惡有高低;情名是情名,賢愚愛恨也是真。法壹不變,君臣上下也;第二,世俗的法律可以被輕視,可以與眾不同,這也是事實;三、治眾之法,慶刑也;四、平法,重法也。“從純邏輯的角度來看,尹文子的劃分比荀子的劃分更合理。但從邏輯的目的是“明辨”的角度來看,荀子在邏輯上提升了儒家關於“修養”的理論嚴謹性。荀子的“刑名”、“貴族之名”、“文學之名”,都是貴族和卑微等級的名稱,都與善惡有關;散人”是萬物之名,關乎是非。荀子進壹步說,人的名字,如“性”、“情”、“假”,也屬於關於萬物的“散名”,關於人的“散名”是人道德修養的重要基礎。荀子將這些關於人的名稱歸結為“散名”,其理論意圖是在相對確定的基礎上構建自己關於“禮”的政治倫理理論。
是非問題永遠比善惡問題更客觀。
這段話還包含了壹個很重要的意義,那就是所有的“名”都是由“王”造的,即使是“散名”也要按照風俗習慣由“王”造,從而確立了“王”在造“名”中的絕對地位,這是整章正名中反復強調的。儒家的“正名”活動,不過是把當時人們所混淆的名稱,糾正為王制定的名稱而已。“王”在“命名”上的特權,在某種程度上是對“言論自由”的壹種束縛,這種束縛在集權體制下很可能演變為“話語霸權”。當然,荀子認為“王”冠名權的來源不是“政權”,而是因為“王也是竭力控制之人”(荀子揭秘)盡管如此,歷史證明這種擔心並非多余。
荀子在《王之名》中,討論了三個關於“造名”的問題:“今無聖王,名緩守,字奇,名亂,形是非不明,而連奉公守法之官,背數之儒,亦亂矣。有王,就有跟舊名的事,也有跟新名的事。但是,妳所做的事是有名的,不同於妳所擁有的,是揚名的支點。”至於為什麽要出名,荀子說:“舊知者為之起名,以指實,以示上面之貴賤,以辨下面之異同。貴賤之分,同異之分,若如此,野心不言而喻,事無煩惱。這也是有名的。”“名”的目的是“區分貴賤,辯異同”。壹方面說明荀子對邏輯意義的理解是以“辨異”為目的的,另壹方面也試圖將貴賤與同異統壹起來,以顯示倫理政治理論的確定性。這壹點之前已經討論過了,就不贅述了。